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義務人不為扶養,應負遺棄刑責-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最後要談的是「遺棄」的問題: 遺棄是刑法分則所定的罪名,分為兩種:第二百九十三條定的是無義務的遺棄罪;第二百九十四條定的是違背義務的遺棄罪。

兩罪的犯罪客體都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首頁 法治視窗 法律推廣 法律時事專欄 回上一頁 轉寄文章 友善列印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