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修正「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 社團法人台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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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四條,修正重點為增列「牙周病科」、「兒童牙科」、「牙髓病科」、「雁復補綴牙科」、「牙體復形 ... 關於公會 本會簡介 理事長的話 歷屆理事長 理監事組織表 各委員會施政理念 消息公告 會務公告 醫事公告 友會/校友會公告 大會專區 社福團體活動公告
延伸文章資訊
- 1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一月三十日五次修正。 為應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之實施狀況及「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 審辦法」之訂定,爰配合檢討擬具本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修正 ...
- 2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四條修正條文
第四條牙醫師之專科分科如下:. 一、口腔顎面外科。 二、口腔病理科。 三、齒顎矯正科。 四、牙周病科。 五、兒童牙科。 六、牙髓病科。 七、贋復補綴牙科。
- 3實施部定專科醫師制度後對牙醫師 - 中華民國醫院牙科協會
一般而言,專科醫師訓練應在兩年期牙醫師畢業後. 一般醫學訓練之後進行。目前衛福部部定專科只有口腔病理科、口腔顎面外科及. 齒顎矯正科,對照世界先進國家在 ...
- 4衛生福利部修正「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 社團法人台北市 ...
二、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四條,修正重點為增列「牙周病科」、「兒童牙科」、「牙髓病科」、「雁復補綴牙科」、「牙體復形 ...
- 5牙醫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編章節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牙醫師之專科分科如下: 一、口腔顎面外科。 二、口腔病理科。 三、齒顎矯正科。 四、牙周病科。 五、兒童牙科。 六、牙髓病科。 七、 復補綴牙科。 八、牙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