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證道:好牧人為羊捨命(約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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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證道:好牧人為羊捨命(約10:11-18) · 11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 14 我是好牧人。
· 16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
· 17 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 ...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
今天的證道經文是約翰福音10:11-18,
1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12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
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
13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並不顧念羊。
14我是好牧人。
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
15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
並且我為羊捨命。
16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
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
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
17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18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
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
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感謝神的話語。
這段經文雖然膾炙人口,但抓住要點的講章實在寥寥無幾。
這種偏離即使從相關的主題繪畫中也可見一斑(TheGoodShepherd)——為羊捨命這個死亡或十字架主題被邊緣化甚至遮蓋了,剩下的只是牧師尋找和照管羊群的道德教訓。
救贖福音於是淪為道德說教,這是巴蘭的道路。
造成這種普遍偏轉原因之一是缺乏對這段經文的結構分析。
但如果我們把這段經文放在上述交叉結構中,「我為羊捨命」這個重複三次並且位於核心的主題就昭然赫然了。
按這樣的結構分析,今天的經文可以簡單分成這樣三部分。
第一、好牧人與雇工的區別,換言之,基督耶穌和所有人類政治領袖宗教精英文化名流的區別,區別的重點在「好牧人為羊捨命」(11-13)。
第二、好牧人與教會的關係:好牧人用聖道牧養羊群,羊群包括以色列人和外邦人;聖道的中心是「我為羊捨命」(14-16)。
第三、好牧人與上帝的關係:祂是上帝的兒子,祂是三位一體上帝的一位;聖父定命聖子死而復活拯救人類,並因此愛祂(17-18)。
好牧人的比喻只是從一個特殊的角度在告訴我們耶穌是誰,並預言耶穌的十字架:「耶穌之死」有三個原因:仇敵之手;牧養教會與父神旨意。
牧者之死是為羊捨命,這是神的大愛。
祂愛我們。
讓我們讚美主,阿門。
引言:好牧人的比喻
上帝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神;神是我們的神,是和我們有關的神。
神與我們的關係,或基督和教會的關係,有如下著名的比喻:夫妻關係、頭與身體的關係、根基與房屋的關係、家長與家人的關係,還有就是牧人與羊群的關係。
這些比喻都來自生活。
牧人和羊的比喻首先來自巴勒斯坦的地理環境——上帝要用讀者和聽眾最熟悉的形象來啟示祂要告訴我們的真理。
漁夫和魚的比喻也類似。
好牧人的比喻至少可以傳遞出三個方面的真理。
第一、神與人之間的分別。
牧人和羊的區別,漁夫和魚的區別在天壤之間,絕非伯仲之間。
第二、神對人的愛。
如同牧者愛羊群;這種愛可以到達這樣的程度:降卑同在並為羊捨命復活稱義。
第三、人的處境——承認我們不過是失喪的羊,或者罪人,一方面我們需要好牧人;另一方面,如果沒有好牧人,我們就會永遠失喪;稱義之後的羊群應該跟隨主,直到永遠。
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認識牧人和羊的關係,首先是整卷聖經中牧人的形象;然後是約翰福音中牧者的記載。
1、整卷聖經中的牧人
舊約聖經從三個角度談到牧人。
第一、耶和華是我的牧者,上帝是以色列人的牧人。
第二、將來要有一位牧者到來牧養以色列人。
第三、以色列人的先祖、君王、祭司和先知基本上都是牧人;而「凡牧羊的都被埃及人所厭惡」(創世記46:34)。
耶穌基督是這三個方面預表的應驗。
聖經的第一位牧羊人是亞伯,他是第一位殉道的牧者。
然後亞伯拉罕家族都是牧羊的。
到雅各的時候,特別是到以色列人出埃及,上帝稱祂是雅各或以色列人的牧者(創世記48:15,49:24;詩篇80:1;傳道書12:11)。
摩西五經中的祭司基本上都出身於牧羊人,他們在獻祭牛和羊方面也都是專業人士;而摩西自己也在米甸的曠野作了牧羊人。
舊約聖經中有另外兩位著名的牧羊人。
一位是大衛,一位是阿摩斯(阿摩司書7:14)。
著名的詩篇23是牧者之歌;雅歌中的新郎在百合花中放牧羊群。
