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還書規則- 國立中山大學-圖書與資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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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續借:到期日前7天起若無人預約,持借者可自行登入個人借閱紀錄,辦理線上續借1次,借期與原借期相同並自續借當日起算。

· 續借之預約催還:續借期間該書若被其他讀者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館藏服務 規則與使用 借還書規則 借書冊數簡表| 借書|還書|續借|預約|催還|電子通知單服務(LibraryNotice)|還書日及罰款計算|書已還而紀錄未清除|圖書遺失|使用期刊|研究小間|討論室|置物櫃   歡迎使用圖書館,本館開放時間內,請憑證入館閱覽各種資料及借閱圖書,有關借、還書或借用研究小間、討論室、置物櫃等館舍空間及各類資源設備之相關規定,請參照下列服務說明。

  借書權益 館內圖書資源除特種資料、參考工具書、學位論文、期刊(含合訂本)、縮影資料外皆都可外借。

各類型讀者可外借冊數、借期、可預約冊數及續借次數等借閱權益詳列如下表: 讀者類型 借書冊數 每冊借期 (日) 續借次數 預約冊數 指定參考書(冊) 專任講師以上 50 180 1 5 2 博、碩士生 50 30 1 5 2 大學生 30 30 1 5 2 職員工警(含助理) 30 30 1 5 2 兼任教師(含約聘及短期研究員) 15 30 1 5 2 貴賓、退休教師 30 30 1 5 2 圖書館之友 10 30 1 0 0 校友、退休職警工 10 30 1 0 0 台大、政大、中研院、雲嘉南聯盟學校 5 21 0 0 0 成大、高師大、中正、高醫大 5 14 0 0 0 高雄大學-教師 高雄大學-職員工 高雄大學-學生 15 15 10 30 30 30 3 1 1 0 0 0 0 0 0 中山附中-教職員 15 30 1 5 2 借書 借書證件:    (1)校內讀者:請持教職員工證、學生證或本館核發的有效證件,親自到櫃台辦理借書。

   (2)校外讀者:請持本館核發的有效證件,親自到服務台辦理借書。

若讀者欲委託他人代為借書,請填寫「圖書館業務代辦委託書」,載明代借人姓名、借閱日期並親自簽名後,由代借人持委託人借書證、代借人身分證件及委託書到櫃台辦理借書。

還書 讀者可於到期日前,親自攜帶圖書資料至3樓借還書服務台辦理歸還,或於還書箱開放時間投入1樓書香町(自修室)旁的還書箱內。



續借 線上續借:到期日前7天起若無人預約,持借者可自行登入個人借閱紀錄,辦理線上續借1次,借期與原借期相同並自續借當日起算。

續借之預約催還:續借期間該書若被其他讀者預約,本館系統將以電子郵件寄發「預約催還」通知單給持借者,持借者必須於被預約日起14天內歸還圖書。

預約 一般圖書預約:被借出之圖書(處理狀態有「到期日」),讀者可於線上自行預約 編目中填單預約:若圖書處理狀態為「編目中」,讀者須親自到3樓服務台填單預約。

預約冊數:每位讀者最多可預約5冊。

預約領取:預約圖書歸還後,系統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預約者於5日內到館取書;若逾期未領取,則圖書將歸回書架或轉移給下一位預約者。

催還(Recall) 外借中圖書之處理狀態若顯示為「催還中」,表示該書已有其他讀者預約,且預約者催還目前持借者,希望持借者於14天內歸還圖書。

電子通知單服務(LibraryNotice) 讀者借閱或預約圖書資料後,圖書館系統將以電子郵件(LibraryNotice)發送「借書即將到期通知」、「逾期通知」、「預約書到館通知」、「預約催還通知」等各類信件,提醒或通知讀者續借、歸還或領取圖書資料。

各類通知信件說明:    (1)借書即將到期通知::到期日前7天,本館系統自動以電子郵件寄發「即將到期通知單」,列出讀者持借中之即將到期圖書資料,提醒辦理線上續借或於到期日前準時歸還。

   (2)逾期通知:若讀者持借圖書已逾期,系統將以電子郵件寄發「逾期通知單」,列出已逾期之圖書,並請讀者儘速歸還圖書資料。

   (3)預約書到館通知:預約圖書歸還後,系統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預約者於5日內到館取書。

