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備血、領血、輸血流程- 血庫作業注意事項 - 新光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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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特殊狀況備血需求者,需先以電話詢問本組是否有該血品。

輸血申請單應詳填病人資料、病人診斷、輸血原因、自述血型(病人或家屬口述)、預定用血時間,及 ... 放射診斷科 科別簡介 醫療團隊 衛教資訊 設備介紹 教育訓練 好站連結 聯繫我們 腫瘤治療科 科別簡介 醫療團隊 治療成果 肝癌 大腸直腸癌 肺癌 乳癌 攝護腺癌 頭頸癌 腦癌 治療特色 放射治療 藥物治療 電熱治療 熱治療 癌症諮詢 免疫重建 呼吸調控 好站連結 線上諮詢 核子醫學科 科別簡介 醫療團隊 服務項目 儀器介紹 輻射防護 藥劑部 藥事作業 藥劑部簡介 門診作業 臨床藥學服務 藥物諮詢服務 藥事管理 中藥調劑服務 無菌操作 教學研究 受邀演講 歷史與展望 發表文獻 病例報告 原著 研究計畫 藥物使用評估 壁報論文 綜述 佈告欄 最新消息 實習生注意事項 藥品異動 衛教專區 衛教單張 影音衛教 新光藥訊 檔案下載 醫藥相關網站 藥物不良反應通報 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 最新消息 本中心簡介 活動花絮 健保藥局 醫療氣體製造商 醫療氣體販賣商 護理部 最新消息 護理部簡介 組織架構 護理委員會簡介 住院須知 住院須知 新光醫院病人住院注意事項說明書 InstructionsandRulesduringPatient‘sStayinShinKongWuHo-SuMemorialHospital 住院及訪客須知 各加護病房探病時間 內科加護病房住院來賓家屬須知 外科加護病房住院來賓家屬須知 亞急性呼吸照護病房住院須知 精神科急性病房住院須知 神經加護病房住院須知 兒科加護病房新生兒中重度病房住院須知 產房住院須知 護理指導 一般共通(居家照護) 心臟血管系統 呼吸系統 腸胃系統 神經系統 肌肉骨骼系統 泌尿系統 婦科系統 產科系統 兒科系統 精神系統 血液系統 皮膚系統 頭頸口咽 內分泌系統 感官系統 外語指導 影音指導 新光醫院母乳推廣網頁 全國衛生教育資源網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 健康九九網站 台北市衛生局新移民照護區 財團法人董氐基金會 護理電子報 護生實習 護理部護生實習簡介 護生實習辦法 各類實習表單下載 特殊照護 出院準備專區 安寧照護專區 居家護理專區 病理檢驗科 抽血服務時間 檢驗項目中英文對照及參考值 檢驗項目快速查詢 最新消息 組織架構 各組介紹 鏡檢組 簡介 抽血注意事項 各組檢驗時間 血液組 簡介 全自動血球分析儀 血液凝固分析儀 D-dimer酵素免疫分析儀 PFA100血小板功能分析儀 生化血清組 簡介 儀器介紹 分子醫學組 簡介 儀器介紹 作業時間 血庫組 簡介 儀器介紹 特殊項目抽血及血庫備領血注意事項 微生物組 簡介 儀器介紹 病理組 簡介 儀器介紹 學術活動 專題討論 口頭/壁報論文 全文論文 研究計畫 採檢手冊 前言 檢驗作業時間 需預約的特殊檢驗項目 特殊規範收件時間的檢驗項目 各檢驗項目採檢說明 各類檢體採集注意事項 血液檢體 尿液檢體 痰液檢體 精液檢體 糞便檢體 體液檢體 血庫作業注意事項 血庫檢體採集及標示注意事項 電腦系統(HIS)叫血作業程序 一般備血、領血、輸血流程 緊急備血流程 非常緊急備血、領血流程 用血單位叫血注意事項 血袋發出之領血注意事項 輸血前核對注意事項 輸血反應記錄與處理 輸血反應調查流程 輸血不良反應通報流程 急性輸血反應處理流程 輸血時效及血品暫存規範 一般領血規範 備血、領血時效 血庫發血之優先順序 血液寄存與退血作業 緊急或血源不足時優先選擇其他血 血品委外照光流程 檢體傳送注意事項 異常檢體退件標準 一般原因及編碼一覽表 特殊原因及編碼一覽表 高感染性檢體採集及標示注意事項 異常檢驗值一覽表 個資保護 衛教專區 採檢注意事項 一般尿液常規檢驗 尿液細菌培養檢查與尿液細胞學檢查 常規糞便檢查與糞便潛血項目檢查 糞便Amoeba與寄生蟲濃縮檢查 StoolHb項目檢查 糞便微生物培養檢查 痰液採集注意事項 精液採集注意事項 24小時尿液採集注意事項 抽血服務時間 醫檢學園 鏡檢組 血液組 生化血清組 分子醫學組 血庫組 微生物組 病理組 實驗室安全 顧客意見反應信箱 營養課 關於我們 醫療團隊 得獎紀錄 組織編制 飲食指導門診 營養衛教 營養講座 我要掛號 門診進度 門診時刻表 醫師開立電腦或手工輸血申請單,病人若無檔案血型,為本次住院第一次備血,醫囑須包括ABO、Rh血型及Abscreening,4個月以下之嬰兒則須包括ABO、Rh血型及DAT;住院第二次以後備血,醫囑不需重覆開立ABO、Rh血型。

