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庫作業- 高雄長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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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用血(限10分鐘內必須用血者):醫師在備血螢幕勾選緊急用血及數量,血庫檢驗血型相符即依備血單數量發血,所須血品只限使用全血及紅血球。

叫血作業: [ 顯示內容] [ ...    更新日期:2022/5/6  各組作業時間  檢驗作業流程  檢驗報告查詢  採檢注意事項  主動通知  血庫作業  檢驗項目查詢  檢體縮寫對照  採檢衛教單張  採檢容器圖示  細菌藥物感受性  手冊修訂公告  常見諮詢問題 您是今日2022/5/17第495位訪客   本月瀏覽人數:84775 上月瀏覽人數:156451 血庫作業   血庫作業程序   一般備血採檢諮詢   依據本院「血液管理作業準則」執行血庫作業(請於院內網路/規章法令/醫事類/作業規章/作業準則查詢本準則) 作業時間 血庫組提供24小時輪值服務,隨時應付患者緊急狀況之需要。

送血及領血時間: [顯示內容] [隱藏內容] 血庫送血及領血時間: 送血日期 送血時間(每半小時送血一次) 領血時間 週一~週五07:00~17:00除左列時段外,請派人至血庫領血 週六07:00~11:30除左列時段外,請派人至血庫領血 週日及例假日─請派人至血庫領血 若急需要血,請各單位自行持領血單到血庫領血。

【領血】:領血人需持(領血單)和(識別證)刷卡領血,並確實核對病人姓名、病歷號碼、血品名、血型、RH型、數量、血袋號碼及有效期限及血袋包裝完整及黏貼病患資料標籤無誤後作簽收。

叫血與血品製作: [顯示內容] [隱藏內容] WB、PRB:用血前30分鐘。

血漿類FFP、SFP和CRY:用血前40分鐘。

PC:用血前30分鐘。

減除白血球類血品LPR和LPP:用血前30分鐘。

其他血品: 放射處理之血品,如ILPR和ILPP、WRB等 ,須事先預定,請來電確認。

電腦停機時請以電話連絡(TEL:2561,2562)叫血。

備血作業:【一般備血】流程電腦開立備血單(一式兩聯,一聯貼病歷,另一聯送血庫)→採檢體→送血庫檢驗→備血資料電腦建檔。

[顯示內容] [隱藏內容] 【ㄧ般輸血及次日開刀患者備血】,用血前一天送至血庫備血,以便預先備血及統計計劃用量。

開立【備血單】:醫囑備血作業系統,鍵入病人病歷號碼、點選病人診斷、輸血原因、預定用血時間,及有否輸血反應,列印(備血單),製作備血標籤貼紙。

【叫血數量無限】:備血單上,各血品之備血數量其叫血數量無限;三天內有備該血品項目,均可續叫血。

非血球類血品如FFP、SFP、LPP、PC、ILPP、CRY等血品,入院期間曾經備過該血品不受3天限制,直接叫血不需再補單。

備血單之效期為3天(血庫收件日開始);備血檢體則保留10天,以備發生輸血反應時調查分析之用。

備血單超過三天,應重新開立備血單。

採體確認及電子辨識:採檢後,護師應在備血單及檢體上簽名,若有修改處,須蓋章以示負責。

「未執行血庫資訊化作業單位」:初次備血(院內無檔案血型紀錄之患者),需二次採檢確認(加做血型檢驗,檢驗代碼L2-118);兒科6歲以下,無檔案血型之病患,備血以雙人核對方式採檢,取代二次採檢,在病人單位確認病人的身份後,於試管簽上採檢者職級、姓名及病人自述血型。

