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 - 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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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八日醫師法修正生效前,已入學之醫學系學生,經修習中醫必要課程部分學分,且於畢業時完成全部學分,得有證明文件,並經醫師考試及格,領有醫師 ... 您所輸入的網址並不存在! 很抱歉,您所輸入的網址並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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