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 - 衛生福利部
文章推薦指數: 80 %
為使規定文義更臻明確,並符合實務狀況,期業者更能落實營養標示制度,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真相說明
公告訊息
活動訊息
招標資訊
就業資訊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111-06-23
更新時間:111-06-23
為使規定文義更臻明確,並符合實務狀況,期業者更能落實營養標示制度,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1.修正營養宣稱定義。
2.增加錠狀與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之單位,例如顆、粒、錠。
3.修正胺基酸單位為公克或毫克標示、維生素與礦物質標示方式、復水產品之標示方式。
4.新增營養標示以每一份量及「每100公克(或毫升)」之單位標示一致性規定。
5.修正熱量及營養素得以「0」標示之規定。
6.增加錠狀、膠囊狀食品之每份數值標示方式,以及修正熱量或營養素標示值之方式。
此外,考量需經查驗登記產品之因應尚需時間配合調整,本應遵行事項實施日期113年7月1日生效。
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公告可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項下之「本署公告」查詢。
守護飲食用藥安全 引領科技全新紀元 創造安心消費環境
消費者保護專線:1919(全國食安專線)、02-27878200 網址:http://www.fda.gov.tw附件下載
1110623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問答集(奉核).pdf
AmendmentonpartialarticlesofRegulationsonNutritionLabelingforPrepackagedFoodProducts.pdf
公告檔.pdf
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pdf
回上一頁
本部簡介
部長
次長
主任秘書
行政組織
本部單位及所屬機關
使命願景及重大政策
政策報導
部徽設計說明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真相說明
公告訊息
活動訊息
招標資訊
就業資訊
便民服務
消費者保護
部長信箱
人民線上申辦服務專區
表單下載
諮詢服務專線
政府出版品
社政相關業務移撥對照表
電子報訂閱
相關問題Q&A
衛生福利e寶箱
常用查詢
法令規章
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
法規通報
全國法規資料庫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反貪資訊網
遊說法專區
法規鬆綁
衛教視窗
宣傳資訊
宣傳影片
相關連結
員工入口網
回頁首
延伸文章資訊
- 1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 - 衛生福利部
為使規定文義更臻明確,並符合實務狀況,期業者更能落實營養標示制度,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 2「英文單位」馬ㄟ通! 包裝食品5大新制最快明年上路
衛福部食藥署於8日預告修正兩項「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及「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草案,主要有5大變革,除了增列不定重產品得以「約」 ...
- 3衛福部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
2022-06-28: 衛福部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一日生效。 【發布日期:2022-06-23】 發布單位:食品組.
- 4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總說明
(四)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含量。 (五)碳水化合物、糖含量。 (六)鈉含量。 (七)出現於營養宣稱中之 ...
- 5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符合原規定者
公告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符合原規定者,無須修改標示 · 增訂營養標示橫向切割標示方式及多種口味共標的標示方式。 · 增列g、mg、mL、L等民眾普遍認知的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