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辦跨國性毒品犯罪入出境協調管制作業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本辦法所稱入、出境管制機關,指下列機關及其所屬機關:. 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二、內政部移民署。
三、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 ...
跳至主要內容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所有條文
法規名稱:
偵辦跨國性毒品犯罪入出境協調管制作業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107年09月06日
法規類別:
行政>法務部>檢察目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第1條
本辦法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二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跨國性毒品犯罪案件,指涉嫌犯本條例罪,而與各該案件有關之毒品、人員及其相關人、貨需入、出國境之案件。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入、出境管制機關,指下列機關及其所屬機關: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二、內政部移民署。
三、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四、內政部警政署基隆、臺中、高雄、花蓮港務警察總隊。
五、財政部關務署。
前項入、出境管制機關應指定專責單位,負責受理有關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之控制下交付作業。
第4條
偵查計畫書除應記載本條例第三十二條之二規定之事項外,應附註下列內容: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之刑案資料查詢紀錄表。
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另有他案拘提或通緝中。
前項偵查計畫書之提出,應酌留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之審核及入、出境管制機關之管制作業準備所需時間。
第5條
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於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核發偵查指揮書後,應依偵查指揮書之內容,檢附相關文件,以書面通知第三條第二項之入、出境管制機關專責單位。
前項書面,應以密件處理之,並記載下列事項: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之姓名、年籍、資料。
二、毒品之種類、數量及運送起迄處所。
三、毒品、被告、犯罪嫌疑人與其相關人、貨之入出境航次、漁港、船名、時間及方式。
四、偵查犯罪所需時間。
五、入出境管制機關所應採取之作為。
六、其他與毒品、被告及犯罪嫌疑人入出國境有關事項。
第6條
第三條第二項所列之入、出境管制機關專責單位於接獲檢察或司法警察機關之書面通知後,應即配合辦理有關控制下交付作業。
前項相關人員,應嚴守知悉之職務秘密,違反者依相關法令議處。
第7條
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對於入、出境管制機關之人員,因執行控制下交付作業時人身安全之保障,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第8條
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於控制下交付作業完成後,應將偵查結果陳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並以密件通知入、出境管制機關,俾入、出境管制機關得為必要之處置。
第9條
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於毒品、人員及其相關人、貨入境後,應依偵查計畫書所載之方式,採取防制毒品散逸及犯罪嫌疑人逃逸之監督作為。
第1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延伸文章資訊
- 1邊境檢疫(Border Quarantine)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上述相關建議指引,可至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
- 2國防部所屬經核定涉及國家機密退離職人員建檔管制出境
3.由於出境管制、核准需有公文處理及內政部移民署建檔等行. 政作業時間,原服務機關(單位) ...
- 3入出境須知 - 交通部觀光局
- 4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
(例:111.1.1出境,應111.5.1入境,如111.5.2入境則逾期。) 所填資料經電腦查對檔案資料,無兵役管制者立即回覆。 役男出境應注意護照效期,是否為6個月以上,以維護您 ...
- 5[13] 申請「病人隨身攜帶管制藥品入境出境中華民國證明書」之 ...
申請「病人隨身攜帶管制藥品入境出境中華民國聲明書STATEMENT FOR PATIENTS CARRYING CONTROLLED DRUGS INTO OR OUT OF THE REP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