「僅列印備血標籤作業單位」做法同(I)。

「執行血庫資訊化作業單位」:執行電子辨識即視同二次採檢。

電子辨識作業:採檢後,於E化工作車上之條碼掃描機讀取護理人員資料、病人手圈上條碼、備血檢體條碼後,待回傳音(嗶聲)正確,即完成備血資料比對。

資料核對無誤後於備血標籤上簽上病人自述血型。

急診,在病人單位確認病人的身份後,於試管簽上病人自述血型。

在本院未曾備過血之患者,於備血時須填寫病患血型。

備血採檢管:紫蓋頭採血管5 mL血液檢體,並與管內之抗凝劑(K2EDTA)混合均勻,不可使血液產生凝固,於檢體上應有病患姓名、床號、病歷號碼、病人自述血型及採檢日期,採血者應簽名(未執行血庫資訊化作業單位);檢體和備血單(未執行血庫資訊化作業單位)送血庫備血。

住院服務中心之病人備血,如有同時醫囑CBC,可一併使用該CBC檢體(紫頭3.0ml試管),不需另外採檢備血檢體,但採檢者需在檢體上註明病人自述血型。

血庫檢驗:醫檢師收到備血單及檢體後,執行ABO、Rh血型鑑定及抗體篩檢,備血需45分鐘。

若病人抗體篩檢結果為陽性,或血型鑑定初步懷疑是亞型或罕見血型時,需要更久之時間做進一步之鑑定。

備血資料電腦建檔:血庫完成檢驗後於電腦建檔,各護理站即可查詢血型報告和叫血作業。

用血前一天備血者,備血後2小時內血庫建檔,各護理站即可查詢備血資料。

非常緊急用血(限5分鐘內必須用血者):醫師在備血螢幕勾選非常緊急用血,血庫人員接收後得依照醫囑「立即核發O型紅血球濃厚液」。

緊急用血(限10分鐘內必須用血者):醫師在備血螢幕勾選緊急用血及數量,血庫檢驗血型相符即依備血單數量發血,所須血品只限使用全血及紅血球。

叫血作業: [顯示內容] [隱藏內容] 用血單位叫血→血袋之發出→輸血→未使用部分辦血液寄存或退血。

一般備血之叫血,請以電腦叫血,通知血庫醫檢師準備發血。

電腦停機或故障時請以電話聯絡叫血,請告知病患姓名、病歷號碼、床號、血液品名、所需之袋數及叫血者姓名。

為病人執行血漿交換而備血時(通常一次需用血漿12U以上),至少須經主治醫師口頭同意或簽章同意後,方可叫血(FFP)。

輸血:每一血袋均有血袋標籤貼紙,開始輸血前,負責之醫師及護士必須確認下列事項: [顯示內容] [隱藏內容] 當場核對病人、血袋與病人基本資料標籤內容(血型、姓名、血品等),並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漏,血液顏色是否異常,經執行電子辨識確認無誤始可輸血。

若無執行電子辨識單位,則需會同其當班組長或組長級以上人員,二人核對後同時在輸血記錄單上簽名。

在手術室輸血前,則應由麻醉技術師與巡迴護理師二人共同核對與簽名,如遇緊急輸血僅一位護理師在場時,應請負責醫師共同核對與簽名,始可輸血。

輸血速度,注意事項,請參考「血液管理作業準則」及「護理部備血輸血工作規範」。

輸血反應紀錄與處理 [顯示內容] [隱藏內容] 輸血後,醫護人員應於輸血記錄上詳細記錄輸血起訖時間、生命跡象及勾選有無輸血反應,並於一般護理紀錄電腦輸入。

輸血反應之處理:輸血當中有任何輸血反應時,應立即停止輸血,並由電腦一般護理紀錄內點選輸血反應情形,電腦自動會列印輸血反應申請單,交由醫師確認簽章後,依申請單內所載注意事項逐步執行,送交血庫做進一步分析探討。

輸血反應之相關處置措施 項次 輸血反應 症狀 處理措施 一 溶血反應(HemolyticReaction) 為最嚴重的輸血反應,病人會感到靜脈灼熱、臉部潮紅、發燒、寒顫、體溫40℃以上、胸痛、頭痛、下背痛、焦慮不安、心搏速率,先減緩後變快速而深沉、呼吸困難、血壓降低、尿量減少、血尿、休克等症狀。

