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自3月21日凌晨起調升全球各國及地區的旅遊警示燈號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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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3月20日表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已達全球大流行,包括拉丁美洲、非洲及大洋洲等病例數近期亦快速增加,全球疫情有持續擴大趨勢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TogglenavigationTogglenavigation ::: 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雙語辭彙 局長信箱 領務電子報 Search查詢進階查詢 熱門關鍵字: 申辦護照出國登錄簽證 關鍵字提示: 護照簽證文件證明旅外安全 ::: 護照 國內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國外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個人申辦護照網路填表及預約系統 申辦護照現場等待人數 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 首次申請護照親辦 僑居及各項加簽或護照加頁 調閱護照申請書須知 各項表格下載 護照Q&A 新版護照專區 簽證 中華民國簽證介紹 簽證線上填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民不適用中華民國簽證申請) 電子簽證 中華民國停留簽證 中華民國居留簽證 免簽證暨落地簽證規定 特定國家人士來臺申請停留簽證手續 國人申請外國簽證 創業家簽證 尋職簽證 新南向 度假打工(青年交流) 新住民(外籍配偶) 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 下載簽證申請書 簽證Q&A 文件證明 國內文件驗證說明 國外文件驗證說明 文件證明申辦地點 文件驗證申請進度及驗證資料查詢 免除重複驗證協定專區 表格下載 文件證明Q&A 旅外安全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旅外安全資訊 出國登錄 旅遊警示 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 國內外申辦地點 國內申辦地點 國外申辦地點 關於本局 本局簡介 本局組織與職掌 局長簡介 新版護照專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 友善列印 回上一頁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大,外交部自3月21日凌晨起調升全球各國及地區的旅遊警示燈號為「紅色」 發布日期:109-03-20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料點閱次數:25572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3月20日表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已達全球大流行,包括拉丁美洲、非洲及大洋洲等病例數近期亦快速增加,全球疫情有持續擴大趨勢。

基於國人至國外各地均有感染風險,指揮中心已宣布自3月21日凌晨起提升全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國人應避免所有非必要之出國旅遊。

自國外入境者,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

為維護我國人健康及旅遊安全,外交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應將全球所有國家及地區之旅遊警示燈號調整為「紅色」,建議國人避免前往。

以上調整將自臺北時間3月21日凌晨起生效。

外交部後續將根據最新疫情發展及指揮中心指示,滾動調整對世界各地的旅遊警示。

外交部提醒國人,於防疫期間應避免非必要之出國旅行,海外國人如遇緊急狀況,請聯繫最近的代表處或辦事處尋求協助。

*外交部旅遊警示分級表(http://www.boca.gov.tw/sp-trwa-list-1.html) 回上一頁 ::: 護照 國內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國外申辦護照相關資訊 個人申辦護照網路填表及預約系統 申辦護照現場等待人數 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 首次申請護照親辦 僑居及各項加簽或護照加頁 調閱護照申請書須知 各項表格下載 護照Q&A 新版護照專區 簽證 中華民國簽證介紹 簽證線上填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民不適用中華民國簽證申請) 電子簽證 中華民國停留簽證 中華民國居留簽證 免簽證暨落地簽證規定 特定國家人士來臺申請停留簽證手續 國人申請外國簽證 創業家簽證 尋職簽證 新南向 度假打工(青年交流) 新住民(外籍配偶) 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 下載簽證申請書 簽證Q&A 文件證明 國內文件驗證說明 國外文件驗證說明 文件證明申辦地點 文件驗證申請進度及驗證資料查詢 免除重複驗證協定專區 表格下載 文件證明Q&A 旅外安全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 旅外安全資訊 出國登錄 旅遊警示 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 國內外申辦地點 國內申辦地點 國外申辦地點 訊息公告 最新消息 機關活動 宣導影片 重大政策 就業資訊 為民服務 局長信箱 消費保護資訊 民眾謝函 為民服務榮譽榜 為民服務白皮書 廉政園地 政府資料公開 外交部施政計畫 訴願案決定書 護照公開資料 個人護照資料 簽證公開資料 文件證明公開資料 旅外安全公開資料 其他公開資料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歲計會計書表 領務業務統計表 領務法規 本局主管法規 護照法規 簽證法規 文件證明法規 其他相關法規 全國法規資料庫 性別主流化 本局性別主流化工作資料 性騷擾防治及申訴 性別統計資料 關於本局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本局地址:100219臺北市濟南路1段2之2號3~5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總機電話:(02)2343-2888服務時間:申請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櫃檯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下午17:00(中午不休息,另申辦護照櫃檯每週三延長辦公時間至20:00止,惟倘遇天災或停電等不可預期情況,本局得視狀況調整(或暫停)受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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