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災害統計網路填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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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填載職業災害內容及統計之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罰則: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5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 ...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災害統計網路填報系統】  教育部學校安全衛生資訊網之職業災害月報系統自104年10月起暫時停止填報,但「職業安全衛生法」所規範之職業災害月報表仍需依法至「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申報。

學校安全衛生資訊網之其它功能填報,仍請學校依據相關規範填報: 1.災害通報系統(重大事故、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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