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律師招募說明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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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基金會(簡稱法扶基金會或法扶會、法扶)是由司法院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全國均有法扶分會及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主要提供「法律諮詢」 ... HOME律師專區‧律師招募‧專科律師招募說明 律師專區 律師專區 律師對帳單系統 律師線上操作系統 必要費用核銷注意事項 律師招募 教育訓練資訊 律師評鑑制度 律師通知信 下載文件區 律師招募 專科律師招募說明 發佈日期:2021/06/28 專科律師強力招募中(徵求勞工、家事、消債案件專長之扶助律師) 一、本會自民國104年3月起試行專科派案制度,全國各分會派任勞工、家事、消債專科領域案件時,需自本會核定之各該專科律師名冊選派,以期提供弱勢民眾更為專業之法律扶助。

二、專科派案制度試行至今,提升扶助品質之效果顯著,110年5月28日第6屆第27次董事會決議訂定「專科案件派案要點」(←點擊閱覽),自民國110年6月11日起正式實施。

三、依要點第7點規定,本會專科律師資格以三年為期。

資格屆滿前三個月,未接滿六件專科案件之律師,若欲繼續取得專科資格,須重新申請。

誠摯邀請您加入專科派案的行列! (一)勞工、家事專科律師 申請方式及證明文件,請參考:「申請加入勞工、家事專科律師流程」 (二)消債專科律師 本會業經執行長同意,依專科案件派案要點第3點第2項,彈性調整消債專科律師之申請資格,不受前項各款之限制。

請律師向各分會申請擔任消債專科律師。

律師應完成一定時數「消債教育訓練」後通知分會,由各分會統一彙整提報。

完成核定程序後,本會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提出申請之律師。

​消債專科律師於資格屆至前1個月,消債案件接案件數達3件者,本會即會將律師列入重新取得資格預選名單;接案件數1至2件者,須經分會表示接案數較低之正當理由,本會始將律師列入重新取得資格預選名單;接案件數0件者,不予列入重新取得資格預選名單。

​前開名單中律師經執行長核定後,即重新取得專科資格,律師毋庸重新申請。

​本會已開放消債線上視訊課程(有時數認定),請連結:​消債線上視訊學習系列課程​​ 四、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會承辦窗口:(法扶總會法務處) 胡專員:(02)2322-5255分機191、[email protected] 朱主任:(02)2322-5255分機149、[email protected] 分享至Facebook 分享至LINE 分享至Google+ 分享至Twitter 回上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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