立即停止輸血、更換新的輸血Set及0.9﹪500c.c.生理食鹽水。

測量病人生命徵象,並通知醫師處理。

維持適當靜脈輸液,並記錄每日攝入及排出量。

採檢金黃色頭試管及紫頭試管各一支及尿液檢體一支;4小時後再採集尿液檢體一支;輸血後24小時採取金黃色頭試管及紫頭試管各一支;連同檢體、「輸血反應檢驗申請單」送回血庫。

血袋一律送回血庫做檢驗。

二 發熱性非溶血性輸血反應FNHTR(Febrilenon-hemolyticTransfusionReaction) 大多發生在輸血1-2小時內,病人會有發燒(體溫升高1℃以上)、寒顫、噁心、嘔吐、頭痛、潮紅、焦慮、不安、肌肉酸痛,約可持續8-10小時。

三 細菌反應(BacterialReaction) 病人會有發燒、血壓下降、皮膚乾且紅、腹痛、嘔吐現象。

四 過敏反應(AllergicReaction) 病人會有臉色潮紅、畏寒、發燒、蕁麻疹、皮膚癢,嚴重者會有眼瞼、喉頭、舌頭水腫、肺水腫、支氣管痙攣、休克。

五 循環負荷過多(CirculatoryOverload) 胸部緊縮、呼吸困難、乾咳、呼吸有濕囉音、肺水腫現象。

暫停或減慢輸血速度。

搖高床頭45度,協助病人採坐姿。

測量生命徵象,並記錄通知醫師處理。

六 空氣栓塞(AirEmbolismIncidence) 呼吸困難、發紺、心跳停止等現象。

採頭低腳高及左側臥,使空氣集中於右心,經由血循環由肺部排出。

測量生命徵象,並通知醫師處理。

緊急處理休克或心跳停止現象。

隨時檢查靜脈輸血set及血袋是否充滿血液。

其他相關輸血反應 遲發性輸血反應(Delayedtransfusionreaction):輸血反應若發生在24小時之後者,稱為遲發性輸血反應,如有以下症狀請向血庫回報。

遲發性溶血性輸血反應:通常在輸血24小時後至28天內發生,此反應發生於曾因輸血或懷孕產生紅血球抗體者。

病人若再接受有該抗體所對應抗原之紅血球輸血時,會造成溶血、發燒、血紅素下降、膽紅素上升,及血紅素尿。

移植物抗宿主疾病:輸血後1-6個星期發生,當輸含有具功能之T淋巴球的血給嚴重免疫不全患者時,這些T淋巴球會攻擊受血者的細胞,造成「移植物抗宿主反應」。

此輸血反應臨床症狀有:發燒、皮膚炎或紅疹、肝功能異常、黃疸、腹瀉、全血球減少。

輸血後紫斑症:在輸入含血球血品5-12天後,受血者體內發現對抗人類血小板表面抗原(HPA)的抗體,造成血小板減少而出現出血點,瘀青或其他出血症狀。

經由輸血傳染的疾病(Transfusion-relatedinfection):包括肝炎、HIV、CMV、HTLV等,其中以C型肝炎是常見的,大部份經由輸血傳染的肝炎或HIV都是來自空窗期的捐血者, 有85%的C型肝炎感染會變成慢性,而且通常無症狀,這些病人將來可能產生肝硬化或肝癌。

CMV的感染好發生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這些病人適用減除白血球的血液成份,所有懷疑因輸血傳染的疾病均需回報血庫和捐血中心,才可找出原捐血者, 作進一步篩檢並暫停他的捐血。

輸血相關的急性肺傷害(Transfusion-relatedacutelunginjury):是目前輸血導致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大約5000~10000個輸血個案就會發生一個輸血相關的急性肺傷害。

