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學系修業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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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學系修業年限一、 依「長庚大學中醫系學生修讀醫學系雙主修辦法」(以下簡稱雙主修辦法)第二條,「本校中醫學系(以下稱本學系)學生第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七十分 ... 跳到主要內容區 首頁 課程資訊 大學部雙主修學程 中醫學系修業年限 中醫學系修業年限 一、 依「長庚大學中醫系學生修讀醫學系雙主修辦法」(以下簡稱雙主修辦法)第二條,「本校中醫學系(以下稱本學系)學生第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七十分以上,且未修讀輔系者,得申請修讀醫學系為雙主修。

」 二、 依「長庚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十條,修讀雙主修之學生,應於畢業前申請延長修業期限,經延長修業期限二年屆滿,已修畢主學系應修科目與學分,但未修畢加修學系應修科目與學分者,得申請再延長修業期限一學年,……。

三、 中醫系修業年限 (一) 單修中醫:修業年限為六年,外加實習一年,共計七年。

     未修畢應修學分者,最多得再延長修業二年。

(二) 雙主修:中醫系修業年限為六年,外加實習一年,共計七年。

    第八年為延長修業     未修畢主、加修學系應修學分者,得再延長修業(第九年)     已修畢主學系學分,未修畢加修學系學分者,得延長修業(第十年)     102學年度(含)之後入學者,中醫系修業年限為七年。

    未修畢應修學分者,最多得再延長修業二年。

(第八、九年)     已修畢主學系學分,未修畢加修學系學分者,得延長修業(第十年) 中醫學系修業年限.pdf 瀏覽數: 友善列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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