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選擇與更換 - 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務企管部醫療事務組-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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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非健保病房另有不同之計算標準,本院會明確告知您或您的家屬,該計算標準不違反衛生主管機關所公告之標準。

五、若您是以健保身分住院,且願意住進免 ... ::: 住院須知 本院相關訊息 醫院環境 住院流程 病房選擇與更換 病房設施及供應物品 病人家屬及訪客注意事項 住院費用負擔 各類證明書申請 出院手續及轉院申請 其他附屬服務 精神科病人住院須知 病人權利與責任 ::: 首頁 > 住院及出院 > 住院須知 > 病房選擇與更換 病房選擇與更換 A- A A+ 一、本院之病房依照病床數分為單人房,雙人房,三人或四人房共三級;健保身分入住健保病房免付病房費;入住非健保病房(單人房、雙人房),每日需自付病房費差額。

(病房費差額請參考「七」病房收費標準表)。

二、健保病房之標示及配置處所。

(詳細內容請參閱各護理站健保病房之數量、分配情形及內部配置之標示) 三、若以健保身分入住非健保病房者,雙人房等級以上者(含雙人房、單人房),應依病房差額表按日給付自付差額。

四、關於健保病房住院日數之計算,自您住院之日起算,出院之日不算。

關於非健保病房另有不同之計算標準,本院會明確告知您或您的家屬,該計算標準不違反衛生主管機關所公告之標準。

五、若您是以健保身分住院,且願意住進免自付病房差額費之健保病房者,本院會優先安排提供健保病房,但若健保病房不敷使用時,我們會先告知您非健保病房及應自付之病房費差額,在徵得您的同意後,始安排住入非健保病房。

您也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來選擇病房等級,本院會依空床情形做適當安排。

六、當您住入病房後,若想更換病房,請向護理站提出申請,本院會依空床情形做適當安排。

七、病房收費標準表(自110年3月1日起適用) 最後更新: 2021/06/2208: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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