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新制8月起跑 -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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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進一步說明,110年7月領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且8月仍符請領資格的民眾,政府將主動提高發放金額並直接入帳至原請領帳戶,民眾不用重新申請;但特別提醒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真相說明 公告訊息 活動訊息 招標資訊 就業資訊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新制8月起跑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建檔日期:110-07-31 更新時間:110-08-02    為落實蔡總統「0-6歲國家一起養」政見,行政院今年年初核定修正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113年),今(110)年8月補助新制正式上路。

未滿2歲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可申請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二者不得重覆請領,新制分二階段逐步提高發放金額如下: 育兒津貼:今年8月起將由現行新台幣(下同)2,500元調高為3,500元(第2胎4,000元,第3胎4,500元),明年8月再調高至5,000元(第2胎6,000元,第3胎7,000元)。

托育補助:今年8月起將由現行6,000元調高為7,000元(第2胎8,000元,第3胎9,000元),明年8月再調高至8,500元(第2胎9,500元,第3胎1萬500元)。

    衛福部進一步說明,110年7月領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且8月仍符請領資格的民眾,政府將主動提高發放金額並直接入帳至原請領帳戶,民眾不用重新申請;但特別提醒目前正在請領育嬰留停津貼、弱勢家庭生活類補助的民眾,8月起可同時請領育兒津貼,記得要到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新制申請方式與現制相同,育兒津貼請民眾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郵寄」或「親送」到兒童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托育補助則向收托單位(準公共托嬰中心、公共托育機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衛福部已印製100餘萬份新制宣導摺頁,在7月23日寄送全國約34萬名未滿2歲兒童的家庭,並陸續送達戶政事務所、鄉鎮市區公所、衛生所、親子館、醫療院所及地方政府等相關機關(構),讓更多家長知道補助內容,儘快提出申請。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詢問(上午8時到晚上10時),或至衛福部社家署-育兒津貼及托育準公共專區查詢(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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