先知不斷預言將有一位好牧人到來(耶利米書3:15;詩篇28:9;以賽亞書40:11,44:28;耶利米書23:4,31:10,33:12,43:12;以西結書34:5,34:13-24;彌迦書5:4;西番雅書2:7;撒迦利亞11:7)。
新約聖經中,ποιμήν共出現17(18)次,重點就是講論耶穌是誰——祂應驗了舊約關於那位牧者的預言。
馬太福音有四處經文都是講論這個問題的。
首先,耶穌是那位道成肉身的牧人(馬太福音2:6);其次,祂來是牧養沒有牧人的人民(馬太福音9:36);第三、這位牧人也是將來要審判萬民的(馬太福音25:32);第四、這位牧人要為羊群獻上自己的生命(馬太福音26:31)。
在馬可福音中,牧者的形象出現了兩次:馬可福音6:34強調好牧人愛羊群,並用真理教導來牧養羊群(Jesus……wasmovedwithcompassiontowardthem,becausetheywereassheepnothavingashepherdandhebegantoteachthemmanythings);馬可福音14:27強調好牧人要為羊捨命——牧者之死。
ποιμήν在路加福音出現四次,全部集中在聖誕敘事中。
路加首先在聖誕故事中將聖嬰放在牛羊等牲畜的食槽中,然後讓伯利恆的牧羊人成了聖誕故事的配角之一。
這些牧羊人代表世界在等候好牧人——耶穌是真正的大牧者。
約翰福音中,ποιμήν出現5-6次,都在約翰福音第10章中(10:2,10:11,10:12,10:14,10:16)。
約翰福音中的牧者比喻我會在下面討論。
新約中的其他相關經文有三處,主要講基督在教會中牧養羊群。
以弗所書4:11-12可以說主要是定義牧師職分——基督藉著牧職、聖道和聖禮與我們同在。
ποιμήν在這裡翻譯為牧師(pastors)。
這裡有兩個信息值得強調,一方面,牧者職分是神所設立的,人無權廢棄。
另一方面,牧職是建立教會之必須,神職人員的天職不在世界,只在教會或基督的身體(相關信息可以參考使徒行傳20:28;哥林多前書9:7;彼得前書5:2-4)。
其次是希伯來書13:20-21,在這裡耶穌被稱為大牧者(greatshepherd),這是強調牧師與耶穌的區別——只有耶穌為羊捨命並具有救贖意義。
所以,牧師不能演上帝,牧師一定要注意自己屬靈生命的界限,並把榮耀都歸給神。
換言之,牧師不過是人。
當然,希伯來書13:20-21的重點在於基督和教會的關係,基督徒應該跟隨基督。
最後,彼得前書2:25,稱耶穌為「你們靈魂的牧人」。
這裡需要強調的信息是,基督在教會中。
另外,啟示錄也談到,大牧人將實施最後審判(啟示錄2:27,7:17,12:5,19:15)。
2、約翰福音中的牧人
閱讀約翰福音一定要抓住重點——這卷書壓倒一切的目的是:「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20:31)。
所以這卷書有兩個核心目的。
首要目的是,證明耶穌是誰,祂是神的兒子。
其次,讓我們信祂得生命。
任何用「我們是誰」或者「我們應該怎樣活出來」而離開「耶穌是誰」這個主題的講論,都是瀆神的。
這種偏轉在大衛鮑森、唐崇榮和陳希增等傳道人的相關釋經中氾濫成災。
約翰福音大致從三個角度告訴我們耶穌是誰:七個神跡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1-11章);七個「我是」啟示耶穌是神的兒子(6-15章);十字架是第八個神跡和第八個我是,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12-21章)。
而好牧人的比喻,處於七個「我是」的核心地位,在於預表基督的十字架。
約翰福音的「七個我是」可以交叉結構如下: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約翰福音6:51);我是世界的光(約翰福音8:12);我就是羊的門(約翰福音10:7);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約翰福音10:11);我就是復活(約翰福音11:25);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翰福音14:6);我是真葡萄樹(約翰福音15:1)。
這七個我是,好牧人捨命或十字架這個主題處於核心位置。
同時,這「七個我是」乃是對出埃及記3:13-15中「我是自有永有的」的完全打開。
創世記之後,人墮落之後,罪人在神面前處於三種「不是」的狀態。
第一、無論如何都不是,是個罪人,沒有義人一個都沒有。
第二、找不到是,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行己路。
第三、自以為是,像神一樣知道善惡,結果「13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
他們用舌頭弄詭詐。
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滿口是咒罵苦毒。
15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16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17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18他們眼中不怕神」(羅馬書3:10-18)。
但神在基督裡將「是」顯明出來,並且藉著十字架赦罪(饒恕我們的不是),稱義(稱我們為是),成聖(帶領我們不斷歸向是)。
這個在基督裡「是是非非的」過程,具體表現在約翰福音的七個「我是」上,這七個我是同時可以對應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天路歷程:逾越節的筵席(糧);光柱和雲柱(光);進入應許之地(門):過紅海和約旦河(十字架);一代新人(復活);定居生活(會幕、聖殿與教會,道路真理與生命);以實各谷的葡萄樹(真葡萄樹,修建與結果子,成聖生活)。
我們可以把鏡頭聚焦在約翰福音9-11章,這是位於約翰福音腹地或中心地帶的經文。
