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移送強制執行之欠稅或罰鍰案件,如繳納有困難者 - 財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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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關指出,依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27條規定:「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或因天災、事變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者,行政執行處於徵 ... X 訊息 關閉 x 首頁 >
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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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了避免罰鍰壓垮人民的生活,繳納義務人可以向行政執行署申請分期繳納。但現行法規下,分期繳納期數上限最多為72期,除非罰鍰金額在1000萬元 ...
- 2行政執行事件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實施要點 - 法務部主管法規 ...
五、分署核准分期繳納,得命義務人或第三人書立擔保書狀,或提供相當之擔保,或出具票據交付移送機關代理人保管;移送機關應同時摯給收據交付義務人及執行人員。 經核准 ...
- 3義務人無法一次繳清,得向行政執行分署申請分期繳納 - 財政部 ...
該局說明,依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27條規定,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或因天災、事變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者,執行分署於徵得 ...
- 4什麼情況可辦理分期或延期繳納稅款? - 新竹縣政府
「已逾限繳日期」:對於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之欠稅案件,如未能一次繳清,可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申請分期繳納。 3. 「地價稅」:在課稅標的 ...
- 5罰鍰最多分72期每月數十萬元繳不出法務部擬修法 - 聯合報
對於只考慮罰鍰金額,而沒有考慮到受裁罰者資力,民進黨立委周春米今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提出質疑,行政執行署則證實將修訂分期付款相關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