Q&A - 慈濟大學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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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各學系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七條中規定:修滿輔系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其授予學位名冊、 歷年成績表及學位證書(證明書)應加註輔系名稱,但不另授予學位。

Q17. Skiptocontent 一、關於學籍/成績部份: Q1.舊生學雜費繳完後何時蓋註冊章? 請登入校務行政入口網站→校務系統總覽→教務→學期註冊現況查詢中查詢繳費或助貸是否完成,完成後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將學生證送交班代統一收齊送至註冊組辦理 Q2.大學日間部延修生修習9學分,除繳交9個學分費外,還需再繳學雜費嗎? 大學部延長修業年限期間,修習學分數在9學分以下者(含9學分),收取學分費;10學分〈含〉以上者,則收取全額學雜費。

Q3.延修生有無1/2之虞? 延修生修習科目只要在9學分〈含〉以下,不受1/2退學之規定。

Q4.如何申請休學? (1)如何辦理休學: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休學申請書(含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經家長或監護人、導師、系所主管等相關單位簽核後,將申請書及學生證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核可後寄發休學證明書。

  (2)申請時間:依本校行事曆訂定之申請時間辦理。

(3)休學期限:以學期為單位,每次至多申請二學期。

並以累計二學年為原則。

(4)休學後徵集服役,休學年限可延長:應徵服役或懷孕〈含生產、小產〉而休學者,得不受休學二學年之限制。

Q5.休學年限還沒到,可以申請提前復學嗎? 可。

請於提早復學之學期註冊日前,親至註冊組辦理。

Q6.學雜費退費標準? 自102學年度起,未使用校內資源者(參加新生營、辦理住宿、上課等…),自開學註冊日起二週內,辦理自願退學不需繳交當學期學雜費(已預先繳交者得退費)。

逾上述期限者,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附表二「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退費基準表」辦理收、退費。

a.學生於註冊日〈含當日〉前申請休退學且所有程序皆已完成者,免繳費;已收費者,全額退費。

b.學生於註冊日之次日起至上課(開學)日之前一日申請休、退學者,其採學雜費制者,退還學費三分之二、雜費全部及其餘各費全部;其採學分學雜費制者,退還學雜費基數(或學分學雜費)三分之二、學分費全部及其餘各費全部。

c.學生於上課(開學)日〈含當日〉之後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休、退學者,其採學雜費制者,退還學費、雜費及其餘各費總和之三分之二;其採學分學雜費制者,退還學分費、學雜費基數(或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總和之三分之二。

d.學生於上課(開學)日〈含當日〉之後逾學期三分之一,而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休、退學者,其採學雜費制者,退還學費、雜費及其餘各費總和之三分之一;其採學分學雜費制者,退還學分費、學雜費基數(或學分學雜費)及其餘各費總和之三分之一。

e.學生於上課(開學)日〈含當日〉之後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休、退學者,所繳各學、雜費,不予退還。

Q7.能否同時在他校入學擁有雙重學籍? 不可以。

依學則規定未經本校同意同時在他校註冊入學者,應予退學。

Q8.學期中辦理休學,成績怎麼計算? 當學期休學者其選課及成績記錄皆取消,不列入計算。

 Q9.該如何申請修業證明書? 修業證書明之申請需至學校辦理退學手續,手續完成後註冊組即會將修業證明書寄給您。

Q10.有人放榜後沒去報到或沒註冊有空缺,能不能剛開學就轉系啊? 不可以。

轉系申請必須是與所就讀學系與其志趣不合時,得於入學後第二學年開始前申請轉系。

Q11.我是畢業校友想申請成績單該如何辦理? 親自辦理者,可至註冊組領取紙本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至總務處出納組繳納工本費後持申請表至註冊組領取。

如果住在遠地不克前來者可採通訊方式,請先上教務處註冊組網頁下載「校友成績證件申請單」,連同工本費(包含回郵郵資)與回郵信封一併寄至註冊組,工本費請至郵局買「郵政匯票」。

通常收信的當天,最遲隔天即可將成績單寄出。

Q12.想要申請英文學位證書和英文成績單,請問應如何辦理? 親自辦理者,可至註冊組領取紙本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至總務處出納組繳納工本費後持申請表至註冊組,英文學位證書僅可申請一次,大約1個星期後寄出。