發生在輸注含血漿的血液成份, 如冷凍血漿、血小板、全血或其它血液成份,通常在輸血後1~6小時發生,症狀有急性肺水腫、血壓降低、呼吸困難、缺氧、發燒等症狀。

胸部X光檢查可見肺浸潤,其主要原因是捐血者血中含高濃度的Anti-HLA 或白血球抗體,對抗受血者的白血球,造成急性肺傷害、肺水腫。

大部份病人在給予治療後都會痊癒,少部份症狀嚴重的病人會死亡,死亡率約為5~10%。

所有懷疑輸血相關急性肺傷害的輸血反應,都必須回報給血庫,由血庫回報給捐血中心,以便對捐血者血液做進一步的檢測。

血液退回或寄存: 血液在離開血庫送達用血單位後,若醫師認為該病患已經不需用血,可因血品不同依下列處理方法辦理退血入庫或寄存。

[顯示內容] [隱藏內容] 血液退回 血液自血庫領出後30分鐘內,未開封且未加溫處理,若不需要使用時,用血部門應立即由電腦輸入列印「血液退血單」,並註明退血原因,醫師與經辦人員簽章後,於出庫時間30分鐘內連同血袋送回血庫辦理退血及退費。

(請注意退血時效為血液離開血庫30分鐘內,勿放置超過時間而無法退血) 血漿或冷凍沉澱品:用血單位叫血以後,本單位即進行解凍工作,因此使用單位不能辦理退血,只能辦理寄存。

(血液費用將計價於該寄存病人) 退血作業方式:請由輸血紀錄單螢幕點選寄存退血功能,點選欲退血之血袋,輸入醫師代號、退血原因及血液狀態後按退血鈕退回血液,畫面出現「血液退血單」列印後,請醫師簽章及退血單位經辦人員簽章,連同血袋立即退回血庫辦理退血退費。

血液寄存 用血部門於血液自血庫領出後30分鐘內、未開封口及未加溫處理,而有繼續使用之可能,且必須暫存血庫時,應立即由電腦輸入並列印「血液寄存單」註明寄存原因及醫師與經辦人員簽章後,連同血袋送至血庫辦理寄存,血液寄存時效為領血後二十四小時內。

寄存作業方式:請由電腦作業中的一般護理紀錄中點選血液寄存項目,輸入寄存原因,列印血液寄存單,並請醫師簽章及退血單位經辦人員簽章,連同血袋立即送回血庫辦理寄存。

一般而言,寄存血液之效期為24小時。

寄存血領回方式:在寄存血液之效期內,若病人需用此袋血,寄存單位可依醫囑,持先前辦好之血液寄存單回聯,至血庫領回該病人之寄存血。

原則上,效期內寄存血液用完後,方可再叫同一血品。

血液寄存轉報廢 未開封口,但已加溫處理或已逾退血時限(領出後30分鐘)之血液,及已開封口而未輸完之血液辦理寄存繳庫後,並作報廢註記,由血庫逕行依血液報廢程序處理,不可領回續用。

電腦叫血作業 請依照電腦醫囑叫血作業相關規定,執行叫血動作。

其執行指令如下 [顯示內容] [隱藏內容] 進入電腦醫囑系統點選叫血作業,出現叫血作業畫面。

輸入正確之病歷號碼。

若於假日或大小夜時段叫血,則須在領血單列印處點選。

接著在叫血數量欄位處輸入所需用量。

若為小兒科病人,其所需用血量少則在分裝欄位點選,此時會出現所需用量畫面,依病人實際需要輸入所需用量。

最後點選傳送叫血單即可。

兒科備血最低採血量說明:採血管[紫蓋頭採血管(K2EDTA)一支] [顯示內容] [隱藏內容] 四個月內之新生兒備血數量與最低採血量: 含紅血球血品 不含紅血球血品 PRB/WB數量 最低採血量 FFP/SFP/Plt/Cry數量 最低採血量 1U 0.5mL 1U 0.5mL 2U 1.0mL 2U 0.5mL 3U 1.0mL 3U 0.5mL 4U 1.5mL 4U 0.5mL 5U 1.5mL 5U 0.5mL 6U 2.0mL 6U 0.5mL 7U 2.0mL 7U 0.5mL 8U 2.0mL >=8U 0.5mL 註:若有含紅血球血品與不含紅血球血品一起開單備血,其最低採血量則以含紅血球血品備血數量為主。

