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關註:癌症/惡性腫瘤究竟會不會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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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患了腫瘤,病人總會擔心自己的疾病,會不會禍及家人,遺傳給子孫,患者家屬,生怕自己也遲早會成為一名腫瘤患者。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對年輕人來說,會不會因幸福的聯姻而「福兮禍之所伏」呢?即使是未曾有過腫瘤患者的家族,也時常會考慮腫瘤會不會遺傳?目前認為在人類惡性腫瘤中明顯屬於遺傳的惡性腫瘤,雖然存在,但是比較少,現在已經發現了一些表現為顯性和隱性遺傳的惡性腫瘤或癌前病變,比如結腸癌,皮膚癌,乳腺癌,卵巢癌及原發性肝癌等,惡性腫瘤的遺傳傾向比較顯著;發病比例上,與遺傳有關的病例可高達30%左右,有關的突變基因可直接由雙親傳給子代,在遺傳學上稱之為單基因常染色體顯性遺傳。
而白血病,肉瘤,則又是另一種情況:患者的雙親是惡性腫瘤基因的攜帶者,一般並不是惡性腫瘤患者,由於子代成癌,需要有一對癌基因,因而近親結婚的後代,患此類惡性疾病的可能性比較大,而非近親結婚的後代,不易患此腫瘤,此類惡性腫瘤的遺傳傾向比較小,與遺傳有關的病例,不過占全部病例的1%左右,這種遺傳方式稱為常染色體隱性遺傳。
有關腫瘤遺傳的研究告訴我們,惡性腫瘤遺傳的規律頗為特殊。
惡性腫瘤並不直接遺傳,所遺傳的是惡性腫瘤的易感性,而並不是腫瘤本身。
癌變理論認為正常細胞癌變過程,需要其基因經過兩次以上的突變才能完成。
而惡性腫瘤傾向的人在生殖細胞及胚胎髮育階段,全部體細胞往往已經經歷過一次突變,因而在以後的生長發育中,比無遺傳背景的人細胞癌變要容易得多。
研究認為惡性腫瘤的發生是遺傳因素與環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人們發現,在細胞的基因中,至少有15種癌基因存在。
基因是一種存在於人和動物細胞中的,具有特殊遺傳順序的基因。
平時它處於休眠狀態,並不表達,一旦被誘變物質激活,它就興風作浪,作惡作凶,使正常細胞轉變為腫瘤細胞。
而目前為止,直接由遺傳決定的腫瘤為數極少,它們大都是兒童期腫瘤,比如視網膜母細胞瘤,神經母細胞瘤,腎母細胞瘤,結腸息肉綜合徵等。
遺傳性最為突出的是視網膜母細胞瘤。
這種腫瘤的發病率很低,患者的後代也不會百分之百患癌,大約只有半數發病。
然而,必須指出的是,惡性腫瘤並不是一種命中注定不可避免的遺傳性疾病,而是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人體狀況。
因此決不能將惡性腫瘤與家族性和遺傳性疾病任意劃等號,最多只能說在少數惡性腫瘤中有一定的家族或種族傾向性,而絕大多數的惡性腫瘤遺傳並不占主要地位。
從腫瘤的防治角度說,我們可以以某些遺傳學指標為依據,把惡性腫瘤的高發家族後裔和某些隱性遺傳患者列為防治的重點人群——這可能是早發現早治療惡性腫瘤的一種頗有成效的手段,此外對有惡性腫瘤家族史的人,要改正他們的不良習慣,對環境致癌因子採取積極的防範措施,並宣傳避免近親結婚。
隨著生物工程的到來,基因工程的研究正日趨成熟,我們有理由相信,有朝一日我們會有可能對基因進行手術,切掉致癌的突變基因,而代之以正常基因,使細胞癌變的基礎不復存在,從根本上解除這種與遺傳有關的後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