首先,耶穌宣告猶太人在整體上是屬靈瞎眼的。
瞎眼的主要病症就是找不到門,找不到天國的門,並且像無頭蒼蠅一樣亂撞。
甚至這些瞎眼的罪人以自己的義行和對律法的遵守視為進入天國的門。
正因為如此,耶穌告訴這些人,你們都是瞎子,但我就是門。
然後在此基礎上,耶穌進一步宣告,天國之門是死亡之門。
一方面,人不死就不能生;另一方面,耶穌要用自己的死,撞擊樂園的門,並成為重返樂園的門;十字架是門。
而第11章則藉著拉撒路的復活,預告耶穌是復活和生命的主,祂能夠勝過死亡,將所有信祂的人,像好牧人帶領羊群一樣,帶進天國。
而那些拒絕耶穌、最終與天國無份的人,乃是因為不聽主的聲音,他們「不是我的羊」。
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約翰福音21章經文,是以羔羊和牧羊人這兩個概念作為基本架構的;這也是一個交叉結構。
首先,約翰福音第一章兩次重申耶穌是上帝的羔羊(約翰福音1:29;約翰福音1:36);其次,約翰福音10:1-18位於整卷約翰福音的中心;最後,約翰福音21:15-18就是那段耶穌與彼得的著名問答(約翰福音21:15-18)——耶穌要彼得做一個好牧人,牧養祂的小羊和羊群,甚至捨命(約翰福音21:18)。
一、牧人與仇敵(11-13)
1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12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
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
13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並不顧念羊。
1、牧人與雇工
聖經告訴我們,這世界是一個敵基督的世界,世界的王魔鬼和罪人,人鬼情未了,共同形成基督的仇敵,他們的領袖就是假基督。
在這裡,罪人的代表是雇工,撒旦的差役是狼。
基督來了,首先讓我們把祂和所有人間的假基督區別出來。
這個區別首先表現為好牧人與雇工的區別:好牧人為羊捨命;雇工只顧工價不顧羊。
這是耶穌與所有異教領袖的區別——一方面,罪人追求為罪人僱傭,為工價和利益工作;另一方面,罪魁為自己利益工作卻冒稱是為了基督,或者他們就是基督(救主)。
也可以這樣說,所有罪人都是雇工,都是依靠或為了他人的工價而工作的;無論從人來的工價是金錢,榮譽,還是情慾。
但只有好牧人或耶穌為捨命而工作,為順服父命而工作,為拯救別人而工作。
所有人都是為好處而工作,為利益而工作;只有耶穌為真理而工作,為愛而工作。
神允許狼的攻擊發生,目的之一也是將真假基督區別出來。
第一、牧人。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耶穌首先宣佈「我是」(Ἐγώεἰμι),這是神的自我啟示。
然後祂宣佈他是「好牧人」:ὁποιμὴνὁκαλός。
定冠詞表明這個牧人是特指舊約預言的那位要來的牧者,或彌賽亞。
「好」(καλός),在於耶和華告訴你們何為「善」(彌迦書6:8);讓不知好歹,自以為知道善惡的人真正知道何為善。
好牧人的意思就是「為羊捨命」:τὴνψυχὴναὐτοῦτίθησινὑπὲρτῶνπροβάτων,givethhislifeforthesheep。
動詞「捨」是τίθημι,意思是「放下」(馬太福音5:15,12:18等)。
祂的(αὐτός)生命,不是別人的生命,不是利用和犧牲別人的生命,而是擺上自己的生命。
耶穌是將自己獻上。
上帝的救恩計劃不是一將功成萬骨枯,不是給別人修建人民英雄紀念碑;而是把自己獨生愛子變成別人的犧牲。
上帝的榮耀不是釘別人的十字架,而是自己上十字架。
表示生命的這個字是ψυχή,這個字主要指在世上的生命,而不是永生;人在世上的生命也包括在世界的榮辱成敗。
因此,放下生命也意味著放下世界及其中的一切。
基督的犧牲是有目的的,不是為了自己,不是為了別的,而是「為羊」。
ὑπὲρτῶνπροβάτων。
介詞ὑπέρ是強調為了誰的利益(inbehalfof,forthesakeof)。
τῶνπροβάτων,這隻羊,單數。
這可以代指教會,教會是祂用血贖回的;也可以是強調每一隻羊都是主捨命買來的。
第二、雇工。
11-13節也可以看為交叉結構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與「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並不顧念羊」,前後呼應,重點講論好牧人與雇工的區別。
ὁμισθωτὸςδὲ,Buthethatisanhireling。
連詞δὲ表示轉折,強調對比。
μισθωτὸς是形容詞,意思是被僱傭的(onehired),或僱傭別人的(ahireling)——它表明一種金錢或利益基礎之上的工作關係。
使徒跟隨基督,也意味著從此告別了這種僱傭關係(馬可福音1:20)。
根據這段經文,雇工與好牧人比起來主要有三個特點。
第一,他「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
雇工不是「主」,他不過是人。
雇工和羊之間沒有愛的關係,沒有骨肉一體的關係。
這意味著,羊如何他並不在意。
雇工看重的是利益,自己的利益在羊群的利益之上。
第二、「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
雇工遇到危險和難處,就會趨利避害地逃走;假基督從此真相大白。
人類歷史充滿了假基督面對危險和試探原形畢露的醜聞——放下別人的利益和意識形態謊言,窮凶極惡或狼狽逃竄。
描述落荒而逃的醜行有兩個動詞,一個是「撇下」,一個是「逃走」。
ἀφίημι,放棄,放下本來屬於自己的責任;這種罪惡只有中國式棄嬰和裸官乃能媲丑;而魔鬼離開耶穌用的也是這個動詞(馬太福音4:11)。
φεύγω,逃往安全的地方。
但在上帝面前你根本無處可逃。
第三、「並不顧念羊」。
雇工的心思意念根本不在羊身上。
這裡強調的是雇工的內在心裡活動。
μέλει,tocareabout。
你看重的是什麼。
