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百日婚禮習俗@ 隨意寫生活 - 痞客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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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婚禮的舉行,又有兩種不同的情形: 1、新娘來男家送葬行列後,不再回女家,當天晚上即與其夫婿同房,,正式成為夫妻,並以媳婦輩的身份,參加喪期中的各項祭儀。

隨意寫生活 跳到主文 泫依寧_隨意寫寫的生活記錄 部落格全站分類:婚姻育兒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May20Tue200802:05 關於百日婚禮習俗 結婚是人生中最大的喜事但若逢親人的喪事交雜在一起,確有兩難的情事發生,不過依事俗而論,還是有輕重緩急,前後之分的. 依禮俗,是要以喪事為重的,結婚一事,仍是以正常來作(可迎娶鳴炮拜轎過火破煞進大廳進房坐錠吃湯圓..宴請賓客的),唯不可放喜柬及僱請康人員助興的. P.S家有喪事就要於百日內完婚,超過就要等一年後(做完一次俗稱三年的法事(對年)),不是說一定要三年後才可以結婚喔!!。

1.百日內完婚;因為家裡服喪中,百日之內辦喜事,讓喜事把家中不好的磁場中和,早日脫離哀傷,稱為『沖喜』。

在百日之內辦喜事,不可放鞭炮,不可張燈結綵,不可大肆舖張:須一切從簡 2.對年後完婚;據習俗而言,家人往生,除七七四十九天的頭七會回家看親人外,至少一年後才會了解自己已往生,家人也才能真正走出傷痛;所以對年後辦喜事,可以恢復一般嫁娶的熱鬧...... 目前台灣已很少很少有三年服喪不為嫁娶的例子,因為時代的變遷,三年服喪不為嫁娶已不符合社會嫁娶需求! 如果是男方家有喪事就是男方家於迎娶時不放鞭炮、不掛紅、不拜祖先、不吃甜(湯圓等),其餘跟正常人儀式都一樣,該準備的都要準備,女方完全按照正常嫁娶儀式,也可放炮吃湯圓但掛紅(女方家裡可以,要隨嫁過去男方家裡的東西就不要),拜祖先(依長輩)若女方長輩有至男方家拜往生者就不要拜(一年後再補拜)其餘請客都與一般婚嫁儀式相同。

本省民間普遍流傳百日內可以嫁之俗,....鈴木曰:「乘孝娶:謂居喪中所舉行儀式簡略之婚禮也,以其儀式簡,故又稱之為『暗婚』.....,未完婚而死者身故,則須於死者死後百日之內,出葬以前,舉行簡略之婚禮以迎娶之.......若不於此時舉行『暗婚』,則須三年喪滿始可舉行,且暗婚之費用亦較普通節儉.......」 -------------------------------------------------------------------------------------------------------------------------------- 基於百日內娶及百日內嫁的問題: 這是針對家中有兒或有女因之前有訂婚或有喜在身,又逢喪事,不得已才行的簡便婚禮,又稱暗婚。

這裡針對的對象是孝男或孫子等直屬家屬為主。

至於外孫和外孫女及外曾孫(女),若以孝制來說: 外孫和外孫女及外曾孫(女),在出殯時,是否也有戴孝去祭拜呢?其答案是有的,且亡者也是外孫(女)及外曾孫(女)的血緣直系親屬,若是沒有了亡者,其外孫(女)及外曾孫(女)也是沒有的。

但因民間習俗中說,女兒嫁出去是別人的,因此外孫(女)及外曾孫(女),是否也比照內孫(女)及內曾孫(女)一樣要行百日內的嫁及娶呢?這是一個問題的。

一般來說,長輩亡者一旦出殯了,其喪家們還是帶有輕孝的,外孫(女)或曾孫(女)若回到舅舅或舅公家時,仍算是有輕孝的孫子輩的,於禮是要等到對合爐作滿三年換紅後才算是正式除孝的。

但因為外孫(女)及外曾孫(女)們有他們自己的祖父母及曾祖父母的,禮制上要以自己的父母或祖父母或曾祖父母的意見為主的。

若行百日內嫁是和一般禮俗一樣辦理的,唯不放喜柬,及請康樂人員助興的。

居喪百日內嫁娶的儀節,分男方居喪與女方居喪加以說明如左: 一、女方居喪: 經雙方請媒人議定日期後,於是出嫁女就不必「帶孝」或「服孝」,而將「孝」寄放在靈桌上,這種為「寄孝」,因為帶了「孝」後便被認為不吉。

