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8月25日以1100095992A號令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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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科技大學搶先報-一、茲檢附教育部函、發布令影本(含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及修正條文對照表)1份.   全部公告 |登入頁面 |回屏科首頁|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8月25日以1100095992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訊息有效日期:2021/9/2 ~ 2021/9/10       *公告單位: 人事室 *聯絡方式:人事室/吳宿寬/6109 分享 |列印 一、茲檢附教育部函、發布令影本(含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及修正條文對照表)1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附件: 教育部令14.pdf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修正規定.pdf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校址: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電話總機:+886-8-7703202 Copyright@2018AllRightsReserved版權所有任何形式之轉載,請先與          電算中心    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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