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函令 - 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法規樹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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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限制行為能力之未成年人辦理不動產權利取得登記,應由父母共同行使權利或負擔 ... 要旨未繼承不動產之未成年子女,其法定代理人於代理其協議分割遺產時,仍需切結 ... 至中間內容 至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主管簡介沿革職掌組織編制本司北部辦公室位置圖本司中部辦公室位置圖地政事務所轄區示意圖地政機關通訊錄重大政策制定完善土地政策完備土地管理機制落實資訊公開透明持續創新便民服務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線上查詢下載專區資訊查詢政府資訊公開地政相關系統查詢長度及面積換算地政活動紀實
延伸文章資訊
- 1C三名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身分代理訂定之遺產分割協議書
(一)按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父母之行為與未成年子女之利益相反,依法不得代理時,法院得依父母、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 ...
- 2(以上)未成年子女按法定應繼分辦理繼承登記為分別共有?
- 3民法§1129 相關法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父母之行為與未成年子女之利益相反,依法不得代理時,法院得依父母、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為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
- 4雙向溝通>地政問答
故法定代理人(即未成年人之父親)與其未成年子女辦理分割繼承時,因涉財產法上之自己代理,則自應依應依民法第1086條第2項為未成年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後再與其 ...
- 5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與父母相反時,應由誰代理未成年子女?
請問誰能代理C女辦理繼承A夫遺產的程序? 本文. 選任未成年人特別代理人的法規依據:. 民法第1086條規定:「I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