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扶助法第13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法律扶助,無須審查其資力: 一、涉犯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
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法學期刊論著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升學考試
相關法條
檢視現行法規
法律扶助法
(
民國98年12月30日
非現行法規
)
檢視現行法條
第13條
無資力者,得申請法律扶助。
檢視現行法條
第1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法律扶助,無須審查其資力:
一、涉犯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於審
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
二、因智能障礙致未能為完全陳述,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或代理人,
審判長認有選任辯護人或代理人之必要者。
三、符合社會救助法所規定之低收入戶者。
檢視現行法條
第62條
經分會准予法律扶助之無資力者,其於訴訟程序中,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
時,應准予訴訟救助。
但另有不符法律扶助事實之證明者,不在此限。
法源法律網
網站導覽
|關於法源
|使用規範
|策略聯盟
|聯絡我們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LexDataInformationInc. 建議將畫面解析度設定為1024*768
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6樓 6F.,No.150,Sec.2,NanjingE.RD.,TaipeiCityTaiwan104,R.O.C.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886-2-2509-3536
FAX:+886-2-2503-1122
著作權所有未經正式書面授權禁止重製轉載節錄敬請詳閱使用規範.
返回功能列
延伸文章資訊
- 1你不可不知的法律扶助法基礎問題一般人遇到法律條文通常只能 ...
九十三年一月七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往後,將由具有強烈公益色彩而有相當數量民間代表在內、依法成立的財團法人基金會,來審查無資力者申請的法律扶助事件;另 ...
- 2法扶簡介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法律扶助基金會(簡稱法扶基金會或法扶會、法扶)是由司法院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全國均有法扶分會及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主要提供「法律諮詢」及「申請法扶律師」的 ...
- 3法律扶助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4法律扶助法第13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法律扶助,無須審查其資力: 一、涉犯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
- 5必看「法扶各審查標準比較表」!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雖然依「法律扶助法」規定,法扶主要扶助對象通常都要具備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經濟弱勢證明,但法扶實際上也有與政府機關合作,如果符合政府專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