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署修訂,食品或健康食品廣告詞| 新北市藥師公會
文章推薦指數: 80 %
Skiptomaincontent 搜尋本站: 重要訊息 最新消息 持續教育 會務活動 行事曆 交通指引 聯絡我們 活動花絮 首頁 衛署修訂,食品或健康食品廣告詞 由Admin在2012,十月5-13:29發表 發表於藥界新聞 資料來源:人間福報 記者: 日期:101年10月05日 衛生署修訂「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標準」
延伸文章資訊
- 1涉及不法宣稱、廣告之健康食品及一般食品,政府均依法查處 ...
針對該文內容指出,美國保健食品法規與我國不同乙節,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美國對於膳食補充品之管理,係對於具有特定保健成分能有「健康宣稱」(health claim) ...
- 2違規食品廣告每年超過4千件!為何保健食品是廣告不實最大的 ...
食藥署說明,依健康食品管理法之定義,「健康食品」為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保健功效」,通過認證並標示或廣告具該功效,非屬治療、矯正人類 ...
- 3【表1】 食品廣告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
3. 具抗氧化作用。 4. 增進皮膚與血球的健康。 5. 有助於減少自由基的產生。 維生素K.
- 4衛署修訂,食品或健康食品廣告詞| 新北市藥師公會
衛生署修訂「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標準」,食品或健康食品常有宣稱有助身體等廣告詞,衛生署繼九十四年 ...
- 5食品廣告法規及案例研析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得供特殊. 營養需求者使用之配方食品。 ○ 健康食品. 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 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