實際上你看重誰,就會跟誰在一起;你愛誰,你就會跟誰在一起。
耶穌降生在馬槽,祂是真愛那裡「噁心的人們」或羊群。
「不牧會的牧者」就是這種雇工,心態相同:他根本不愛羊群。
2、豺狼與羊群
第三我們認識狼:「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
狼來了。
一方面,狼是一定要來的;另一方面,主耶穌差遣我們去的地方,就是狼群。
以經解經,我們先來看看聖經中說的狼是誰。
和合本聖經中,「狼」出現在15節經文中;其中舊約聖經10次;新約聖經5次;不過按原文,狼共出現12次(זְאֵב,λύκος)。
舊約聖經中的狼主要有三個特點。
第一,他們在教會和選民內部行殺戮和毀壞(創世記49:27;耶利米書5:6);第二,他們往往是一些領袖人物或犯有熱病的急先鋒(以西結書22:27,哈巴谷書1:8,西番雅書3:3)。
新約聖經將兩者總結為「披著羊皮的狼」;這「羊皮」往往寫著「為了教會、為了基督、為了義」等等廣告。
第三、有些一度被魔鬼利用的狼可能悔改,「必與綿羊羔同居」(以賽亞書11:6,65:25)。
這一點可能像彼得,他也一度淪為撒旦的差役,以「仁義」之名阻擋耶穌上十字架。
新約聖經實際上在進一步打開這些啟示。
第一、教會中披著羊皮的狼(馬太福音7:15;使徒行傳20:29);罪人都是披著羊皮的蒙恩的罪人;所謂罪被遮蓋。
但披著羊皮的狼不同,他要掀掉耶穌遮蓋罪人的義袍或羊皮,然後和乃父一起,將耶穌已經拯救出來的羊吃掉,如同將那一根柴扔回火裡。
這頭豺狼的吃法很得中餐妙計或龍馬精神:披著羊皮的豺狼指控別人披著耶穌的血衣是披著羊皮的狼,在褻瀆聖靈和否認救恩中,當眾大吃大喝。
第二、傳道人和教會要進去的就是狼群(馬太福音10:16;路加福音10:3)。
「與狼共舞」是我們的基本處境。
因此,第三、神藉著狼的襲擊,將真假牧人區別出來;並讓人認識耶穌才是好牧人,才是彌賽亞(約翰福音10:12)。
值得一提的是,希伯來文זְאֵב的構字用意可能是:蛇或種子以神的形象出現在殿中、房中、或家中。
首先,狼一定要進入我們中間,吃人喝血,才能活命。
其次,狼進來防不勝防,如蛇進入樂園。
再次、從萌芽狀態漸漸發酵。
最後,狼自以為神,它總是自誇自己更屬靈,更像神,離神更近;只有它體貼神的意思,或者乾脆,它的意思就是神的意思。
在某種意義上,越是屬靈高調的人,越可能是狼。
這個辨認概率大約相當於霾國的反腐邏輯:誰反腐誰腐,準確率接近100%。
希臘文的「狼」(λύκος)與希臘文的「光」(λευκός)非常接近,所以保羅才一語雙關:「這也不足為怪。
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哥林多後書11:14)。
「光明的天使」把他所有的因為熱病(妒火、怒火、邪火)而發洩的痢疾糞土擺拍成為主的嘔心瀝血。
狼有兩個經典動作,或者狼毀害教會主要採取兩種戰略。
第一、「狼抓住羊」。
首先我們要明白,在力量上,「狼」和「羊」對比懸殊,強弱立判。
這個根本不成一個比例的對比,首先表現在該隱和亞伯之間——該隱擁有所有的資源:母親的溺愛和長子的名分,以及肉身的強壯、經驗的成熟。
然後表現在牧羊人大衛與巨人歌利亞之間的對比。
打開地圖,你可以看見以色列這個小國在列國中也是最小的。
我們也可以這樣審視自己,我們不過是一小群。
當然,各各他現場,是代罪羔羊和狼群關係的總結。
所以在這場爭戰中,「狼抓住羊」是必然的結局。
在使徒行傳中,被控告被審判的總是神的僕人,審判者和控告者總是狼。
因此保羅縱覽人類歷史,他總結說:「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
現在也是這樣」(加拉太書4:29)。
其次,抓住。
ἁρπάζω,也是反覆抓住。
對像常常是肉身,抓可抓之物,並加以利用和消費(約翰福音6:15)。
雅各是緊緊抓住上帝和天國(馬太福音11:12);但狼緊緊抓住別人和別人的罪。
狼抓住別人,目的是把已經歸入基督的人再抓捕回去(馬太福音13:19;約翰福音10:28-29)。
狼抓住羊只是為了吃掉羊。
它若說它抓住你的問題是為了愛你,為了愛教會,那才是騙鬼或鬼騙呢。
第二、「趕散了羊群」。
σκορπίζω,toscatter,驅散(馬太福音12:30;約翰福音16:32)。
抓住某隻羊,一定造成教會分裂。
這種分散基本是這樣發生的:由於羊群的愚昧,所有的羊都開始矚目看這只被抓住的羊,關注狼群調查委員會關於這隻羊的調查報告;然後越來越多的羊捲入,圍繞這隻羊的沸沸揚揚,開始群毆,最後作鳥獸散(以西結書34:5)。
狼只要在教會抓住一隻羊,羊群一定分散。
二、牧人與羊群(14-16)
14我是好牧人。
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
15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
並且我為羊捨命。
16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
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
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
好牧人與假基督第二個重要區別就是祂和羊群的關係——好牧人不僅不會撇下羊,而且要一直與羊群同在,用真理牧養他們,甚至在牧養中為羊群捨命。
好牧人和所有向人清高的假基督區別出來。
所以約翰接下來談論好牧人與羊群的關係,告訴我們好牧人餵養羊群,以及怎樣牧養——好牧人用「認識」和「聲音」來牧養羊群。
這段經文也是一個交叉結構:第一部分講好牧人牧養以色列人或猶太人中的基督徒;第二部分講好牧人牧養外邦人中的羊群或基督徒。
新約聖經反覆說,福音先臨到猶太人,然後臨到外邦人。
在這兩部分內容中間,是耶穌重申「我為羊捨命」。
這也在於強調,牧養的中心就是教導好牧人之死,就是基督並祂釘十字架。
1、認識
我們在這裡也可以看見好牧人、基督教和聖經與所有異教典籍以及異教領袖的第二個重要區別:信徒和上帝之間的關係,是認識和聽道的關係,或者說是通過講道-聽道而不斷認識、真切認識的關係。
第一、神和祂的兒女互相認識。
