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繼承登記 -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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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欲申請分割繼承登記,繼承人應依土地登記規則第40條規定親自到場,倘繼承人無法 ... 繼承登記前,繼承人應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申報遺產稅之前可先查詢被繼承人之 ... ::: 業務專區 業務申辦流程 地政規費 實價共享專區 登記專區 測量專區 地價專區 地權專區 地用專區 徵收專區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專區 地籍清理專區 外國人及大陸人民專區 不動產交易專區 宣導短片 登記謄本導讀 :::首頁>業務專區>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專區>如何辦理繼承登記 ::: 如何辦理繼承登記 申辦繼承登記程序及相關規定 1、「戶政事務所」請領戶籍資料或印鑑證明 申請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及全體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等相關戶籍資料,以利製作繼承系統表,俾後續申報遺產稅及申辦繼承登記。

另欲申請分割繼承登記,繼承人應依土地登記規則第40條規定親自到場,倘繼承人無法親自到場者,得依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規定擇一辦理,如:檢附印鑑證明替代。

  戶政機關通訊錄查詢網址。

    2、「國稅局」申報遺產稅 在辦理遺產繼承登記前,繼承人應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申報遺產稅之前可先查詢被繼承人之財產明細,以免漏報遺產稅或漏辦繼承登記。

被繼承人如設籍在本市,可向本市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申報,戶籍在高雄市以外之其它縣市者,向當地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申報。

繼承人申報遺產稅後,國稅局會發給「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遺產稅免稅證明書」。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高雄市國稅局,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電話:07-7256600)   遺產稅相問答請參閱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

    3、「稅捐稽徵機關」查有無欠繳稅費 欠繳稅款之土地或房屋,於欠稅未繳清之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

所以繼承人於拿到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後,必須持該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至稅捐稽徵機關(本市為稅捐稽徵處),查註該遺產之標的無欠稅後,再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繼承登記。

  各分處據點查詢網址   4、「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 繼承登記請到地政事務所申辦,其應附之文件如下: (1)土地登記申請書。

表格下載 (2)登記清冊。

表格下載 (3)繼承系統表。

表格下載 (4)戶籍謄本。

(含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及繼承人現在之戶籍謄本) (5)法院准予備查之繼承權拋棄文件。

(拋棄繼承權者須檢附,請參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全球資訊網) (6)遺產分割協議書。

(辦理分割繼承登記時須檢附,並貼足不動產價值千分之一印花稅)表格下載 (7)遺囑正、影本(辦理遺囑繼承時檢附,民法相關規定參閱全國法規資料庫)。

(8)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9)所有權狀正本。

(如權狀遺失得由繼承人檢附切結書辦理)表格下載 (10)繳納登記費、書狀費。

(登記費以死亡當時遺產之申報地價千分之一計算,書狀費每張新台幣80元整) (11)其他依法律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坐落本市之不動產得向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他縣市之不動產,則得向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跨縣市代收代寄服務。

高雄市各地政事務所查詢網址   如何辦理繼承登記手冊下載   未辦繼承登記宣導摺頁下載   收合收合 公告資訊 地政新聞 佈告欄 公告事項 土地標售 機關介紹 機關沿革 首長簡介 組織架構 業務執掌與聯絡資訊 各地政事務所轄區 公開資訊 交通路線圖 地政月事紀 得獎紀實 土地開發 開發業務 開發成果 開發區位置圖 開發區位置圖(地圖版) 線上服務 地籍類 測量類 地價類 徵收類 地權類 地用類 不動產交易類 資訊服務類 綜合類 業務專區 業務申辦流程 地政規費 實價共享專區 登記專區 測量專區 地價專區 地權專區 地用專區 徵收專區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專區 地籍清理專區 外國人及大陸人民專區 不動產交易專區 宣導短片 登記謄本導讀 便民服務 書表下載 多元管道繳納地政規費 新制三類謄本 跨域服務 單一窗口 通信申請 服務宣導 行動應用服務 跨縣市電子謄本服務 優質電子書 雙語詞彙 溝通園地 意見信箱 地政留言板 常見問答 問卷調查 有奬徵答 廉政園地 志工專區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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