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牡丹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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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社事件雖然使清國失去其藩屬琉球,但一方面亦因賠償金的交付,而將台灣東南部原住民區的領域明確置於其主權之下,並明確獲列強的承認。

而經由此事件,使得統治台灣已經 ... │上一節│下一節│ ●彈出的圖片在您切換視窗後會自動關閉●   牡丹社事件是日本明治維新起動之後,開始準備師法西方列強、躍入海權爭霸、對外拓張的一個具體行動;也是影響台灣歷史,具有關鍵性的一個事件。

  日本明治維新於1867年開始,三年後,他們也學西方開始派使到清國商談通商立約,1871年,又派使到清國簽訂修好條規、通商章程。

就在這一年的11月,有66名琉球人漂至台灣南端的八瑤灣(今屏東縣滿州鄉),遭原住民(高士佛社,而非牡丹社)殺害54人,其餘12人得附近漢民楊友旺的協助,使得以返回琉球。

翌年,又有日本小田縣民4人漂流到台灣南端遇害。

1873年,日本全權特使副島種臣乘到清國互換修約之便,趁機刺探清廷的態度,提出要求懲處台灣「番」民。

【屏東縣牡丹鄉八瑤灣】         到底日本有無權力過問琉球的事?按琉球原本是一個獨立的王國,不過自明朝朱元璋時代,即開始向明帝國朝貢,朝貢是小國與閉關自守的大國之間,一種具有實質意義的貿易方法,因為他們進貢土產之後,往往可以換回許多賞賜品,所以有學者稱之為「朝貢貿易」。

但是到了1602年(明萬曆30年),琉球又向日本薩摩藩(今鹿兒島)諸侯朝貢稱藩。

琉球因此同時成為兩國的籓屬,好像一女許嫁兩男,幸而這兩男長期沒有謀面,這種奇怪的現象竟相安無事達270多年,但是現在終於碰上了。

自日本明治維新,力行廢藩置縣以後,琉球在日本看來,既然是薩摩的籓屬,也應在被廢置縣之列,因此這次琉球民在台灣遇害,是日本向琉球下手的好機會,也是他南進發展的契機。

  對於日本提出的要求,清國主管外交事務之總理衙門的大臣毛昶熙、董恂回答說:「生番殺害琉球之事,我們已知道,但殺害貴國人,則還沒有聽說。

但台灣琉球均我屬土,屬土人民自相殺害,其裁決權在我,我國撫恤琉民,自有一定辦法,與貴國有何相干而煩代為過問?」日使則大爭琉球為其屬地,又陳述小田縣民遇害的詳情,並且進一步問:「貴國既然已知撫恤琉球民,為何不懲辦台番?」毛、董回答:「殺人的都是生番都不服王化,日本的蝦夷,美國的紅番,都不服王化,這也是各國常有的事。

」日使說:「生番害人,貴國置之不理,我國有必要問罪島人,因與貴國盟好,特先來奉告。

」毛、董推託說:「生番係我化外之民,問罪與否,聽憑貴國辦理。

」清廷又告訴居間協調的美國人說,原住民「政教不及,野蠻無主」。

  清廷既然承認台灣「生番」「野蠻無主」,對於日本要興師問罪又是「聽憑辦理」,這是出兵的好機會。

而居間協調的美國人,其實又在一旁推波助瀾。

美國公使德洛克(C. E.DeLong)極力慫恿外務卿副島種臣實行征台。

他告訴副島說,台灣是一肥沃之地,有米、砂糖、竽、礦山等,久為外人所側目。

清廷未能對全台行其統治,故可「取為所有」,美國不要他國之地,但「我國喜好友邦擁有他國之地而予以廣殖之正義」,如果日本出兵台灣,他們願意提供台灣海岸地圖,並極力予以緩助,希望不要錯失攻台良機。

德洛克並介紹其駐廈門領事李仙得給副島,做為諮詢有關台灣諸問題的顧問。

德洛克也向本國政府報告說,他對於能使台灣朝鮮置於「同情西洋列國的國家之下」(指日本),深感滿意。

  1874年4月,日本以西鄉從道為台灣事務蕃地都督,率領日兵三千六百人,由三菱財團提供向美、英租來的郵船各一隻,從日本長崎出發,向台灣開征,在今天屏東縣車城鄉南方的社寮登陸。

日軍首先死傷五百多人,後來採迂迴包抄戰術,打敗原住民,佔領牡丹社(殺人的是高士佛社,牡丹社卻受罪)。

日軍在該地建築營寨,並與居民簽租地合同,屯田闢荒,大有長居下來的樣子。

  【恆春半島的日軍】   【恆春半島的日軍】   【日軍與牡丹社原住民圖】   【早期的石門古戰場】   【日本國旗】   【石門古戰場激戰圖】   【牡丹社事件相關位置圖】   【牡丹社與高士佛社原住民】 【李筱峰教授:石門古戰場】 【林呈蓉教授:牡丹社事件】       清廷得知消息,才知勢態不妙,趕緊派船政大臣沈葆楨為欽差大臣,全權處理。

沈葆楨調來部隊一萬多人,動用了各機器局所製造的軍器,以及福州船政局、招商局的船隻,來支援台灣的防備,一面派員通知日方撤兵,準備議和。

  【沈葆楨】         雙方議和在北京展開,日方代表柳原前光表示,琉球是日本領土,琉球人遇害,日本出兵懲番,而台灣的番地並非中國領土,因為中國政權未達到番地,然而談判不果,日本改派大久保利通到北京交涉。

大久保利通偕美國顧問李仙得,與清國當局辯論「番」界問題,兩月不決,後以歸國要脅,暗中託英公使威妥瑪(Sir ThomasWade)出面調停,最後雙方互換條約議和。

清國除了給撫恤銀十萬兩,建築賠償四十萬兩之外,最重要的是日本要求清國必須承認日本這次出兵台灣,是一項「保民義舉」,而清國也不得不承認。

如此一來等於承認琉球是日本的屬地。

大久保在談判回程時,還經得清廷同意,在台灣南部琉球民遇害埋葬地點之現今車城鄉統埔村,立了一個墓碑,上面書寫:「大日本琉球藩民五十四名墓」。

  【早期五十四藩民墓】 【五十四藩民墓】       清國既然不得不承認日本出兵為「保民義舉」,於是日本乃於1875年(清光緒元年,日明治8年),阻止琉球向清國朝貢,並命其改用名字年號,繼而命琉球國王上太上京(東京),向日本天皇表示感謝日本「保護」琉球民的「恩德」。

1879年,更乘「廢藩置縣」政策的進行,正式改琉球為「沖繩縣」。

  「牡丹社事件」也使日本暴露對台灣的領土野心。

日本在發動牡丹社事件之前,曾派樺山資紀來台灣偵察,由日本的留華學生水野遵擔任翻譯嚮導。

21年後,日本取得台灣,第一任總督即由樺山資紀出任,而第一任民政長官即是水野遵。

可見他們對台灣的領土野心,是早有計劃的。

  【樺山資紀】   【水野遵】       牡丹社事件雖然使清國失去其藩屬琉球,但一方面亦因賠償金的交付,而將台灣東南部原住民區的領域明確置於其主權之下,並明確獲列強的承認。

而經由此事件,使得統治台灣已經一百九十年的滿清王朝才開始用心在台灣的建設,可惜這已經是滿洲人在台灣的最後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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