「認識」(γινώσκω)這個字就是創世記2-3章中知道善惡樹、智慧書中的那個「知道」。
異教的神或真理是靠猜、悟和占卜才能部分知道和好像知道的;但在聖經中,神的真理是完全、清楚地藉著「神說」向我們啟示出來。
一方面,我們藉著「神說」和道成肉身的基督知道神。
另一方面,神也知道我們。
所謂神知道我們,更可說是神讓我們知道祂——正因為神讓我們認識祂,所以我們才認識祂(加拉太書4:9)。
異教的教義正相反:道可道非常道,恍兮惚兮。
可以這樣說,所有異教的神祇和信徒之間的關係,基本上是誰也不認識誰。
第二、我們對神的認識,達到了這樣一種真實和親密的程度,如同聖父和聖子互相認識一樣。
這是一種真知道,正如以弗所書1:17所說的:「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
第三、根據上下文,這個「認識」就是通過耶穌的聲音,就是通過聖道完成的(約翰福音10:1-5;10:26-27)。
藉著好牧人的聲音來牧養羊群,一方面給所有牧者一種信心:只要你堅持傳講基督,真正的羊一定會聚集。
因為耶穌說,我的羊認得我的聲音。
另一方面,這種互相認識的關係也具有排他性:不聽道的人根本不是主的羊;因此他們的不信和離開是正常的。
2、十字架
在雙重交叉的中心,主耶穌再度重申了好牧人為羊捨命這個主題:「並且我為羊捨命」。
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理解這裡的信息。
第一、認識和聲音或聖道的中心,只能是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
主的羊不會聽強盜的聲音,因為強盜不傳講基督和基督的十字架。
強盜關心的只是錢財和人間的榮耀。
你借此可以分辨出真教會和假教會。
特別關心人那點破事兒的傳道人也是強盜,因為人是搶劫的對象:或者搶人的錢財,或者瓜分人的尊重,或者吃人自義。
這樣的「傳道人」你們可以離開他,這個他也包括你們面前這個人。
換句話說,我們怎樣區別強盜和牧者呢?我們的主在這裡給了我們一個非常簡單的標準:你傳講成功神學的神,還是釘十字架的神。
第二、為福音不顧性命。
好牧人是因為傳道而被殺害的,神的僕人也當如此。
埃及人憎恨一切牧羊人,基督和祂的門徒都因此殉道。
所以傳道也是需要捨命的:捨命去尋找羊,捨命傳為羊捨命的救主。
3、聲音
第16節轉向外邦人失喪的羊群,而外邦人歸信之路同樣是「聽我的聲音」。
所以首先,耶穌在這裡強調,祂不僅是猶太人的彌賽亞,也是全世界的救主。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
這裡重點不是教會內外,而是巴勒斯坦內外。
「圈」這個詞(αὐλή)也出現在馬太福音26:3,在那裡譯為院子:「那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裡」。
也許耶穌這裡是一語雙關——主的羊不僅僅在猶太教中,也在列國或其他異教徒中(啟示錄11:2)。
不僅如此,那個圈或院,也是彼得不「認識」主的地方;因為福音書中,αὐλή主要出現在彼得三次否認主的語境中(馬太福音28:58,26:69)。
耶穌說他認識祂的羊,祂的羊都是彼得這樣的罪人,祂愛和拯救的恰恰是這樣失喪的羊。
主並非不知道我們是誰,不知道我們是何等的不堪。
不,祂完全認識彼得,但他仍然愛我們,並用彼得這樣的我們建造教會。
其次,好牧人尋找羊並帶領他們歸回教會:「我必須領他們來」。
這一點可以參考路加福音15:4-7那個失羊的比喻。
當然,尋找確實有一個界限:你去找的一定是主的羊;若他們根本不是,就不要行義過分。
第三、領他們來看什麼呢?不是吃吃喝喝,不是建立俱樂部,而是給他們講主的道:「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
μεδεῖἀγαγεῖνκαὶτῆςφωνῆςμουἀκούσουσιν,Imustbring,andtheyshallhearmyvoice。
這是必須和必要的(δεῖ)。
最後,帶領他們進入教會,或者把他們建造成教會,靠「聲音」將所有羊群「合成」為一個身體(thereshallbeonefold);歸於一位救主(oneshepherd)。
尋找羊不是將他們歸給某些人,而是歸給基督和祂的教會。
巴別塔之後,萬民來歸。
三、聖子與聖父(17-18)
17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18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
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
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約翰福音10:11-18中的第三部分(17-18)是在解釋前兩部分必然舉起的問題:好牧人為羊捨命,或耶穌之死,誰來來負責?換一句話,這段經文在告訴我們「耶穌之死」的原因。
這兩節經文對教會傳統和人類文化具有強大的顛覆性,讓真光照耀人類,顯出神的榮耀、聖潔、權能和大愛。
耶穌在這裡對祂的十字架的解釋完全超越人的道理;在某種意義上,耶穌將祂的死定義為「自殺」,以及祂對上帝定命的順服。
求神賜給我們「反覆思想」的靈,讓我們看見這到底是什麼意思。
這是我所領受的。
首先,耶穌取消了罪人就上帝兒子蒙難而哭哭啼啼、像神一樣憐憫神的表情。
上帝為我們流淚,但上帝謝絕我們為祂流淚。
創世記6:6,「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約翰福音11:35,「耶穌哭了」;路加福音19:41,「耶穌快到耶路撒冷看見城,就為他哀哭」。
但是,「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路加福音23:28)。
耶利米可以在聖靈感動下為猶太人哭泣;但他不配為上帝哭泣。
其次,耶穌不僅為我們死,而且主動承擔了這場悲劇的責任,因此,耶穌謝絕人類在十字架事件上向罪人問責。
沒有人配為十字架負責:我們,加略人猶大,希臘人、羅馬人,猶太人。
