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取財
po文清單文章推薦指數: 80 %
關於「恐嚇取財」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延伸文章資訊
- 1中華民國刑法§346-全國法規資料庫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 ...
- 2什麼是恐嚇取財罪? - 法律百科
恐嚇取財罪: 依據刑法第346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 ...
- 3持吸管到超商搶劫,嚇得了人嗎?律師道出恐嚇取財慘痛下場
刑法第346條恐嚇取財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 4第346 條 - 刑法
刑法上之恐嚇取財罪,係以將來之惡害恫嚇被害人,使之交付財物,若當場對被害人施以強暴脅迫,達於不能抗拒之程度,或原為恐嚇取財,進而實施強暴脅迫,即均係強盜行為, ...
- 5穿著借款外衣的刑事案件:恐嚇取財罪- 金貝殼
恐嚇取財罪:利用恐嚇的手段,使他人因害怕而交出有形的財產給自己或其他第三人,例如金錢、汽車等,就屬於恐嚇取財罪。 恐嚇得利罪:利用恐嚇的手段,使他人因害怕而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