英文成績單可馬上印製與領取。

英文姓名必須與護照相同、填寫清楚及工整。

通訊辦理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下載「校友成績證件申請單」,連同工本費(包含回郵郵資)與回郵信封一併寄至註冊組,工本費請至郵局買「郵政匯票」。

成績單可寄限時專送,英文學位證書請附上限時掛號回郵。

本組收件後大約1個星期後寄出。

Q13.我是今年的新生,以前在其他大學就讀過,可以辦理學分抵免嗎?可以辦理提高編級嗎? 可以,請於iCAN系統「教務服務/申請專區/抵免申請」申請,申請單列印後請將每一欲抵免的科目找開課單位主管一一認定可否抵免,請在行事曆上規定時間內送註冊組辦理。

大學部學生其抵免必修學分總數達三十六學分並經教務長同意者,得提高編級一年。

降級轉系者依學則二十四條規定不得申請提高編級。

Q14.輔系的申請條件為何? 可先參閱教務處註冊組網頁法規要點之「慈濟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

申請輔系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各學系得依辦法訂定輔系施行要點。

但醫學系與護理學系不設輔系。

(2)各學系學生得依本法及各學系實施要點自二年級(轉學生自轉入第二年)起至最高修業年級(不包括主系延長修業年限)選修輔系;每人至多選擇一個輔系。

(3)選修輔系須於規定期間內辦妥申請手續,並經雙方系主任同意。

Q15.輔系的申請時間、流程及選課規定為何? 學生申請修讀輔系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之申請期限內填具輔系申請書及檢附中文歷年成績表一份,經主、輔系主任核章同意,並經教務長核准後,並於該學期加退選課程期限內,選定輔系課程。

Q16.輔系的資格如何取得? 本校各學系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七條中規定:修滿輔系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其授予學位名冊、歷年成績表及學位證書(證明書)應加註輔系名稱,但不另授予學位。

Q17.輔系的修業年限為何? 延長修業年限至多以二年為限。

Q18.申請輔系之結果將於何時公佈? 會在加退選結束前公佈核准修讀輔系名單,俾使學生能在加退選期限內加選輔系課程。

Q19.因延畢而延長修業年限者應繳多少費用? 視所修習的學分數而定,9學分〈含〉以下者繳交學分費;10學分〈含〉以上者應繳交全額學雜費。

Q20.雙主修的申請時間、流程及選課規定為何? 可先參閱教務處註冊組網頁法規要點之「慈濟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申請雙主修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各學系得依本辦法訂定雙主修施行要點。

但醫學系不受理他系學生申請修讀雙主修。

(2)各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得自二年級(轉學生轉入第二年)起至最高修業年級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申請加修其他性質不同學系為雙主修。

每人至多選定一個系為雙主修學系。

(3)學生申請修讀雙主修應於本校規定之申請期限內填具雙主修申請書及檢附中文歷年成績表一份,經主學系及加修學系主任核章同意,並經教務長核准後,並於該學期加退選課程期限內,選定雙主修課程。

Q21.放棄、雙主修至遲應於何時提出? 應於主系應屆畢業學年度最後一學期行事曆訂定之期中考週前提出。

Q22.加修雙主修之修業年限為多少? 修讀雙主修之學生,於修業期限內(4年)未修畢加修學系專業必修科目與學分者,得再延長修業年限,最長以2年為限。

Q23.畢業證書遺失或毀損了,可不可以申請重發? 畢業證書遺失或毀損,僅能申請補發學位證明書。

Q24.我的畢業證書遺失了,如何申請學位證明書?需時多久可完成? 注意事項: 1.中文畢業證書遺失:方可申請中文學位證明書。

2.英文畢業證書:僅限申請1次,如畢業時已領或已申請過則不得再申請。

申請方式如下: (1)親自辦理:請攜帶身分證至教務處註冊組填寫「校友成績證件申請單」填寫完成後,持「校友成績證件申請單」至總務處出納組繳納工本費。

(2)通訊辦理:a.上網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表單下載→「校友成績證件申請單」並填寫完成。

