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過重與肥胖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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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布之體位定義,18 歲以上成人區分為四種體位,分別是過輕(BMI < 18.5)、正常(18.5 ≦ BMI < 24.0)、過重(24.0 ≦ BMI < 27.0),及肥胖(BMI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肥胖防治 關於過重與肥胖 肥胖防治策略 兒童肥胖防治 成人肥胖防治 數據統計 定位點 :::首頁>健康主題>健康生活>肥胖防治>關於過重與肥胖 關於過重與肥胖 facebook line twitter plurk 轉寄 列印 縮短網址 世界衛生組織指出,吸菸、飲酒過量、飲食不健康及身體活動不足等四種不健康的生活習慣是四大非傳染疾病(癌症、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慢性呼吸道疾病)的主要危險因子。

面對體位議題,世界各國均採世界衛生組織之方法,以身體質量指數(BodyMassIndex,BMI)【體重(公斤)/身高2(公尺2)】作為健康體位、過重和肥胖的切點,然而,愈來愈多研究顯示,「健康身體組成」及「合宜的腰圍」才是健康體位的關鍵,亦是判斷國人體位之重要參考指標。

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布之體位定義,18歲以上成人區分為四種體位,分別是過輕(BMI<18.5)、正常(18.5≦BMI<24.0)、過重(24.0≦BMI<27.0),及肥胖(BMI≧27.0)。

18歲以下可參考兒童與青少年生長身體質量_指數(BMI)建議值。

造成肥胖的主因為熱量攝取高於熱量消耗,其他影響因素包括:飲食、身體活動、社會環境因素等。

一、國人過重及肥胖盛行率上升主要原因 (一)  飲食西化及食物精緻化,易攝取過多熱量•看電腦、上網等靜態久坐生活增加,身體活動量不足 (二)  含糖飲料及高熱量之不健康食物過多,許多食物沒有熱量營養標示或辨識不易 (三)  大眾運輸系統及運動休閒設施不足 (四)  弱勢族群少有機會接受健康教育訊息,經濟能力有限,容易買到低營養、高熱量食物 (五)  不健康食物廣告贈品行銷,導致民眾攝取過多熱量、脂肪和含糖食物 瀏覽數:瀏覽數:24738 修改日:修改日:2021-07-12 發布日:發布日:2018-11-15 回上頁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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