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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懷孕期間之工作權(媽媽).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 ...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首頁 勞動資訊補給站 生育福利站   為使勞工朋友安心養育子女,並同時兼顧工作與家庭之責任,在勞工朋友們重要的人生階段,其實政府提供許多的保障及保護措施,例如,當女性勞工朋友懷孕時,可享有產檢假、安胎休養請假、改調較輕易工作、懷孕期間工作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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