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業務簡介-刑事業務-當事人權益-告訴、告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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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告發、自首 · 一、告訴. 所謂告訴,即被害人(因犯罪而直接受害之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為求訴追犯罪起見,得以言詞或書狀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請求 ... 搜尋: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快捷列 停止拍賣 停止應買 服務專區 刑事業務 ::: 首頁 業務簡介 刑事業務 當事人權益 告訴、告發、自首 字型大小: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一、告訴
延伸文章資訊
- 1什麼是告訴?誰可以提出告訴?不是被害當事人可以 ... - 法律百科
但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6] 刑事訴訟法第242條第1項:「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 ...
- 2刑事訴訟法§242-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制作筆錄。為便利言詞告訴、告發,得設置申告鈴。 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實施偵查, ...
- 3刑事訴訟- 翰林雲端學院
是追訴犯罪行為,使對方負起刑事責任的救濟方法。 刑事訴訟的發生形式有四種,為告訴、告發、自訴、公訴。 告訴:由被害人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報案, ...
- 4告訴乃論罪的告發|法律百科Legispedia
什麼是告發? 告發,則是指跟犯罪沒有切身關係、不具備告訴權的人,知道有犯罪發生,向檢察官或警察說明 ...
- 5告訴、告發-法律詞彙解釋-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
告訴、告發都是開始偵查的原因。 一、告訴,係指犯罪之被害人或與被害人有特定關係之人,向偵查機關(包括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