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052-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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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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