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病歷及證明書申請 - 馬偕紀念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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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門診病人:先掛號經醫師診斷後才可申請。

2.住院病人:出院前向病房護理站提出申請。

若出院時未申請,日後補開立診斷書時須再 ... 首頁 常見問題:病歷及證明書申請 常見問題:病歷及證明書申請 題號 問題 回覆 1 如何申請「一般診斷書」、「特殊診斷書」? 1.門診病人:先掛號經醫師診斷後才可申請。

2.住院病人:出院前向病房護理站提出申請。

若出院時未申請,日後補開立診斷書時須再掛門診,由原就醫科別之主治醫師開具證明。

3.申請人須出示身分證(大人)、戶口名簿(小孩)或護照(外籍人士)等,以憑核對身分。

4.受委託人應持本人身分證正本,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申辦。

2 急診病人如何申請診斷書? 1.欲申請急診診斷書者,請於急診當日就醫時告知醫師開立。

2.離院後欲返回申請診斷證明書者,請掛門診請醫師開立。

3 如何申請「病歷摘要」、「檢查報告影本」等病歷資料? 1.為保障病人權益與隱私,申請資料請備相關證件: ◎病人本人:本人身分證正本(非本國籍人士請提供護照正本或居留證正本)。

◎委託代理人:(1)病人身分證正本、(2)委託同意書、(3)被委託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法定代理人(未成年、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者):(1)病人身分證正本(未成年者得提供戶口名簿正本)、(2)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3)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法院裁定書等正本及影本)。

※如委託他人時,須備齊前述資料、委託同意書及被委託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具繼承權者(申請往生者資料):(1)具繼承權者身分證正本、(2)與病人關係證明文件(身分證、戶口名簿、有記事戶籍謄本等正本)、(3)病人除戶證明正本(①除戶謄本正本或②死亡證明書及有記事戶口名簿正本)。

※如委託他人時,須備齊前述資料、委託同意書及被委託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住院中病人請洽病房護理站。

2.辦理地點: ◎台北:福音樓地下二樓病歷課(02-2543-3535分機3447) ◎淡水:馬偕樓一樓住院中心(02-2809-4661分機2569) 4 如何補發、追加診斷証明書? 本人或其家屬持身分證正本(受託人應持本人身分證正本、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向證明書櫃台提出申請,每份20元。

5 如何補辦「收據」?(遺失補發、增加份數之不同) 1.正本醫療費用收據遺失不能補發,但可至證明書櫃台辦理申請費用證明,每份50元。

2.如欲增加份數,請於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6:30至1樓住院中心證明書櫃台申請副本收據,每份20元。

6 如何辦理「中文出生證明」、「英文出生證明」? 1.中文出生證明 ◎首次申請:新生兒之父母持國民身分證正本向病房護理站提出申請。

◎補發申請:至證明書櫃台申請。

◎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至16:30 2.英文出生證明 ◎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至15:00 ◎申請方法: (1)住院中病人請至病房護理站申辦。

(2)申請英文版(可事先E-mail申請,再通知領取)或開立過中文版再申請時,限直系親屬直接至住院中心申辦,需出示證件。

(3)民國90年前【含】出生者,申請英文版需加附文件:除母親之身份證正本外,請再備妥出生者之中文出生證明正本(可至報戶口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發放時間:當日需等候1-2小時 ◎申請費用:第一份新台幣200元整,加一份20元。

◎申請地點:證明書櫃台。

備註:40歲以上者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7 重大傷病卡到期多久前才可提早辦理? 請於到期前一個月,掛門診請醫師開立重大傷病診斷書,本院可網路代辦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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