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脂太低竟然更危險 血脂哪種水平最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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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脂血症是導致心腦血管疾病的重要因素。

其中,血脂中的總膽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數值越高,冠心病發病率和死亡率也越高。

降低血脂,可以減少患冠心病、心肌梗死和腦卒中的危險。

但是,降脂究竟到什麼程度合適?是不是越低越好呢?

血脂主要指血漿內的膽固醇和甘油三酯。

血脂雖僅占全身脂類的極小部分,但因其與動脈粥樣硬化的發生、發展有密切關係,故備受公眾關注。

當血漿總膽固醇>5.72mmol/L或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3.64mmol/L,或甘油三酯>1.7mmol/L時,即稱為「高脂血症」或「高脂蛋白血症」。

然而,低的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血症(<0.91mmol/L)在導致動脈粥樣硬化方面與「高脂血症」具有同樣的危險性。

有研究指出,儘管很多人都聽說過高脂血症,但在血脂異常者中能堅持治療,並治療達標者僅占10%;特別是冠心病人中達到治療目標值的更低,只有5%。

可見公眾對血脂異常危害性的認識還很不夠。

水平過低危險大於水平高

血脂是人體內的中性脂肪,包括膽固醇、甘油三酯和類脂,是人體不可缺少和生理物質。

它不僅參與能量的產生和貯存,還是合成腎上腺皮質激素、雄激素、雌激素的原料。

如果血脂水平過低,機體的一些生理活動必將受到影響。

研究顯示,對老年人來說,膽固醇低並非都好,年齡超過70歲的老年人,膽固醇水平低於4.16毫摩爾/升時,其危險性與膽固醇水平高於6.24毫摩爾/升相當。

儘管腦出血發病率隨血清膽固醇水平下降而降低,但血清膽固醇低於3.64毫摩爾/升時,腦出血發生率反而更高,而且縮短壽命。

血脂保持在何種水平適宜

對於沒有冠心病和其他部位動脈粥樣硬化,又不存在冠心病的危險因素,如高血壓、糖尿病、吸菸及家族史,其血脂總膽固醇最佳範圍在5.2~5.6毫摩爾/升,低密度脂蛋白要小於3.6毫摩爾/升。

如果存在冠心病危險因素,但無冠心病史和動脈粥樣硬化,血清總膽固醇就要小於5.2毫摩爾/升,低密度脂蛋白要小於3.12毫摩爾/升。

已患冠心病的人總膽固醇就要小於4.68毫摩爾/升,低密度脂蛋白應小於2.6毫摩爾/升。

糖尿病患者不僅糖代謝異常,而且脂代謝異常,高血糖常與血脂、血壓和肥胖等多種危險因素共存。

專家指出,糖尿病實質上也是心臟病,糖尿病患者如果單純控制血糖,只能減少眼睛、腎臟等併發症的發生,並沒有減少危及生命的血管疾病。

因此,只有同時控制血壓、血糖和血脂,才能阻止糖尿病心血管病的發展。

故糖尿病患者血脂控制應與冠心病患者一樣。

血脂代謝異常,其最重要、最突出的危害是引起動脈粥樣硬化。

後者造成相應器官或組織供血不足,導致冠心病,腦缺血性發作或腦梗死及周圍血管病變。

對已患冠心病者,高脂血症可促進冠心病事件(不穩定型心絞痛、急性心肌梗死、冠心病猝死)的發生。

調整血脂水平則有助於改善冠心病進程,並降低冠心病的發病率和死亡率。

為此,在美國、歐洲和我國,均開展了針對專業人員、病人和公眾的防治血脂異常的教育活動。

其目的是提高公眾對血脂異常及其危害性的知曉率;建議減少飲食脂肪的攝入量以降低人群血脂平均水平;在危險人群中積極推行長期、合理的降脂治療,并力求通過指導,合理選擇用藥而達到降脂治療的目標水平。

血脂升高時,人們往往沒有任何感覺,但是危害極大。

因此,一般人每年應至少檢查一次;而已知血脂高的人,應3~6個月檢查一次。

在用藥物降脂過程中,不要盲目追求低膽固醇。

低膽固醇並非是老年人健康的必需因素,而極低的膽固醇水平反而可能與冠心病有關。

高齡老人降脂治療要多加小心,降到一定水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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