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創業課程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創新與創業學程(大學部). 修讀資格:凡本校大學部學生皆可修讀本學程所開之課程。

招收名額:不限制(但仍受課程之選修人數限制)。

申請方式:學生應於畢業前檢附學程 ... 創新與創業學程(大學部) 修讀資格:凡本校大學部學生皆可修讀本學程所開之課程。

招收名額:不限制(但仍受課程之選修人數限制)。

申請方式:學生應於畢業前檢附學程申請書及成績單影本向科技管理研究所申請。

最低修習學分總數:最低修習總學分至少12學分。

應修科目及學分數請見:創新與創業學程(大學部)修讀辦法 聯絡窗口 科技管理研究所溫小姐([email protected]),校內分機1134。

  創業學程(研究所) 修讀資格:凡本校研究生及與本校有跨校選課機制之外校研究生皆可修讀本學程所開課程。

招收名額:不限制(但仍受課程之選修人數限制)。

申請方式:學生應於畢業前檢附學程申請書及成績單影本向科技管理研究所申請。

最低修習學分總數:最低修習總學分至少12學分。

應修科目及學分數請見:創業學程(研究所)修讀辦法 聯絡窗口 科技管理研究所溫小姐([email protected]),校內分機1134。

  創新與創業學分學程(大學部) 修讀資格:凡本校大學部學生,經遴選合格修讀本學程者,可修讀本學程所開設之必修課程及選修課程;必修講座課程和所有選修課程均可開放本校學生修讀。

完成本學程修業規定者,始可獲得學程結業證明。

招收名額:凡本校大學部學生,經遴選合格修讀本學程者,以30名為限。

申請方式:學生應於畢業前檢附學程申請書及成績單影本徑向管理學院申請。

最低修習學分總數:最低修習總學分至少24學分。

應修科目及學分數請見:創業管理學分學程(大學部)修讀辦法 相關文件請參考:甄選方式與時程 報名表 課程地圖 聯絡窗口 創新創業研究中心王先生([email protected]),校內分機7490。

    分享本篇文章 行事曆 八月2022 M T W T F S S «Jul     1234567 891011121314 15161718192021 22232425262728 293031   Copyright©2014AllRightsReserved.NationalTaiwan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BusinessIncubationCenter 106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02-2737-6797(校本部)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