四個月大以上之小兒病患備血數量與最低採血量: 含紅血球血品 不含紅血球血品 PRB/WB數量 最低採血量 FFP/SFP/Plt/Cry數量 最低採血量 1U 2.0mL 1U 2.0mL 2U 2.5mL 2U 2.0mL 3U 3.0mL 3U 2.0mL 4U 3.0mL 4U 2.0mL 5U 3.0mL 5U 2.0mL 6U 3.5mL 6U 2.0mL 7U 3.5mL 7U 2.0mL 8U 4.0mL 8U 2.0mL 9U 4.0mL 9U 2.0mL 10U 4.5mL 10U 2.0mL 11U 5.0mL 11U 2.0mL 12U 5.0mL 12U 2.0mL 註:若有含紅血球血品與不含紅血球血品一起開單備血,其最低採血量則以含紅血球血品備血數量為主。

重抽補送檢體情形一般來說,血庫檢驗會要求重抽補送檢體的情形是較少的,但偶有些異常情況仍會要求重抽補送檢體,我們可從下列三方面來說明。

[顯示內容] [隱藏內容] 檢體量不足: 採血量不足,即未達最低採血量之標準。

小兒血液Hct過高,導致血清(漿)檢體量不足,尤以新生兒較為常見。

病患檢體異常: 檢體溶血,影響檢驗結果判讀。

檢體血液凝固,影響檢驗結果判讀。

血型鑑定有特殊血型反應,須作進一步鑑定。

抗體篩檢有反應,須作進一步鑑定。

其他因素: 小兒血型與父母血型配合不符或與自述血型不符者。

病患資料異常或不符,須再作確認者。

兒科分裝血作業:需時30分鐘 [顯示內容] [隱藏內容] 兒科由於用血量少,血庫組提供無菌分裝血液之作業。

由於是無菌分裝血液,此袋血之效期不變,即血袋上之末效日。

分裝血叫血 第一次叫血時,請由電腦醫囑系統血庫作業叫血1U,並於「是否分裝」欄位點選Y,鍵入分裝C.C.數即可。

續叫血時,鍵入叫血【0】U,並於「是否分裝」欄位點選Y,鍵入分裝C.C.數。

每次醫囑分裝血液量至少需20C.C.(含)以上,並且不可超過100C.C.。

分裝血送血和領血 第一次叫血時,常日班有血庫事務員送血時,事務員會將輸血紀錄單,血液寄存單-輸血單位聯,連同分裝血袋一併送至用血單位(母袋及血液寄存單-血庫聯,暫由血庫存留),用血單位領血核對,並於血液寄存單上經辦及醫師簽章處簽名。

分裝血若有第二次甚至第三次以上之分裝血需求時(一袋PackedRBC約含100~120C.C.),請用血單位續叫血後持【領血單】和【血液寄存單輸血單位聯】,至血庫領回該病人之分裝血。

若需領回整袋剩餘之母袋時,亦請持血液寄存單至血庫辦理寄存領回手續。

血庫會回收血液寄存單(輸血單位聯)。

分裝血當寄存血液未用完而逾期時,血庫醫檢師將自動將該袋血報廢處理,原血液寄存單即失效。

輸血適應症參考原則: [顯示內容] [隱藏內容] 備血採檢諮詢系統    重新諮詢 請依系統提問,點選您此次備血的情境,以查詢備血是否須採檢,謝謝! 請問您備血對象的身份? 住院病人 門診病人 急診病人 請問您備血單上是否顯示〝住服中心已抽血,送備血單不用抽檢體〞? 是 否 請問您的病人是屬於: 一般門診病人,注射室輸血 規則透析病人,於透析時輸血 請問您備血病人的年紀? 大於4個月以上的兒童及成人 小於4個月的新生兒 請於備血單上請醫師簽章,註明病人自述血型,簽上姓名、時間,並將備血單送至血庫,即可完成備血。

