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產檢超聲正常,生出的孩子卻令她大吃一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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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出生是多麼高興的事,誰知道會這樣,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廬江縣李女士向記者反映,她於上個月生下一個男寶寶,全家都很開心,可是仔細一看心涼半截,孩子先天殘疾,沒有右腳。
李女士稱,她做過9次產檢、 6次普通超聲波和1次四維排畸彩超,均顯示孩子正常。
為何生下來後,孩子卻有殘疾?
我們都知道,無論是誰生出了這樣一個右腳完全缺失的孩子,都是無法接受的,更何況是遵照醫院的要求定期產檢的孕婦。
「一家人都無法接受,我們做各種檢查的時候都說正常,另外,還做了6次超聲波,沒有哪一次看出異常。
縣醫院說他們沒有設備做四維彩超,所以我們就去了私立的康乃馨綜合門診部,在那做的四維彩超,結果顯示孩子也一切正常。
我們怎麼也想不到,孩子生下來會沒有右腳啊?要是早知道這樣,我們至少可以選擇要還是不要這個孩子。
」李女士傷心訴說。
」
超聲波作為沒有及時篩查出胎兒畸形的元兇被推到了風口浪尖上,我相信廣大的不懂醫的朋友們一定會責怪超聲波醫生的不負責任,為此,我也不願為醫生辯解,只想和大家聊聊超聲波在產檢中到底扮演什麼角色及超聲波是不是可以查出胎兒一切異常的法寶。
每個准媽媽都是滿心歡喜的期待自己腹中的寶寶健康出生的,但是基於我們目前的醫療水平,仍然會不能避免有1-2%的畸形兒的出生率。
在排查胎兒畸形的檢查手段中,超聲波可以說是功不可沒。
一、產前超聲檢查的作用:
一級預防措施:孕前和孕早期採取措施,預防出生缺陷的發生;
二級預防措施:孕期採取的產前篩查的產前診斷,以避免嚴重出生缺陷的出生;
三級預防措施:在新生兒出生後對新生兒疾病進行篩查,以早期發現應治療的新生兒疾病和異常。
二、超聲檢查的安全性:
1、超聲有一定的生物效應,雖然目前尚無足夠證據證明診斷的超聲對胎兒有害,但對早期胚胎仍需謹慎使用。
2、2002年再次ISUOG重申:不要過長時間檢查,應限制在醫學適應症而施行超聲檢查,而不應為娛樂性的目的做超聲檢查(如做胎兒照片,非醫學目的的醫學鑑定等)
3、因此建議妊娠前三個月儘量避免多次超聲檢查。
(不要錯過11-14周檢查)
三、胎兒畸形產前篩查時段主要在以下3個時期:
1、早孕期檢查:10周前、11-14周(染色體軟指標、初步形態學篩查、雙胎絨毛膜性判斷)
2、中孕期檢查:20~24周(系統性超聲篩查)
3、晚孕期檢查:28-34周(補漏篩查和生長發育)
三個時期的檢查不能互相替代,只有三者結合才能達到更高的檢出率。
四、早孕超聲(10周以內)檢查內容
1、判斷是否妊娠;
2、妊娠位置、大小、形態、有無胎囊,胎心;
3、判斷妊娠囊及胚胎個數、雙胎的絨毛膜性判斷;
4、觀察胚胎情況,判斷有無胚胎停止發育;
5、有無異位妊娠;
6、有無婦科合併症(如:子宮畸形、肌瘤、附件囊腫)。
五、11—13+6周胎兒超聲檢查
1、應用於胎兒染色體異常的篩查;胎兒某些嚴重先天缺陷的篩查和診斷。
2、適應症:年齡大於35歲的高危孕婦;既往有染色體異常胚胎兒病史或家族史;早孕期有病毒感染史或服用某些藥物、有毒物質接觸史;孕婦有胎兒發育異常史;本人要求。
3、檢查內容:(1)、胎兒頭臀長,核對孕周、觀察胎心;
(2)、初步形態學檢查;
(3)、頸後透明層的厚度NT測量及鼻骨顯示;
(4)、判斷有無婦科合併症(如肌瘤、附件囊腫)
(5)、雙胎的絨毛膜性判斷。
六、妊娠16~24周(20-24周),應診出
1、無腦兒、嚴重腦膨出;
2、嚴重的開放性脊柱裂;
3、嚴重胸及腹壁缺損內臟外翻;
4、單腔心;
5、致死性的軟骨發育不全。
七、出生缺陷的產前篩查診斷
1、多基因缺陷,形態學改變較大,超聲診斷率高;
2、染色體異常,形態改變微小,容易漏診;
3、單基因突變,形態無改變,超聲不能診斷。
八、胎兒異常的超聲影像
1、羊水量異常(羊水過多、過少);
2、胎兒生長異常(生長受限、巨大)
3、胎兒生長比例失調(頭與腹部或頭與四肢)
4、胎兒體表異常(缺陷、膨出、頭型異常)
5、胎兒內部結構異常(積液、囊腔、四腔心不對稱、香蕉征)
6、心律異常
7、胎動增多或減少
8、臍動脈缺乏
9、胎盤結構異常
九、胎兒異常產前超聲序貫化篩查
孕11—13+6周初步篩查
↓
染色體異常超聲軟標記檢查
↓
中孕期20-24周畸形篩查
↓
晚孕28-32周補漏篩查和生長發育
十、超聲檢查的局限性
1、所有孕婦在妊娠20-24周時做系統性超聲檢查比較合適。
過早,胎兒太小,有些器官發育尚未完善;過晚,相對羊水量減少,胎兒活動度小,胎位及胎兒骨骼聲影對超聲檢查均帶來困難。
2、超聲檢查中常會受到胎兒孕周、體位、羊水量及孕婦腹壁厚度的限制,有些結構不能完全清楚的顯示。
3、由於超聲診斷以形態學為基礎,形態改變不大或無改變時超聲不能診斷(如眼、耳異常、肢體關節曲度、角度異常和手指、腳趾異常等。
)
因此,即使超聲檢查未發現異常,仍不能100%排除胎兒存在問題的可能性。
從上面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超聲其實可以承擔很多胎兒致命性畸形的排查任務,但是由於超聲診斷以形態學為基礎,形態改變不大或無改變時超聲不能診斷(如眼、耳異常、肢體關節曲度、角度異常和手指、腳趾異常等。
)因此,即使超聲檢查未發現異常,仍不能100%排除胎兒存在問題的可能性。
換句話說,就是超聲檢查雖然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超聲檢查也是萬萬不行的!
參考文獻:
《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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