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漾計畫】111年度「U-start原漾計畫」 第1階段補助款請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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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1年5月5日臺教青署輔字第1112102430號函辦理。

「111年度U-start原漾計畫」第一階段獲補助團隊須與學校育成單位簽約進駐,完成公司行號籌備處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計畫公告 【原漾計畫】111年度「U-start原漾計畫」第1階段補助款請撥作業開始辦理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1年5月5日臺教青署輔字第1112102430號函辦理。

「111年度U-start原漾計畫」第一階段獲補助團隊須與學校育成單位簽約進駐,完成公司行號籌備處設立申請。

學校應於文到3周內,備齊相關請款用印文件及紙本公文(受文者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寄達U-start原漾計畫專案辦公室(地址為「10042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7號」),以完成補助款請撥作業。

第一階段請請款應檢具文件: (1) 公文(受文者: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2) 學校領據(請開立50萬元/團隊,抬頭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並於領據上註明學校匯款帳戶) (3)「第一階段補助款請款文件檢核表」(附件2) (4)「請領補助創業團隊名冊」(附件3) (5)「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正本(附件4) (5)「創業團隊補助經費支用計畫表」正本(附件5) (6)「創業團隊受款帳戶資料」正本(附件6) (7)「獲補助創業團隊進駐育成合約書」影本 (8)「創業團隊執行計畫切結書」正本(附件8) (9) 如有計畫變更情事,請檢附「計畫變更申請表」,無則免付(附件9)   其他注意事項: 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U-start創新創業獎補助要點」及「111年度U-start原漾計畫第一階段申請作業須知」辦理。

本補助款係與創業團隊公司營運直接有關之費用,經費編列原則請依「教育部青年發展署U-start創新創業獎補助要點」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獲補助創業團隊須與學校育成單位簽約進駐,完成公司行號籌備處設立申請,始得請領補助款。

學校應於每月至少召開2次以上輔導會議(須提供會議參與人員簽到表)及查閱團隊經費使用情形;創業團隊則應每月提供支用憑證正本予學校,不符本計畫要點相關規定者,學校應即報本署,並進行款項追繳。

相關問題請洽本計畫承辦單位中國文化大學「U-start原漾計畫專案辦公室」,聯絡電話:02-2331-6086分機7213龍小姐 計畫分類: 計畫公告 111年度U-start原漾計畫第一階段請款文件.zip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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