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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由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戰略支援部隊五大軍種組成。

現時,中國人民解放軍共有超過二百萬名 ... 有關解放軍駐港部隊人數,現時未有官方數字提供。

概念與知識 現代中國/人民軍隊──中國人民解放軍 人民軍隊──中國人民解放軍 現代中國 解放軍 綜合國力 硬實力 國防 軍事實力 A A A 中國人民解放軍參與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大會活動。

(圖片來源:中新社)   中國人民解放軍People'sLiberationArmy 中國人民解放軍,簡稱「解放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主要的武裝力量。

中國人民解放軍由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戰略支援部隊五大軍種組成。

現時,中國人民解放軍共有超過二百萬名常備軍人,為世界規模最大的正規軍隊。

2021年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解放軍和武警部隊代表團新聞發言人吳謙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出,2021年中國國防開支預算約13,800億元人民幣。

中國近30年每年國防開支佔國內生產總值比例不到2%,不僅低於世界主要國家,也低於2.6%的世界平均水平。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成立與稱謂的由來 1927至1928年間,成立不久的中國共產黨先後發動了多場起義,例如南昌起義、秋收起義、廣州起義和湘南起義等,對抗國民黨政權。

參與這些起義的士兵是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武裝力量,時稱中國工農革命軍,後來陸續改稱中國工農紅軍,簡稱「紅軍」。

隨抗日戰爭、國共內戰相繼爆發,「紅軍」各部隊改變編制,加上中國共產黨持續吸納軍事力量,因而建立起各個稱謂不一的部隊。

直至1947年10月10日,由毛澤東起草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發表,成為各部隊改稱人民解放軍的重要標誌。

其後,中共中央及中共中央軍委統一整編全軍,各部隊均正式改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並沿用至今。

中國人民解放軍過去曾出現不同的名稱。

(中國文化研究院製圖)   中國人民解放軍(包括其前身)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發揮了重要作用,曾在多次起義、抗日戰爭、國共內戰、朝鮮戰爭、中印戰爭、中越戰爭等歷次戰爭中,發揮了關鍵作用。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組成 中國人民解放軍包括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和戰略支援部隊五大軍種。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組成。

(中國文化研究院製圖)   陸軍由步兵、裝甲兵、炮兵、防空兵、陸軍航空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等兵種及電子對抗兵、偵察兵、測繪兵等專業兵組成,對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陸軍包括機動作戰部隊、邊海防部隊、警衛警備部隊等,下轄東部、南部、西部、北部和中部共五個戰區,以及新疆軍區、西藏軍區等。

現役員額在100萬左右,規模世界第一。

海軍在國家安全和發展全域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海軍包括潛艇部隊、水面艦艇部隊、航空兵、陸戰隊、岸防部隊等,下轄東部戰區海軍(東海艦隊)、南部戰區海軍(南海艦隊)、北部戰區海軍(北海艦隊),海軍陸戰隊等。

戰區海軍下轄基地、潛艇支隊、水面艦艇支隊、航空兵旅等部隊。

2012年,中國海軍第一艘航空母艦「遼寧」號服役。

2019年,中國更擁有第一艘自行製造的航母「山東艦」。

中國海軍軍艦的數量是世界第一、噸位總數是世界第二。

空軍在國家安全和軍事戰略全域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

空軍包括航空兵、空降兵、地面防空兵、雷達兵、電子對抗部隊、資訊通信部隊等,下轄五個戰區空軍、一個空降兵軍等。

戰區空軍下轄基地、航空兵旅(師)、地空導彈兵旅(師)、雷達兵旅等部隊。

火箭軍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中具有至關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火箭軍由核導彈部隊、常規導彈部隊、作戰保障部隊等組成,下轄導彈基地等。

導彈部隊編有導彈基地、導彈旅和發射營;作戰保障部隊編有情報偵察、通信、測繪、氣象、電子對抗、工程、後勤和裝備等技術專業保障部隊;另設有院校、工程大學和士官學校,培養相關專材,以及火箭軍研究院,研發相關武器。

戰略支援部隊於近年才成立(成立於2015年),是維護國家安全的新型作戰力量,負責範圍包括情報偵察、衞星管理、電子對抗、網路攻防、心理戰等,綜合了現今最先進的技術,適合在航天、網絡等虛擬戰場上作戰,更確切地說,是專門負責軟殺傷使命的作戰力量。

戰略支援部隊是解放軍軍隊中最先進、高科技的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領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節〈中央軍事委員會〉第39條第1款列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可見中央軍事委員會是國家最高軍事指揮機關,領導全國武裝力量。

  中央軍事委員會有權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軍事法規,發佈決定和命令,並統一指揮全國武裝力量,決定軍事戰略和武裝力量的作戰方針,領導和管理中國人民解放軍,以及決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體制編制。

  中國人民解放軍參與維持和平部隊任務 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是根據聯合國決議建立的跨國界特種部隊。

