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國稅局] 營利事業出售國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境外基金)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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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行之有價證券(境外基金)之收益,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之1有關停徵所得稅之規定.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出售外國政府或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或 ... 屬證券交易法所稱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其他有價證券,應有所得稅法第4條之1證券 ...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網站導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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