善意提醒: 以住院服務中心抽取的CBC檢體作為血庫共管的檢體,在某些情況下,因為檢體不足,血庫將會再致電請您補抽檢體,屆時請您配合,謝謝。

請問您備血病人的年紀? 大於4個月以上的兒童及成人 小於4個月的新生兒 請問您的病人此次備血時,備血單上是否有檔案血型? 是 否 請問您的病人此次備血時,備血單上是否有檔案血型? 是 否 請問您的病人此次備血是: 這次入院第一次備血 這次入院後已經備過血 請您電子辨識後,以紫蓋採血管採取至少5mL的血液,在採血管上註明病人自述血型,簽上姓名、時間,將採檢資料上傳後,把檢體送至血庫,即可完成備血。

請問您的病人此次備血是: 這次入院第一次備血 這次入院後已經備過血 請問您的單位備血採檢時是採用: 電子辨識 非電子辨識 請您電子辨識後,以大紫蓋採血管採取至少5 mL的血液,在採血管上註明病人自述血型,簽上姓名、時間,將採檢資料上傳後,檢體送至血庫,即可完成備血。

請以大紫蓋採血管採取至少5 mL的血液,在採血管上註明病人姓名、病歷號、自述血型,簽上姓名、時間,將檢體連同備血單送至血庫。

(若貴單位可列印出採檢條碼貼紙,則可用此條碼貼紙,否則請用人工書寫病人姓名、病歷號資料) 另外,由於病人無檔案血型貴單位亦非電子辨識單位,請再加開L72-118ABOTYPE執行二次採檢。

二次採檢請以小紫蓋採血管採取至少1 mL的血液,連同L72-118ABOTYPE檢驗單一同送至血庫。

請問您的病人此次備血時,備血單上是否有檔案血型? 是 否 請問您的病人此次備血是: 這次入院第一次備血 這次入院後已經備過血 請以小紫蓋採血管採取約1 mL的血液,在採血管上註明病人姓名、病歷號、自述血型、父母自述血型,簽上姓名、時間,將檢體連同備血單送至血庫。

(若貴單位可列印出採檢條碼貼紙,則可用此條碼貼紙,否則請用人工書寫病人姓名、病歷號資料) 請問您這次備血的血品是: 不含RBC的血品(FFP、SFP、PC、LPP、Cryopercipitate) 含RBC的血品(PRB、LPR、ILPR、WB、WRB) 請您以補單方式完成備血,不需採檢。

您的病人若上次備血時間是7天內且已抽檢體,您可以有以下兩種選擇: 1.以補單方式備血:此種方式,即使用7天內備血的檢體作交叉試驗。

善意提醒:以7天內的檢體作為此次的檢體,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因為檢體不足,血庫將會再致電請您補抽檢體,屆時請您配合,謝謝。

2.重新採取檢體備血:請以小紫蓋採血管採取約1 mL的血液,在採血管上註明病人姓名、病歷號、自述血型、父母自述血型,簽上姓名、時間,將檢體連同備血單送至血庫。

(若貴單位可列印出採檢條碼貼紙,則可用此條碼貼紙,否則請用人工書寫病人姓名、病歷號資料)。

您的病人若上次備血時間是3天內且已抽檢體,您可以有以下兩種選擇: 1.以補單方式備血:此種方式,即使用上次備血的檢體作交叉試驗,因此這次備血的有效期即上次備血的效期。

假設上次病人1月1日採檢備血,其備血的有效期為1月1日至1月3日; 若您於1月3日以補單方式備血,其備血的有效期仍為1月1日至1月3日。

2.重新採取檢體備血: 此種方式的備血有效期為備血後3日內。

假設上次病人1月1日採檢備血,其備血的有效期為1月1日至1月3日; 若您於1月3日以重新採取檢體方式備血,其備血的有效期為1月3日至1月5日。

請以小紫蓋採血管採取約1 mL的血液,在採血管上註明病人姓名、病歷號、自述血型、父母自述血型,簽上姓名、時間,將檢體連同備血單送至血庫。

(若貴單位可列印出採檢條碼貼紙,則可用此條碼貼紙,否則請用人工書寫病人姓名、病歷號資料)。

請問您的門診病人是... 初次備血 今日已備血,但須再加備其它血品 請病人持備血單至抽血櫃檯抽血。

請於備血單上註明補單,讓病人將備血單交至抽血櫃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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