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製造業的登記、登錄管理(食品安全資訊網 - 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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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食品前端原料的農、漁、牧業管理,則有「農業發展條例」、「漁業法」及「畜牧法」等規定作源頭把關。

對於不具有工廠登記而從事食品製造的場所,一般常被泛稱為「 ... 首頁食品知識家食安報馬仔 ::: 食品知識家 近日重大食品資訊食安報馬仔食品廣播站農漁畜產品廣播站 ::: 食安報馬仔 Facebook分享line分享twitter分享plurk分享列印本頁 ::: 食品製造業的登記、登錄管理 日期:105-05-05資料來源:食品安全辦公室    我國的食品產業大致可分為製造、餐飲、批發及零售等各類,其中食品製造業泛指從事將農、漁、牧業產品處理成食品之行業,如肉類、水產、蔬果之加工與保存、動植物油脂、乳品、碾穀、磨粉及澱粉等產品之製造。

   國內對食品製造業的管理首重安全衛生,除須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相關規定外,在營利行為、工廠設立及稅務的稽徵等方面,需要符合「公司法」、「商業登記法」、「工廠管理輔導法」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等。

此外,食品前端原料的農、漁、牧業管理,則有「農業發展條例」、「漁業法」及「畜牧法」等規定作源頭把關。

   對於不具有工廠登記而從事食品製造的場所,一般常被泛稱為「食品地下工廠」,然而工廠的設立有相關的設置標準規定,例如:要有固定場所從事物品製造、加工,其廠房達一定面積,或其生產設備達一定電力容量、熱能等,才需辦理工廠登記;如果未達工廠設置標準的食品製造業者,則依現行其他相關規定辦理登記。

除此之外,為強化食品業者的衛生安全管理,衛生福利部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發布施行「食品業者登錄辦法」,規定食品業者需辦理登錄後,才得以營業,其中食品製造業者只要具有工廠、公司、商業或營業登記等任何一項,依法皆須強制登錄。

   為確保食品製造之安全衛生,對於現階段尚未完成登記、登錄的食品製造業者,除由地方政府之衛生及工商單位持續清查外,行政院已推動「淨安專案」、「未登記食品或飼料工廠稽查計畫」等專案稽查,並由經濟部與衛福部持續輔導業者完成相關登記、登錄,同時藉由評比與獎勵制度,表彰積極查處與落實管理之地方政府,促請地方政府重視及強化未登記、登錄之食品製造業者的查察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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