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po文清單文章推薦指數: 80 %
關於「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本細則依有線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2 條. 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五十條第六項及第八項之其他加值服務,如依其他法規須經特許或許可,或 ... | 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歷史法規所有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本法第五條第二項所稱地下管溝,指電力、電信事業地下管道、雨水下水道、軍警專用電信管道,及其他直轄市政府、縣(市) 政府之公共工程共同管道。
第二章有線廣播電視 ... | 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 植根法律網本細則依有線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立法理由〕. 依據一百零五年一月六日修正公布之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本細則之授權依據。
| 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 植根法律網法規名稱:, 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3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平臺字第10541034190號令修正發布 ... | [PDF] 院總第979 號 - 立法院明定本法之主管機關及行政院所屬機關之協力. 義務。
第四條(名詞定義).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廣播電視事業:指經主管 ...[PDF] 關係文書 - 立法院主旨:院會交付本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案、委員葉宜津 ... 有線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本法)自八十二年八月十一日制定公布施行迄今,雖歷.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細則依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五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民營電視、廣播事業最低實收資本額或捐助財產總額,應符合下列規定: | 有線廣播電視法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前項所定情形者,應自本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二年內改正。
系統經營者不得播送有候選人參加,且由政府出資或製作之節目、短片及. | 我的E政府-申辦服務-有線廣播電視收費標準之核准及公告一、法規(或法令)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4條規定、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二、應檢附下列文件資料:. | 法規內容-桃園市政府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費率委員會設置要點二、系統經營者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及施行細則第十七條 第一項規定,應於每年八月一日起一個月內向本府申報收視費用,並 提出下列文件:
延伸文章資訊
- 1衛星廣播電視法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衛星廣播電視:指利用衛星進行聲音或視訊信號之播送,以供公眾收聽或收視。 二、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指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事業及衛星頻道 ...
- 2「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施行前已經營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者
內容:. 一、核釋於105年1月6日衛星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衛廣法)修正 ...
- 3衛星廣播電視法§27-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製播新聞及評論,應注意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播送之節目或廣告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
- 4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在台灣,電視頻道,一般是指電視節目訊號自地球電臺發射至衛星(上鏈),透過衛星轉頻器將訊號放大、變換後向地面發射(下鏈),經有線電視系統接收後再傳送予收視戶 ...
- 5衛星廣播電視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或代理商播送之廣告時間不得超過每一節目播送總時間六分之一。 單則廣告時間超過三分鐘或廣告以節目型態播送者,應於播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