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109年留學獎學金甄試錄取名單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為厚植國家實力,培育我國優秀青年國際專業領域人才,教育部自民國92年起設置「留學獎學金」,補助一般生及選送赴特定國家學生每年美金1萬6,000元,補助年限最長2年;特殊 ... 展開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行政院 字級 小 中 大 全站搜尋 進階搜尋 最新消息 工作概況 即時新聞澄清 影音專區 單位業務介紹 跨域整合協調(內政組) 農業加值發展(農業組) 交通觀光業務(交通組) 財稅關務服務(財政組) 國軍為民服務(國防組) 教育便民服務(教育組) 保障原民權益(原住民組) 客家事務發揚(客家組) 衛生福利業務(衛福組) 多元文化呈現(文化組) 關於我們 中心沿革 主任介紹 副執行長介紹 環境介紹 服務轄區 相關單位 交通指南 網站導覽 行政院 首頁 最新消息 ::: 最新消息 教育部公布109年留學獎學金甄試錄取名單 Facebook分享line分享twitter分享plurk分享列印本頁 日期:109-06-02資料來源:教育部 ::: 發佈單位:國際及兩岸教育司聯絡人:林欣姿    電話:(02)7736-5759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為厚植國家實力,培育我國優秀青年國際專業領域人才,教育部自民國92年起設置「留學獎學金」,補助一般生及選送赴特定國家學生每年美金1萬6,000元,補助年限最長2年;特殊生每年補助美金3萬元,補助年限最長3年,迄今累計受獎生已達3,553人。

本項獎學金獎助對象主要以出國攻讀博士學位為主,一般生申請「藝術學群」、「建築、規劃與設計學群」、選送赴新南向國家及特殊身分學生得選擇出國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

今年度合格受理報名人數計663人,擇優共錄取205人,包括一般生一般學群168人;選送赴特定國家生—北歐10人、新南向國家13人(含泰國、新加坡、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特殊生—勵學優秀生2人、原住民生9人、身心障礙生3人。

錄取生於教育部公告錄取名單後,即可依109年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第11點及12點獎學金申領與核發程序及其他應遵守事項之規定,備齊行政契約書第1條規定所需資料,親自或委託代理人至教育部簽訂行政契約書;最遲須於109年10月30日前辦妥簽約及契約書核定程序,並於109年12月31日以前啟程出國留學,逾期將喪失獎學金受獎資格。

本項留學獎學金甄試審查成績單將於今日(6月1日)以掛號信函寄出,申請人收到成績單後,如對成績有疑義,可於公告錄取名單次日起10日內,依「教育部留學獎學金申請複查成績注意事項」申請成績複查(請參考簡章第16頁)。

教育部109年留學獎學金甄試錄取名單如後附。

相關檔案109年留獎錄取名單_公告版PDF ©行政院版權所有/ 隱私權及網站安全政策 / 聯絡我們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通訊地址:408205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八樓│總機電話:04-2251-3839 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30 回頂端回頂端 關閉選單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