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肝抗病毒治療需要抗戰多久才能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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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有肝友來諮詢:我用抗病毒治療已經很長時間了,現在效果也不錯,病情一直穩定,那是不是能停藥了?B肝的抗病毒方案主要包括以干擾素為基礎的治療,和以核苷類似物為基礎的治療,我們不妨從這兩類治療入手,來看B肝抗病毒的停藥標準。
干擾素抗病毒的停藥標準
普通干擾素,每周3次或隔日1次,皮下注射,一般療程為6個月。
如果有應答,為提高療效亦可延長療程至1年或更長。
可根據患者的應答和耐受情況適當調整劑量及療程。
如治療6個月仍無應答,則停藥,可改用或聯合其他抗病毒藥物。
至於滿1年療程是否要停藥,這要根據HBsAg、HBeAg、HBV DNA等病毒複製指標的動態變化情況,如果預計延長療程可獲得更好療效,則要適當延長療程。
核苷類藥物的停藥標準
e抗原陽性的慢性B肝患者,在達到DNA轉陰、ALT復常、e抗原發生血清學轉換後,要再經過至少3年鞏固治療方可考慮停藥。
e抗原陰性的慢B肝患者,要等到表面抗原轉陰且HBV DNA檢測不到後,再鞏固治療1年才可停藥,很少有患者能達到此標準。
肝硬化患者,抗病毒治療目標是延緩或降少肝功能失代償和肝癌的發生。
因需要較長期治療,其停藥標準尚不明確。
過早停藥的危害
B肝治療打的是持久戰,通過長期抑制病毒,大部分患者可以避免病情的進展,抗病毒治療期間要切記每3個月複查肝功能、HBV DNA、超聲波等指標,千萬不要隨便停藥。
過早停藥,B肝病毒有可能再次大量複製,使肝臟受到更嚴重的損傷,導致肝功能失代償、肝纖維化、肝硬化甚至是肝癌的發生。
達到停藥標準一定要停藥嗎?
抗病毒療程已經達到上面的標準了,是否就一定要停藥了呢?達到停藥標準,並非一定要停藥。
比如對於干擾素治療的患者,滿1年療程後,判斷繼續用藥是可能獲得進一步療效,如果預計延長療程可獲得更好療效,則要適當延長療程。
對於核苷類似物治療的患者,如果治療前是「大三陽」,如果不達到停藥標準就停藥,70%-80%的患者會復發;如果達到了停藥標準再停藥,復發率大約20%-30%。
因此,對於核苷類似物治療的患者,即使達到了停藥標準,如果條件允許的話也建議延長療程。
如果選擇停藥,則停藥後要密切隨訪,停藥後一年內要每1-2個月複查,一旦病情復發要恢復抗病毒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