b.費用請至郵局購買匯票支付,匯票抬頭請寫『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

c.將匯票、「校友成績證件申請單」(須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B4信封(以正楷書寫明收件人、郵遞區號及收件地址),寄至97004花蓮市中央路三段701號慈濟大學教務處註冊組收。

d.註冊組收件後,隨即製作,完成後即以回郵信封寄回,自註冊組收到來信至寄回學位證明書大約須3天。

Q25.我是畢業校友,我改名字了,可否申請換發畢業證書? 不可以。

依本校學則第五十九條規定,畢業生改名後,將本校原發之學位證書送至註冊組加蓋改名章。

請檢具改名後戶籍謄本正本、身份證影本乙份及原發中文學位證書正本,並填妥「學生聯絡地址資料更正申請表」後送註冊組加註改名章。

Q26.在校生或畢業生更改姓名、出生地或出生年月日,應辦什麼手續? 依本校學則第五十九條規定,在校學生及畢業生申請更改姓名、出生地或出生年月日,應填妥「學生聯絡地址資料更正申請表」及檢具戶政機關發給之證明文件,經教務處核准後更改之。

 Q27.領取畢業證書需要攜帶什麼? (1)學士班:學生證及2吋大頭照乙張。

(2)碩士班:學生證、2吋大頭照乙張、碩士生平裝本1冊。

(3)博士班:學生證、2吋大頭照乙張、博士生平裝本或精裝本2冊。

Q28.照片是貼在學位證書上嗎? 不是。

照片是學籍卡上需用。

二、關於招生考試部份: Q1.簡章取得方式? 本校招生專區提供網路上免費自行下載或列印,網址http://www.enroll.tcu.edu.tw/ Q2.在哪可找到各項招生歷年最低錄取分數? 因為每年報考人數均不同,考題難易程度對每年的考生來說也不盡相同,因此不予公告。

Q3.是否有提供考古題? http://www.library.tcu.edu.tw/detail.php?recordID=32 Q4.大學部是否有辦理獨立招生? 除了學士後中醫學系辦理獨立招生考試外,其餘皆需透過聯合甄選考試進入本校。

  Q5.大學部是否有辦理寒假轉學考試? 本校目前有辦理寒假轉學考試。

Q6.是否有提供技職體系之入學管道? 本校目前有提供「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管道,查詢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 Q7.如何申請校內轉系考試? 校內轉系考採紙本方式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報名約於6-7月辦理,口、筆試於7-8月辦理,詳情請參閱網址http://www.enroll.tcu.edu.tw/ Q8.如何申請修讀學、碩士五年一貫學程? 於規定修業年限屆滿前一學年之下學期期中考前一週向各所碩士班提出申請,相關訊息查詢網址http://www.enroll.tcu.edu.tw/ Q9.學雜費多少? 請連結本校會計室網頁查詢http://www.account.tcu.edu.tw/Userdata/File/102-schooling.htm Q10.慈濟大學附近是否有可供考生住宿之飯店、民宿? 花蓮飯店、民宿甚多,請考生自行上網查詢。

http://house.netete.com/ Q11.交通與地理位址: 查詢網址http://about.tcu.edu.tw/?page_id=29 三.選課及課後輔導: 校際選課及課後輔導: Q1.請問可以跨校選課嗎?應如何辦理? (1)本校學生選修他校課程,以選修時本校未開設之科目為原則。

(2)本校學生至他校選課,應填妥「校際選課申請表」,並經系所主管、教務處核可後,於每學期註冊選課時辦理。

學生校際選課之科目學分數,以不超過該學期在本校選課總學分數的三分之一為原則,唯延畢生及修習學程必修課程學生例外。

且其上課時間(含至上課地點往返時間)不得與本校所選修科目衝堂,違者其衝堂科目均以零分計算。

校際選課實施要點 Q2.對於學業預警不佳之學生,該如何申請學習課後輔導機制? 為協助學業成績欠佳學生改善學科能力,以利日後專業科目之學習,授課教師可遴選品學兼優之大學部三、四年級或研究生擔任課後輔導教學助理,利用課餘時間實施補救教學。