因為俗認將「孝」寄放在靈桌上,就表示未曾沾上任何不吉,而可在百日內等待男方來迎娶了。

所以既然女方家長也不忌諱到家中迎娶,我想男方也不用太在意什麼,畢竟女方居喪的百日迎娶的禁忌並沒有影響到男方。

在結訂婚的部分,各人有各人的習慣及各地的風俗。

一、男方居喪: 病人乘危:準新娘由娘家人陪同抵達男家「探生」。

病人已故:而生前未及探望的,新娘就在出殯前補行「探生」儀式,而後再行「探死」儀式,然後才參加出殯。

至於婚禮的舉行,又有兩種不同的情形: 1、新娘來男家送葬行列後,不再回女家,當天晚上即與其夫婿同房,,正式成為夫妻,並以媳婦輩的身份,參加喪期中的各項祭儀。

2、新娘參加送葬後,仍回娘家,男方另行在百日期內擇日成婚。

惟在迎娶時不必準備各種禮品,女方也不必準備嫁粧,且不必等待吉日可逕入洞房,俗稱「腳尾宜子孫娶,免看日」。

-------------------------------------------------------------------------------------------------------------------------------- 結婚是大吉大利的熱鬧事,...,奠禮當天舉行簡單迎,或奠禮當天先來參加奠弔,俟百日內再另行迎娶之事宜,前項稱「順孝娶」;後者謂「百日內娶」.否則必等「合爐」後才可以談論婚事. 以上是針對順孝娶(嫁)及百日內娶(嫁)所說的限制.而水大大你的問題是多了一項男虛歲29歲不宜結婚的民俗禁忌,從你的發言看來似乎是妳家的說法是正確的,不過在這裡我一點必需強調的是- 29歲是否宜結婚 依照民俗傳說:男生逢九為大限,因此不張揚而避之. 如:男生到29歲,老一輩的長者,就會說不能說29歲,要說30歲, 有躲過災難用意存在;基於不張揚原理,因此不適結婚.通常尾數有9的都比較不幸運… 男生女生都一樣嗎?29歲是實歲還是虛歲啊?? 29是指虛歲,… 而女生是逢五~如25.35.45歲不結婚 但大家比較在意男生方面,女生就比較沒那麼在意了……..以上僅供參考 「作過對年並非完全有日子是可以合爐的,這也是合看看祖先牌位的坐向而定的.一般而言要作完三年(這裡是作七名詞,並非是真得要過三年哦!)才能合爐 長輩過世後,家中若要辦喜事 一定要在百日內完成,不然就是要等到對年後(滿一年) 百日內結婚就不再宴請親友(因為喪事已收過奠儀了,不能再收紅包) 對年後結婚或是補請可以依照古習俗辦理(可以收紅包) 一般的說法是因為已收了親友的奠儀了,家中再度辦喜事收紅包 是不孝順的說法,另外短期之內再跟親友收紅包也是不禮貌的 所以大部份的喪家都會等到對年後再辦喜事 如果你們要照習俗來. 沒有百日內結婚,要等三年唷 可能有人簡化成,要等對年(一年)..其實跟三年比已經很寬鬆了 所以.重點是:若照習俗來.沒有對年((不能))結婚 喪家結婚必須低調,不發帖 不送禮 不宴客 不收禮 不放鞭炮 每家禮俗不同有些人有放帖的就有收紅包~所以要看長輩們決定 如果已經打算公証結婚,其實最好還是等一年之後再宴客,否則宴客時一切都要低調處理,親友心情甚至也還未平復,公婆剛忙完喪事就要忙喜事,也太過奔波,如果想要婚禮宴客時漂漂亮亮,喜氣洋洋,我想忍一忍,先在百日內註冊,對年後再宴客會比較圓滿一點。

如果你訂婚不宴客鋪張的話,你可以找在公證結婚前,找個好日子兩方父母見面吃飯,然後雙方交換訂婚婚戒..頭尾等東西,然後就可以去送餅做象徵儀式就好摟。

百日‘’訂婚‘’習俗的部份應該是是可以商量的~~ 目前還沒有看過訂婚有繁雜的禁忌(結婚較注重),也就是說,即便有禁忌,只要討論過後,雙方的長輩都同意,這樣就好了~建議妳們越簡單越好~ 百日內或對年內當然仍可訂婚,對年後再結婚~~但要注意,訂婚俗諺及喜宴, 須低調而行! 新娘可穿禮服但避免大紅禮服!除非是屬於『喜喪』。

