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換發身心障礙證明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身心障礙證明因遺失、滅失或破損致不堪使用時,得由身心障礙者本人、法定代理人或委託他人,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補換發。

服務對象: 設籍本市且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search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進階搜尋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另開新視窗] 分享至email[另開新視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