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者 -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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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現階段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能否控制之關鍵期,為減少身心障礙者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並利國內醫院專注防疫,衛福部表示,110年10月31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真相說明 公告訊息 活動訊息 招標資訊 就業資訊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因應疫情,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者,得延長證明效期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建檔日期:110-05-19 更新時間:110-05-20    有鑑於現階段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能否控制之關鍵期,為減少身心障礙者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並利國內醫院專注防疫,衛福部表示,110年10月31日(含)以前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其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之完成期限,於110年5月14日尚未屆至者,統一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並可以原證明繼續享有相關權益(包含已領有之補助)。

    民眾如有相關問題,可直接洽詢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電話如附件)。

衛福部籲請民眾,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措施,並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以保護自身安全,降低疫情傳播機會。

各地方政府身心障礙證明諮詢電話 縣市別 聯絡電話 臺北市 02-2511-2895 新北市 02-29597111 桃園市 03-3684368、03-3680711 臺中市 04-22289111轉38722 臺南市 06-2352978、06-2991111轉8063 高雄市 07-3373390 宜蘭縣 03-9359990轉3111、3116-3118 新竹縣 03-5500288*2512 苗栗縣 037-559650、037-559649 彰化縣 04-7532367 南投縣 049-2243985 雲林縣 05-5522624 嘉義縣 05-3620900轉2207、2212 屏東縣 08-7320415分機5379 花蓮縣 03-8227171轉384、348 臺東縣 089-340720轉109、142 澎湖縣 06-9274400轉533 金門縣 082-318823分機67523 連江縣 0836-25022轉306 基隆市 02-2426-2337、02-2420-1122轉2235~2239 新竹市 03-5351560 嘉義市 05-2254321轉156   回上一頁 本部簡介 部長 次長 主任秘書 行政組織 本部單位及所屬機關 使命願景及重大政策 政策報導 部徽設計說明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真相說明 公告訊息 活動訊息 招標資訊 就業資訊 便民服務 部長信箱 人民線上申辦服務專區 表單下載 諮詢服務專線 政府出版品 電子報訂閱 相關問題Q&A 衛生福利e寶箱 常用查詢 法令規章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 法規通報 全國法規資料庫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反貪資訊網 遊說法專區 法規鬆綁 衛教視窗 宣傳資訊 宣傳影片 相關連結 員工入口網 回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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