因為誰承擔責任誰就是主權者。
第三、聖父聖子對十字架的計劃,不僅在耶穌之死,也在耶穌復活。
耶穌來是為了死,這話不全對——耶穌來是為了死而復活,為了復活。
這是榮耀之旅。
所以我們謝絕《耶穌蒙難記》的片面悲劇氣氛。
最後,這種責任主體的啟示,也讓我們在生活中傚法基督——再大的冤屈,只要是你選擇的,就不要歸咎於人。
再沒有基督的十字架更完全的冤案了;但耶穌說,我父願意,我也願意。
這是神兒女的榮耀,這是王子和公主的榮耀,這是新以色列人和舊以色列人的分別。
好牧人的工作,也是三位一體上帝的工作。
聖父差遣好牧人進入世界為羊捨命;聖子順服聖父的旨意;聖靈將聖父和聖子的救恩啟示給我們。
值得強調的是:上帝拯救世界的獨特方式,是將祂的獨生愛子送上十字架;這也是亞伯拉罕獻上以撒的真正歸指。
不過我們下面要重點討論的不僅是「神愛世人」,而是「我父愛我」。
神愛聖子,或神所愛的是什麼。
好牧人乃是天父上帝所愛的人,「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馬太福音3:17)。
耶穌基督也是所有蒙恩之人中「首生的」。
那麼,到底什麼樣的人才是「蒙神所愛」的人,才是上帝祝福的人,才是討神喜悅的人。
根據這兩節經文,「我父愛我」至少有這樣四個原因:耶穌是捨己、愛心、信心和順服的榜樣。
我們可以一一加以分述。
1、捨己
主耶穌說:「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換句話說,天父為什麼愛耶穌呢?因為他「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實際上人有兩種「經濟生活」模式:第一、取回來;第二、捨去再取回來。
上帝喜悅第二種方式,並且祂自己率先垂范。
上帝是創造和犧牲的上帝,罪人和魔鬼都是攫取者與消費者。
耶穌的道路就是捨命的道路,捨己的道路就是十字架的道路。
所以,耶穌說父愛我,因為(ὅτι)我願意犧牲,重點是我願意先犧牲;然後再(ἵνα)從父那裡得回生命。
神也祝福、喜悅和差遣願意先犧牲自己的人;相反,越是想先得到什麼,這樣的人越遠離上帝的愛和祝福。
所以你若真的想蒙神的愛,你先去犧牲,你先捨己。
你要服侍人,而不是被人服侍。
你先悔改,然後再要求別人悔改。
這也是主對我們的教導:「31所以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32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
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
33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
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34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
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
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馬太福音6:31-34);「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加福音9:23)。
我們也可以反過來說,所有損人利己的生活方式,都伏在上帝的咒詛之下;那先追求先得到的人,最終什麼也得不到。
2、愛心
主耶穌這樣談到自己的十字架:「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
這裡有幾個代詞都強調「我自己」:ἐμοῦ(me),ἐγώ(I),ἐμαυτοῦ(myself),μου(my)。
這個告白讓我們重新審視《耶穌蒙難記》這類作品對十字架苦難的過度詮釋。
一方面,受苦是真實的;另一方面,我們同時需要面對這樣的事實:這是耶穌自願的選擇——只有處於甘心樂意的愛才是真愛。
上帝從來不勉強任何人殉道,但主尊重司提反這樣甘願犧牲的人。
出於勉強的愛根本不是愛,神也不會祝福這樣的服侍。
當然,這個甘心樂意的愛並非沒有挑戰,沒有試探,沒有爭戰。
但最後可以勝過,愛最後仍然得勝。
這就是客西馬尼花園裡的一幕。
舊約聖經多次多方講在耶和華的殿中甘心樂意奉獻禮物,這都是指向基督的(出埃及記35:21;利未記7:16;民數記29:39;申命記12:7;士師記5:2;歷代志下29:31;以斯拉記1:4-6;以西結書46:12;何西阿書14:4);實際上耶穌在這裡宣告他就是舊約預表的「甘心祭」(利未記22:23;民數記15:3;申命記12:6,16:10;詩篇54:6;阿摩司書4:5)。
神是看人內心的神,祂並不悅納假冒偽善的愛,祂尊重內心真實的愛。
新約聖經也勸勉基督徒在教會生活中傚法這種甘心樂意的愛(哥林多後書9:5-7;腓利門書1:14;彼得前書5:2;羅馬書12:8;哥林多前書9:17-19;哥林多後書8:3,哥林多後書11:19,12:15;以弗所書6:7;提摩太前書6:18;希伯來書10:34)。
勉強最後就會出現紛爭。
這方面也算教訓深刻——被勉強的人積怨成疾;勉強自己的人最後醜態百出。
不僅如此,神的愛,或這真正的愛也與別人無關,與任何工價和交換無關。
真愛完全是「自有永有」的,完全出於耶穌自己的「我願意」,完全沒有「人的條件」。
3、信心
「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
ἐξουσίανἔχωθεῖναιαὐτήνκαὶἐξουσίανἔχωπάλινλαβεῖναὐτήν,Ihavepowertolayitdown,andIhavepowertotakeitagain。
耶穌捨己不僅僅出於祂的大愛,也出於祂的全能。
因為祂對生命擁有主權,祂是生命的主;祂不能被死拘禁(使徒行傳2:24)。
沒有這樣的人,所以祂只能是神。
誰有權柄捨棄生命呢?人沒有自殺的權利,因為生命的主權只在神。
誰有權柄將失去的生命奪回來呢?只有神。
