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執行案匯款領取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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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以下簡稱執行分署),於執行案款匯入 本局保管款專戶時,按總、分局別之整批匯款明細表以傳真方式分別 通知總局、分局。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執行案匯款領取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104年03月30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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