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人行道、騎樓、退縮地使用原則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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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規定:「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左: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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