這個啟示可以參考約翰福音19:10-11,「10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11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
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所以耶穌是藉著這樣的告白在重申祂就是神,就是神的兒子。
沒有人敢這樣宣告,只有祂。
也許拋頭顱灑熱血的「仁人志士」或地藏王菩薩或喝農藥的可憐人可以這樣說:「我有權柄捨了」;但絕對沒有任何人敢說:「我也有權柄取回來」。
同時,就完全的人性而言,祂也在表明祂對復活擁有完全的信心。
在這一點上,我們需要傚法主。
這涉及一個常識性的問題:你是否相信,或真的相信復活,並因此甘心樂意為主殉道?坦率地說,我們大部分時間不相信。
一些偽殉道者是追求人間的哀榮,並不是為了末世的榮耀。
在這一點上,我們都是馬大。
「25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
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26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
你信這話嗎?」(約翰福音11:25-26)。
不僅如此,在耶穌按祂的權柄將自己獻祭這件事上,加略人猶大的確毫無「功勞」可言。
4、順服
「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這句告白顯出三位一體的真意。
一方面,耶穌宣告祂的權柄;另一方面,祂又宣稱這是在順服天父的命令。
因此答案只能有一個:「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30)。
當然,這個宣告的結果只能是:「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約翰福音10:31)。
不過在這裡我們可以特別關注聖子對聖父的順服。
一方面,耶穌從父那裡接受了一個必須執行的命令;另一方面,這個命令需要靠信心去順服,因為這命令乃是先去死。
諸位可能記得朋霍費爾那句名言:基督呼召我們,乃是先吩咐我們去死。
這是順服的功課。
這個順服的功課很多時候也許沒有「先去死」那麼極端,大部分情況是,上帝的道或命令,讓我們非常不爽、反感。
我們和神的命令常常陷入衝突之中。
在這種情況下,順服還是不順服,就是基督徒生活中每天都要遇到的問題。
不僅如此,魔鬼統治世界使用的手段就是悖逆,試探人在悖逆中自以為神。
人之所以不順服,以悖逆為美,因為他們「像神一樣知道善惡」,並且我善你惡。
「那我為什麼要順服你」。
詩人說:「惟有悖逆的住在乾燥之地」(詩篇68:6)。
這是我們的基本國情。
「聖子」是來告訴我們順服「父命」乃是蒙恩的唯一道路。
耶穌是我們的榜樣,而順服神乃是新生命的首要特徵:「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
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馬書6:16);「14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傚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
15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
」(彼得前書1:14-15)——這聖潔關乎「不偏待人」與「敬畏」神(彼得前書1:16-17)。
猶大書責備不會順服的人是畜類;求神賜給我們順服的靈性。
阿門。
應用:石頭剪刀布
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今天學習「好牧人為羊捨命」,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一方面,這在預告基督的十字架;另一方面,這特別生動地啟示了何為神的愛。
如果這就是神的愛,那麼神的愛到底是怎樣的一種愛呢?神的愛與人的愛到底有什麼本質的不同?為什麼說人間根本沒有這種愛?這裡有一個可能俗不可耐的網絡微型小說,我們可以從它談起:【一對熱戀的情侶落入一個變態殺人狂手中,面臨雙雙慘死。
但有一個機會——兩個人石頭剪刀布,贏的人會被釋放,輸的人則將面臨死亡。
兩個人決定都出石頭,一起死。
最後,女孩死了。
因為男孩出了剪刀,女孩出了布。
】諸位讀了這個故事有什麼感想呢?我們都會按著「編劇」的思路走,而編劇彷彿是一位假上帝,或者雇工。
如果我們將劇中的男孩兒類比為耶穌,女孩兒類比餵養的羊群或教會;我們會看見編劇的意思和上帝的意思不同,編劇對愛的理解和上帝對愛的理解不同。
編劇的用意和我們所有讀者的邏輯是一樣的:一方面,為男孩兒惋惜,覺得他不值得;另一方面,我們會責備那個女孩兒,認為她根本不配得到這樣的愛,甚至認為她死有餘辜。
這個故事顯示出我們人類之愛的兩個致命的缺陷。
1、雇工悲劇
我們失喪了愛的本源或神的形象,因此我們的愛完全無法承擔不愛的後果。
這是什麼意思呢?如果愛是從我出來的,我愛她;但如果她不同樣地愛我,我就被置於悲劇或失敗的地位。
而這樣的處境是我無法承受的,絕望和報復不可避免。
換言之,人的愛只是雇工的愛:愛必須得到對方的回報,這是指向工價的愛。
如果沒有這樣的交換,我們就會將愛昇華為愛情悲劇。
我們最多可以小資到這種境地:為女孩兒進一步辯護來安慰雇工的憂傷:女孩兒更愛——因為她想到了男孩兒因為愛她而出剪刀。
但事實上,如果女孩兒不愛,男孩兒的犧牲還有沒有意義?如果女孩兒就是自私了,就是個罪人,就是不能對等複製男孩兒的愛,那男孩兒還愛不愛?我不想高調,人都做不到;只有神才能做到。
原因很簡單,我們本身不是愛,神才是愛。
而神的愛主要表現為愛不可愛、不能回報愛的人。
這就是「好牧人為羊捨命」的愛。
要理解這種愛,一定要明白羊是什麼——羊是罪人,是完全不可愛、不會愛的失喪者(以賽亞書53:6;以西結書34:16;路加福音19:10)。
