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2 條- 民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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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 法務部> 法律事務目. 第552 條. 委任關係消滅之事由,係由當事人之一方發生者,於他方知其事由或可得而知其事由前,委任關係視為存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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