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血球濃厚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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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血球濃厚液(Packed RBCs) · 輸血時,由靜脈輸入所需之量,應使用較大號針頭,即具170-微米過濾器的標準直型或Y型輸血器,以除去血液凝塊及其他破碎物質,小兒科病人可使用 ... 紅血球濃厚液(Packed RBCs) 特性: 本製品為血液經離心去除大部份血漿之後的紅血球成品,Hct值約70~ 80%,紅血球釋氧能力及輸血24小時後的紅血球復原率和全血相同。

因血漿的去除,可減少鈉、鉀、氨、乳酸及給血者抗體之輸入,減少發熱性及過敏性反應。

適應症: 循環血液正常(Normovolemia)之貧血病人或心臟衰弱的病人:主要目的為增加血液釋氧能力與紅血球質量。

紅血球不足或功能喪失時。

內科上的運用: 各種慢性出血 亞急性出血性貧血:在沒有低循環血液量(hypovolemia)的情形下可用。

心臟病、高血壓或年老者之貧血。

外科上的運用: 出血緩和時之輸血 手術前後之輸血 手術中之輸血: 當出血量少於600ml,出現缺氧等症狀,而有輸血之必要時。

出血量介於600~1200ml時的輸血。

出血量超過1200ml時,應適量併用全血。

用量: 視病情而定,通常成人體重50-60Kg輸用2單位紅血球濃厚液可提高病人的Hct約3-4﹪,Hb約1-1.2gm/dl。

使用法: 輸血時,由靜脈輸入所需之量,應使用較大號針頭,即具170-微米過濾器的標準直型或Y型輸血器,以除去血液凝塊及其他破碎物質,小兒科病人可使用22或23號針頭,同一輸血器不宜使用超過4小時以上。

輸注速率視臨床情況而定,每單位血液(250ml)必須在4小時內輸完。

於輸血開始前不可將血液成品留置於冰箱外面超過30分鐘。

在下列情況下需要給血液加溫,以避免心律不整的可能性: 成人接受快速而大量輸血者(速率大於50毫升/公斤/小時)。

嬰兒換血。

小兒接受大量輸血者(速率大於15毫升/公斤/小時)。

病人具有冷型凝集素者。

經由中心靜脈導管輸血者。

如需加溫時,將血袋置於特製加溫器或輸注管置於加溫器中以37℃加溫血液,不可將血袋浸在一般水浴箱或以微波爐加熱。

加溫器應選用有溫度標示及警報系統(alarmsystem)之優良品並每日做溫度品管(QC),以免引起溶血。

加溫過的血液應立即輸用,不可再度冷藏後使用。

輸血時可加入少量注射用生理食鹽水,以利輸注。

小兒科病患之單位紅血球可用無菌技術外接聯袋,等量分裝成數小袋,再分次使用。

副作用: 過敏:少數人受血可能會出現蕁麻疹或發熱等症狀。

休克:極少數情形可能會引起休克。

移植物抗宿主疾病(GVDH):少數人可能會發生此延遲性反應,對免疫力較差或近親輸血,應先經放射線處理。

長期反覆輸血100單位以上的病人可能發生因血鐵質沉著症引起的鐵質超載。

低血鈣症:若短時間內大量輸血,可能會因保存液中citric acid成份與血液中鈣離子結合造成其濃度降低,此時可靜脈輸注葡萄糖鈣液預防之,唯不可輸同一條管路。

溶血反應:保存不當、加溫不適、血型不合均可引起。

注意事項: 本成品之使用有可能會引起溶血性輸血反應,若出現此種症狀,請立刻停止輸血、處理休克、適時給予液體及利尿劑等措施。

若外觀呈現異常,如凝集等,請勿使用。

絕不可加入任何藥物或非生理食鹽水的稀釋溶液。

本成品之使用為補充性療法,非根治性療法。

於新生兒換血、成人換血、冷凝集素病或迅速輸注巨量冰冷的血液成分時,應使用血液加溫器,以減少引起心律不整或心跳停止的可能性。

同時輸用紅血球濃厚液和新鮮冷凍血漿以代替全血,並非適當之使用法。

若貧血原因能用特殊藥物(如鐵劑、B12、葉酸)矯正時,則儘量不用紅血球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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