面對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羊,可以有三種態度:第一、不值;第二、控告;第三、犧牲。
只有基督選擇了第三條道路——祂成為他們,然後為他們死,最後為他們復活,使他們稱義。
魔鬼和世界選擇的是前兩條道路:「雇工撇下羊」(印度和中國哲學)、「狼抓住羊」、「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希臘哲學和儒家倫理以及猶太律法主義)。
這也是我自己這隻羊面對別的人的基本態度;而我們的可憐之處還在於:我們自己也是那種我們厭棄和論斷或吃咬的羊,我們卻像神一樣「犧牲」了他。
這是神對所有人說的:「但我知道你們心裡,沒有神的愛」(約翰福音5:42)。
因為只有神為羊死。
為不配的罪人死,才是愛,才是神的愛。
這一點正如羅馬書5:6-8所說的:「6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7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瞭」。
2、羔羊婚筵
編劇很聰明——最後驗證愛情是否是真愛,只有將戀人們放入死境——人只有面對死亡才能看見海誓山盟的真偽。
所有愛情悲劇最後都被推到死亡的境地,羅密歐與朱麗葉,梁山伯與祝英台,賈寶玉與林黛玉。
紅樓夢中寶玉大婚的場景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邊是瀟湘館的香消玉殞,一邊是怡紅院的燕舞鶯歌。
這個對比讓我們對男孩兒的薄倖和女孩兒的不幸都「熱病」發作。
這種熱病生產出文學和文學青年。
然而我們是否想過,無論我們怎樣在死亡面前編排兩個人的結局,我們都無法逃離愛情悲劇。
一般愛情悲劇有兩個結局,但都是不義的。
第一、戀人中的任何一個人為對方而死,剩下的只是李清照。
換言之,讓誰替誰死都是不公平的。
這是剪刀石頭布的難題。
如果女孩兒真像小資們所想像的,那麼,責備又會轉向男孩兒。
我們恨不得弄死任何一個倖存者,讓他或她孔雀東而南。
第二、殘忍的編劇最後的出路就是「弄死他們倆」。
但這就能安慰我們嗎?心靈會陷入出家的衝動,陷入對命運和死亡無限的鄉愁:何處有芳丘?留下我們這些羊為古人垂淚,又顧影自憐。
悲劇其實在這個地方,人沒有勝過死亡的能力。
所謂愛情勝過死亡,只是一種文學抒情,或者模仿秀。
我們即使鼓勵和仰慕殉情者,但我們無非掩蓋內心的憂傷和不甘。
換言之,勝過死亡的愛需要基督,因為只有祂勝過了死亡。
祂不僅愛我們並為我們死,而且在祂裡面,所有殉情者可以真正進入榮耀。
莊周夢蝶不是文學虛構,耶穌復活是真實的。
所以啟示錄最後用羔羊婚筵終結了人類所有愛情悲劇,安頓了所有單方面殉情者。
我們又從那裡或末世論信仰中,支取了愛的能力——因為我們相信最後的榮耀,所以我們可以彼此相愛,不求世界裡的等價交換;只求「至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正因為如此,聖經在談愛的能力時候,總是和「神的榮耀」聯繫起來。
約翰福音5:42說,「但我知道你們心裡,沒有神的愛」;但約翰福音5:41uo,「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約翰福音5:44又說:「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一方面,求人的榮耀就會陷入愛情悲劇;求神的榮耀或永遠的榮耀,我們就進入羔羊的筵席。
羅馬書5:1-5也可以這樣理解:我們愛、忍耐、老練、盼望,都是「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是因為我們「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參考羅馬書8:35-39)。
,哥林多前書愛的頌歌最後的宣告是「愛是永不止息」,只有在復活中愛才永不止息,我們因為這樣的信仰,才能歡歡喜喜地去愛(猶大書1:17-25)。
剪刀石頭布不是終局,耶穌才是俄梅戛(啟示錄1:8,21:6,22:13)。
親愛的弟兄姐妹,好牧人為羊捨命。
今天的信息首先讓我們感恩:祂愛我,為我死。
其次,讓我們增強信心:沒有誰可以搖動和控告我,奪去我的救恩,因為耶穌已經為我死,贖了我的罪,又為我復活,使我稱義。
第三、我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繼續接受祂的牧養。
最後,我要起來跟隨主,傳講好牧人的愛,傚法好牧人的愛。
捨己我們做不到,愛心我們做不到,信心我們做不到,順服我們做不到;求主幫助。
但跟隨好牧人有兩個界限,第一、我們不是祂。
以賽亞書64:6說:「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
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
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
「我可以為你死」,彼得這種愛情誓言就是男人的謊言,和女人的欺騙或雅億的「義騙」伯仲之間。
第二、我們只是靠祂跟隨祂。
一方面,因為我們是按祂的形象造的,這形象就是「好牧人為羊捨命」的形象,就是犧牲的形象,我們因此總是有愛的感動,也被愛感動(創世記1:26-27;約翰福音1:3-4;哥林多後書4:4;歌羅西書1:15-16;以弗所書4:24)。
另一方面,我們唯有不斷靠著祂的聲音,才能越來越像祂,才能去愛不可愛的人。
這是主的聲音:「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翰福音15:13)。
願主的愛與我們眾人同在。
阿門!
任不寐,201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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