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受聯合國大會或安全理事會的委派,活躍於國際上有衝突的地區。

中國軍隊在1990年向聯合國派遣了5名軍事觀察員,開啟了中國軍隊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的序幕。

其後於1992至1993年向柬埔寨派遣了兩批共800人次的工程兵大隊,開啟中國軍隊組成部隊參加維和行動的先河。

截至2021年,中國派出5萬多人次參加了近30項聯合國維和行動,維和力量多元拓展,從最初聯合國維和事業的旁觀者轉變為積極參與者、推動者甚至是引領者,成為聯合國維和事業的關鍵力量。

中國軍隊參與多次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任務,是聯合國維和事業的關鍵力量。

(圖片來源:中新社)   上載日期:2022年3月4日 延伸閱讀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從眾 人類命運共同體 文化軟實力 載入更多 概念與知識 現代中國(跨單元)/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 今日香港 現代中國 解放軍 香港防務 中港關係 A A A 解放軍駐港部隊昂船洲軍營開放日活動,共吸引約三萬名市民和青年學生入營參觀。

圖為解放軍駐港部隊特種兵進行獵人戰鬥表演。

(圖片來源:中新社)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駐港部隊)是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部隊,透過防務工作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及領土完整。

解放軍駐港部隊由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海軍和空軍部隊組成,隸屬中國人民解放軍南部戰區。

駐港部隊軍費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

駐港部隊於1997年7月1日進駐香港,取代駐港英軍接管香港防務。

駐港部隊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駐軍法》)和相關法例在特區履行職務,積極配合特區政府依法施政。

  駐港部隊的人數和軍營   有關解放軍駐港部隊人數,現時未有官方數字提供。

而有部份駐港部隊成員住在與香港相鄰的深圳,以便進行訓練。

中國人民解放軍管理著香港19處軍事用地,其中包括12個軍營。

最多人關注的是一個直升機團所在的石崗機場、可停泊幾艘小型軍艦的昂船洲海軍基地,以及香港島上靠著維多利亞港的駐港部隊大廈。

駐港部隊大廈曾經是英國軍事指揮中心所在的大樓,鄰近香港立法會和地方政府的主要辦公大樓。

  香港駐軍的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駐軍法》),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需履行以下職責: 條例 內容 第五條 (一)防備和抵抗侵略,保衛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安全; (二)擔負防衛勤務; (三)管理軍事設施; (四)承辦有關的涉外軍事事宜。

第六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布戰爭狀態或者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者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時,香港駐軍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的規定履行職責。

第七條 香港駐軍的飛行器、艦船等武器裝備和物資以及持有香港駐軍制發的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執行職務的人員和車輛,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人員檢查、搜查和扣押。

香港駐軍和香港駐軍人員並享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和豁免。

第八條 香港駐軍人員對妨礙其執行職務的行為,可以依照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法律的規定採取措施予以制止。

條例 內容 第五條 (一)防備和抵抗侵略,保衛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安全; (二)擔負防衛勤務; (三)管理軍事設施; (四)承辦有關的涉外軍事事宜。

第六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布戰爭狀態或者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者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時,香港駐軍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的規定履行職責。

第七條 香港駐軍的飛行器、艦船等武器裝備和物資以及持有香港駐軍制發的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執行職務的人員和車輛,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人員檢查、搜查和扣押。

香港駐軍和香港駐軍人員並享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和豁免。

第八條 香港駐軍人員對妨礙其執行職務的行為,可以依照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法律的規定採取措施予以制止。

    協助維持香港社會治安及救助災害 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在槍會山軍營參與無償獻血活動,約400名官兵捐血。

(圖片來源:中新社)   根據《基本法》第14條,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特區的防務。

香港特區政府負責維持特區的社會治安。

中央人民政府派駐特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不干預特區的地方事務。

香港特區政府在必要時,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港部隊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駐港部隊人員除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外,還須遵守香港特區的法律。

自回歸以來,特區政府未曾啟動《基本法》第14條。

駐港部隊能以義工身份參與公益活動。

2018年9月,颱風「山竹」襲港,造成嚴重破壞,即使風暴後一個月,仍有不少塌樹未被清理。

2008年10月13日,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解放軍駐港部隊及部分駐港中資企業共同組織了700多人的義工隊伍,其中駐港部隊有400多人,分批在麥理浩徑一至十段清理颱風「山竹」造成的路障和垃圾。

政府發言人表示,活動是由中聯辦義工隊統籌的自發性公益活動,並非特區政府請求協助。

駐港部隊以往亦有穿着軍服往參加植樹活動或參與捐血活動。

延伸參考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http://www.mod.gov.cn/big5/regulatory/2016-02/19/content_4618048.htm 憲法及《基本法》https://www.basiclaw.gov.hk/pda/tc/basiclawtext/index.html 延伸閱讀 香港中聯辦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 身份認同 「一帶一路」與綜合國力 載入更多 Subscribeto解放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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