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訂定「健康食品應加標示事項」-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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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Enter到主內容區::: 106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12月新聞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106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12月新聞 公告訂定「健康食品應加標示事項」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106-12-29 更新時間:106-12-29 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於12月29日公告訂定「健康食品應加標示事項」。

該規定重點為,依健康食品產品型態不同,應標示藥品區隔、保健用途,並標示食用量之醒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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