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及法律案專輯發行 - 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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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處出版品 · 一、立法院(以下簡稱本院)為發行公報及法律案專輯事宜,特訂定本要點。

· 二、本院公報不對外出售,得按期贈送本院委員及下列單位各一份: (一)本院院長、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出版品 秘書處出版品 國會圖書館出版品 公報處出版品 公報處出版品 Facebook twitter print envelope ::: 首頁 關於立法院 業務服務 出版品 公報處出版品 公報及法律案專輯發行 標題:立法院公報及法律案專輯發行作業要點 內容: 立法院公報及法律案專輯發行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 24 日院長核定實施 一、立法院(以下簡稱本院)為發行公報及法律案專輯事宜,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院公報不對外出售,得按期贈送本院委員及下列單位各一份: (一)本院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辦公室。

(二)本院各單位及各黨團辦公室。

(三)國家圖書館。

(四)其他經秘書長核准者。

三、本院法律案專輯得贈送之對象如下: (一)本院委員每人一部。

(二)本院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辦公室各一部。

(三)本院各單位及各黨團辦公室各一部。

但法律案主審委員會及國會圖書館各三部。

(四)國家圖書館一部。

(五)其他經秘書長核准者。

四、本要點經院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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