所謂的『喜喪』即高齡壽終正寢的!年滿85歲〈含〉以上,即為高齡壽終正寢! 『喜喪』趕在百日內或對年訂婚;跟一般百日內訂婚的習俗相反; 甚至會更熱鬧,所有人服裝都要以紅色為主! ----------------------------------------------------------------------------------------------------------------------------------- 若因故家中親人過逝,則進行中的婚事應暫時停止,主要還是以喪事為重. 於民間的習俗上,有順孝娶(嫁)或百日內娶(嫁),其目的是: 因一、往生者生前有替子孫下訂婚,於過逝後出殯時或百日內,順便辦理婚事,以增加送喪的人數. 因二、子孫在長者往生前或後,和對方情投意合,且因有身孕在身,急需於短時間內完婚,因而定於出殯時或百日內作嫁娶之事宜,以達喪、喜合一,盡人事之合. 但作順孝娶(嫁)或百日內娶(嫁),於習俗上僅限於作百日祭前需要完成婚事,否則,就需於對年合爐後作滿三年孝誌轉紅後才可論婚嫁. 【順孝娶】 若直屬親人在兒孫們已論及婚嫁之日前不幸因故過逝,可於出殯當日,藉由直屬親人的出殯,前數小時擇吉時,先行﹝寄孝制﹞,由媒人帶領前去女方家去娶親(若遠道者新娘應早一日抵男方家附近飯店住宿),此時親娘是吉利在身,應著禮服於家等候,因新郎有孝在身,由媒人代表進門去將新娘請出,親迎至男方家,鳴炮、拜轎、扶出轎、進大廳、過火破煞、進房等一一進行,唯不舉行拜堂.新郎及新娘逕行參加喪制活動,新娘穿新娘禮服加媳婦或孫媳婦之孝制由媒人和新郎共同扶持,步入靈堂,在魂帛靈位前行奠吊儀式.然後新娘及媒人在靈堂內觀禮,直到啓靈時送到辭客為止,脫下孝制再入新房,著輕便衣服出來稍為料理一些雜事. 這裡有分煞飯前(滿七前)娶及煞飯後(滿七後)娶兩種方式- 煞飯前:準新娘在奠禮當日早一步去作祭拜後先返娘家待嫁,男方新郎於親迎日先﹝寄孝制﹞,抵達女方家依禮行儀,返回家門時,乃依婚禮進行,唯拜堂,向神明祖宗上香行禮後須另到魂帛前上香致敬,才進房坐錠.因婚禮簡單,不可僱請康樂助興及不放喜柬. 煞飯後:同前項,拜堂時,先向神明神位上香行禮後,次向祖宗和魂帛牌位同時上香行禮,才相互行結婚禮後進房,婚筵前先舉行婚禮,婚筵正常舉行,唯不僱請康人員助興及不放喜柬. 【百日內娶】 於喪事出殯後,擇一二吉日吉時作先後訂婚及結婚或也可同一日訂結婚.只不過在出殯當日準新娘是不過門的,而只是作﹝借送﹞之禮(出殯當日準新娘是吉利在身,要穿粉色衣物,前往奠禮會場去作奠吊),到達會場時,女方不可帶孝制,只用紅布頭罩或紅手圈繫手參加孫子輩的奠吊儀式,祭拜完就回娘家.等百日內作訂婚及結婚之禮,因屬暗婚,所以是不發喜柬及不請康樂人員助興的. ========================================== 家裡有喪事,神明要用紅紙遮蓋神桌不點香,神桌燈要關閉. 如果家中安靈桌要等移靈桌,謝靈,脫麻孝,如果是火化,出殯完麻孝直接火化,那代表乾淨. 出殯完,道士要回家中清靈,幫你們把神桌點燈,清宅,日後才可以燒香. (如有不清楚你可以直接詢問包辦葬儀社) 依老ㄧ輩ㄉ習俗是還未對年(一年)時,喪家一般是不能前往大小宮廟去拜拜,因為,對神明而言是屬於不乾淨且又對神明不敬ㄉ意思,這可是會遭受處罰ㄉㄛ,輕者會不順,重者會血光意外之災, 還有須注意~服喪期間或百日內也不能到親朋好友家,一般習俗是很忌諱ㄉ,因為這代表不乾淨ㄉ穢氣會帶衰ㄉ,所以這一些禁忌要特別小心!在於禮俗上這是有忌諱ㄉ,也有不同ㄉ習俗大多ㄉ傳統之中是不可以再去別人家,不能包也不能去上香,原因是說~你本身還算帶孝當中習俗上,有些地方要經過百日,有ㄉ一年還有些有3年ㄉ禁忌~帶喪附喪這樣又會帶來另一次ㄉ惡運~ P.S照習俗一般〔道教廟宇〕是一年後,〔天公廟〕是要做完〔叁年法會〕,將您阿祖的名字寫進祖先牌位裡才算服喪完畢,〔正統〕佛寺則無此禁忌. 建議是一年後~一年內(如真的不方便至少要等到4個月後),建議不要去參加婚喪喜慶,不包白包(奠儀),不包紅包。

這是本土的傳統習俗,也是一種迷信,今天若是對方長輩持有著傳統思想觀念ㄉ話,就請盡量避免,以免屆時發生了一些事情,都將責任怪罪到喪家本身ㄉ話,說實在是粉無奈ㄉㄛ!以上這些禁忌事宜多少能為你解答,最後誠心祝福你平安!快樂! ~希望能幫助到你~祝福您~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嘉苓。

隨意寫生活 嘉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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