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 應繼分vs.特留分 - 郭彥廷地政士事務所- 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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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父母與兄弟姊妹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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