   (4)預約催還通知:圖書借閱期間,若該書被其他讀者預約,本館系統將以電子郵件寄發「預約催還」通知單給持借者,提醒讀者準時或提早歸還圖書。

電子信箱修改:電子通知信件由系統寄送至讀者的學校信箱,若要更改電子信箱,請在本館首頁登入「個人借閱紀錄」後修改個人資料。

提醒您:「電子郵件通知」是圖書館的提醒服務,讀者仍應自行記錄圖書資料借閱到期日,並經常查詢個人借閱狀況,以維護個人借書權益。

還書日及罰款日計算 借書期限:自辦理借書日起至還書日止,依身分不同有180天、30天、21天、14天等圖書資料借期長度;星期六、日及例假日亦列入借期計算,惟逢星期六、日、例假日或本館全日不開放借還書業務時,系統不設為還書日期,以次日(或假期屆滿之次日)為還書日期。

到期日標示:館藏目錄中的「處理狀態」若顯示的是日期,即為目前此書持借者的到期日,其標示方式為「日-月-西元年」,如:25-06-10即表示到期日為2010年6月25日。

寒暑假借書期限,機動調整,以當時公告為準。

圖書資料逾期滯還金計算方式:    (1)逾期日數:     A.圖書資料以日為單位,不滿1日者以1日計。

    B.寬限期:借閱有3日寬限期,逾期第4日始起算滯還金,惟滯還金的計算亦包含3日寬限期在內;部分空間館舍與設備資源因借期短,故無寬限期。

    C.假日、閉館日不列入滯還金計算,如到期日為5月4日(星期一),而實際歸還日為5月10日(星期日),自到期日之次日5月5日算起,至歸還日5月10日止,共逾期6天,但因假日不列入計算,所以系統經計算,顯示共累計4天滯還金20元。

   (2)滯還金金額:每冊每日逾期滯還金新台幣5元,採累計制,每冊以新台幣壹仟元整為上限。

讀者的滯還金若累計達150元以上,則不能辦理圖書資料、館舍空間及各類資源設備借用、續借及預約等服務,須至3樓服務台繳納滯還金至150元以下方可繼續使用圖書館服務。

宣稱還書 若讀者所借圖書確實已歸還,卻仍顯示於個人借閱紀錄中,請立即透過以下方式向圖書館方反映狀況: 請速將相關資料及說明郵寄至圖書館服務信箱:[email protected] 親自到3樓借還書服務台查詢。



打電話,告知你的學號、名字及書名,工作人員將立即查核處理。

電洽圖書館3樓服務台(07-5252000轉2426/2427),告知學號或身分證字號、姓名及書名,工作人員將立即查核處理。

本館將依讀者所述記錄於「宣稱已還」表單中,由工作人員先行代為續借並找尋圖書,以免累積罰款,亦會以電子郵件方式向讀者通知後續處理進度及結果。

圖書遺失 讀者不慎遺失或損毀所借圖書時,應購買圖書賠償或以金錢抵償。

購買圖書賠償:讀者應購買全新同一版次及版本或更新版次之相同圖書賠償。

金錢抵償:讀者須繳付圖書原價及100元圖書處理費用,若無法查得圖書原價,圖書館得按該書頁數計算賠償金額,中文圖書每頁5元、西文圖書每頁20元,不滿100頁者一律以100頁計。

期刊使用 使用範圍:本館所有期刊皆僅限館內閱覽。

陳列位置:    (1)當年的期刊(即現期期刊):陳列於5樓現刊區。

   (2)過刊裝訂本:依所屬學域放置於不同樓層,請先查詢館藏目錄,確定陳放樓層,以便查閱。

館舍空間設備借用 ※館舍空間設備借用(請使用iSpace研討空間預約系統預約) 研究室:    (1)分布位置及數量:4樓有7間研究室,5~8樓各有14間研究室。

   (2)借期:       I.14天:7~8樓研究室。

      II.當日借還:4~6樓研究室。

   (3)詳細請見預約使用說明。

討論室:    (1)小間討論室:約可容納3~6人,共6間,分布於1、6及7樓。

   (2)大間討論室:約可容納6~12人,共4間,分布於4及8樓。

   (3)所有討論室備有投影設備。

   (4)詳細請見預約使用說明。

置物櫃:本館3樓入門口西側設有開放式木頭置物櫃與附鎖式置物櫃供讀者放置個人物品,惟本館不負相關保管責任。

   (1)開放式木頭置物櫃:提供讀者暫時寄放個人物品。

   (2)附鎖式置物櫃:提供本校教職員生申請付費租用以放置個人物品,詳細申請辦法與日期於每學期開學前公告周知。

   (3)詳細使用說明請見置物櫃使用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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