已有檔案血型者,只需開立Abscreening或DAT。

若為特殊狀況備血需求者,需先以電話詢問本組是否有該血品。

輸血申請單應詳填病人資料、病人診斷、輸血原因、自述血型(病人或家屬口述)、預定用血時間,及有無輸血反應之相關資料,同時列印輸血申請單,並請醫師於輸血申請單簽名或蓋章。

若有任何修改,必須蓋章以示負責。

每份輸血申請單包括含有血球成份血品(如:RBC、WBC等)在內,最多只能申請12單位,其他血品則不在此限。

含有血球成份血品(如:RBC、WBC等)若超過12單位,請多開一份輸血申請單並抽檢體。

採檢體前務必仔細核對病患輸血申請單及手圈資料(姓名、病歷號、出生年月日、性別)。

使用條碼系統時,採血後,檢體貼上條碼標籤(採血時間及採檢人員可由「檢體傳送簽收」系統查詢);未使用條碼系統時,於血液檢體採集後應立即填上病患資料及採血日期、時間。

輸血申請單與檢體上需有兩位醫護人員(採血者與核對者)簽名或蓋章。

核對輸血申請單與檢體上之病人資料無誤後,送至血庫組進行輸血前檢查。

為避免檢體錯誤或資料不全,而導致病人輸入不合的血液造成生命危險之任何錯誤(如:檢體標籤姓名、病歷號碼、性別等與輸血申請單不合),一律退回送檢單位更正並須蓋章以示負責,除非有醫師或護理師當場證明資料無誤,簽章更正,才可收件作檢驗。

血庫完成備血資料後由電腦發報告。

用血單位於收到備血報告後,請醫護同仁將無血型之手圈剪斷,更換為有血型之手圈,方可進行叫血。

傳送員依領血單上指示時間,持已批價且填妥血型及醫師簽名或蓋章之領血單至血庫組領血→本組發出血袋→傳送員領回用血單位交給護理師或醫師,用血單位領血者需於輸血記錄單上簽名或蓋章。

醫護人員核對血袋與輸血記錄單資料,資料正確方可進行輸血。

紙本輸血記錄單需簽名或蓋章,也可利用電腦等系統輸入輸血記錄單資料。

輸血後需確實執行輸血回報。

若有未使用之血品應依規定辦理血液寄存或退血。

備血檢體時效為72小時(含備血當日),可提供補單補備不足量之血品,超過時效之備血檢體則保留10天,保存於4℃冰箱以備發生輸血反應調查之用;輸血申請單保留72小時(含備血當日),72小時後歸檔於倉庫保存10年。

補單內含有RBC血品時:因RBC血品需要檢體做交叉試驗,自補單日往回計算三日內,曾經送過檢體且檢體量足夠做交叉實驗時,得以補單。

另外,補單加上第一次備血單之備血量,含RBC血品不得超過12單位。

同一次住院期間內,已備過血而須再使用FFP、SFP、PLT、CRY等血品時,只需補送備血單無須再抽檢體。

為充分顧及病人權利,並強調病人個人隱私之確保、提供病情充分的說明並經病人同意簽署輸血治療同意輸後始得進行輸血治療。

輸血治療同意書簽署流程: 新版紙本輸血治療同意書為一式兩頁,第一聯為病人留存聯,第二聯為病歷留存聯。

電腦開單時,所有病患第一次備血,醫師點選完成輸血申請單時,電腦將自動列印輸血同意書格式,減少漏簽同意書情況。

急診或住院病患需輸血,請醫師於第一次備血前完成輸血治療同意書簽署。

但於住院期間,每次輸血前仍需再次確認病人是否同意該次輸血並留存記錄,以改善血品領回後,病人拒絕輸血情況。

門診病患需輸血時,同一科別同一醫囑只需簽署一次輸血治療同意書,門診病患到急診輸血,請門診醫師於門診時說明並完成簽署動作。

緊急狀況無家屬時,比照緊急手術由醫師代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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