各教學單位(之開課教師)依需求,於學期初依上學年度學生學習概況,擬定課後補強輔導計畫,並於開學第5週前,或期中考後2週內將該計畫交教務處。

此項書面計畫應包含下列項目:補強科目(原則上以必修課為優先)、授課人員、授課期間及輔導對象等。

慈濟大學學業預警及課後補強輔導辦法 Q3.如有選課方面的問題該如何詢問? 專業必選修學分修習規定請詢問該系系主任;通識必選修學分修習規定請詢問通識教育中心;英文檢定門檻修習規定請詢問英語教學中心;體育游泳檢定修習規定請詢問體育教學中心;若仍有其他選課方面的疑問可至教務處課務組詢問。

Q4.各年級每學期修習總學分數是否有限制? 各學系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數,除修業期限屆滿當學年外之各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16學分,至多不得超過25學分;於畢業學年(含醫學系第四學年)內之每學期不得少於九學分,惟醫學系第五至第七學年不在此限。

Q5.必修課程一定要在原班修嗎?可否到別班或外系修課? 各學系學生對於必修課程,均應以選讀本系本班所開者為準,如係重修或補修學生因時間衝突,經系主任認可者,亦只能選修與本學系學分及課程名稱相同之他系課程。

Q6.如系主任同意超修,那要用網路選還是人工辦理呢? 各學系年級修習學分上限是25學分,已達25學分電腦不接受加選。

如系主任同意該生超修,學生須至教務處課務組索取書面加退選單辦理超修申請。

Q7.哪些情形不能網路選課?要索取書面加退選單? 選修學分數已達25學分。

大學部學生選修碩士班課程。

碩士班學生選修大學部課程。

修讀輔系、雙主修、教育學程等。

大三轉學生及大四應屆畢業生需加修已達人數額滿之通識課程。

*以上五種選課情況要索取書面加退選單外,其餘請自行網路選課。

Q8.抵免學分後,要不要再辦理退選手續? 入學或轉學進入本校就讀的學生,若辦理抵免學分獲准之課程,同學仍須在選課時間內辦理退選課程。

爾後電腦如自動帶入已抵免學分通過之課程,請同學自行前來課務組辦理退選。

Q9.同一科目重覆修習,學分可以重複採計? 學生所修習之科目,其上課時間不得衝突,如有衝突一經查出,衝突科目學期成績均以零分計算;己經修讀及格學分相同之科目,不得重修。

Q10.已額滿的通識選修課程,老師如果同意可以加選嗎? 除大三轉學生及大四應屆畢業生可持書面加退選單加修已達人數額滿之通識選修課程外,其餘年級學生請自行網路加選。

Q11.如果要加選外系的課怎麼加? 可直接網路加選或至教務處課務組索取書面加退選單加選。

  Q12.不符合規定的課程系統會自動刪除嗎? 學生若重複修習、擋修、衝堂等,請學生主動辦理退選,如經查到將強制退課,不得再申請加選。

Q13.請問可以跨校選課嗎?應如何辦理? 本校學生選修他校課程,以選修時本校未開設之科目為原則。

本校學生至他校選課,應填妥「校際選課申請表」,並經系所主管、教務處核可 後,於每學期註冊選課時辦理。

學生校際選課之科目學分數,以不超過該學期在本校選課總學分數的三分之一為原則,唯延畢生及修習學程必修課程學生例外。

且其上課時間(含至上課地點往返時間)不得與本校所選修科目衝堂,違者其衝堂科目均以零分計算。

Q14.甚麼是「擋修」課程? 前本校擋修可分為兩種: 1.各系擋修:當B課程在學程表上註明「須先修習A課程方可修習」時,表示B課程有擋修,各學系擋修規定不同,請詳閱「各學系學生選修課程注意事項」。

2.通識擋修:凡列為該系擋選修通識課程,則該課程不列計入通識學分數,但同學仍可修習興趣課程,所修得之學分數列計學系畢業總學分內。

Q15.我考上×××研究所碩士班,請問是否需要下修大學部課程? 因各研究所修業規定不同及學生修課背景不同,建議直接詢問所屬系所單位或指導教授較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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